其實,在美國的還有另外一種“虛、假”廣告,這種廣告一般存在於一些大的公司的HR規定。
也就是說在幾乎所有的大公司裏,找人必須是“公正”的,必須打廣告。即使是已經內定好了,也必須打一個廣告,“走過場”。
而這種廣告,一貼出來,就會被indeed 收集,從而廣泛“傳播”。但這種廣告有一個特點:曇花一現。
而上麵提到的“綠卡廣告”,其特點是會貼在那裏很長時間。
以前壇子裏比較一致的看法就是,簡曆送出去以後,move on 吧。
周末愉快~~
那你是運氣好,沒有遇到“虛、假”廣告~~
本帖於 2015-03-01 06:36:2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wxc36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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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有道理。我當初是招聘會麵試另一個職位 -慧惠- ♀ (245 bytes) () 02/28/2015 postreply 18: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