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半年的工作經曆要不要寫到簡曆上?

從去年開始在2個公司都各自工作了7,8個月吧,一個公司離職的原因是公司兩派鬥爭,自己成了犧牲品。
最近這次離職,真正的原因是我的上司沒什麽本事,做事就是在糊弄,而且還教我這麽做,我挺接受不了的,她覺得我打骨子裏
瞧不起她,所以找個理由讓我走。這些真實的理由我都不能真的說不去,很影響我找下一份工作。我該不該把這份工作寫在簡曆
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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