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是原配鬥小三,她在文中說:“我實在忍無可忍了“不是我們是我

我覺得這小三年近30(她媽媽說的88年生),希望結婚生子,小三扶正, 可是她低估了大奶的能力,在吳麵前一個是可能沒有感情但是自己經紀人的老婆,一個是自己可以上床的保姆,(不要拿感情說事,古話說得好,x子 無情,戲子無義),有點理智的男人當然會選擇前者,不要說他在婚姻狀態,就是已經離婚,也不可能跟小三結婚。於是小三不甘心以爆料為要挾要錢,作為大奶同時也是吳經紀人的老婆怎麽可能丟了人還損失錢財,不要忘了其中給出去的每一分錢,有一半是她的,事態發展失控,這後麵應該就是經紀人大奶和小三的鬥爭了,所以吳太發了申明, 吳一直保持沉默。不得不說吳太不愧是經紀人厲害,是大奶的學習榜樣,把小三送進監獄,同時警告吳以後也得老實點, 吳的其他小四小五,請你們自己斟酌,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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