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沒有人檢舉揭發、並且得到專案組做曆史性的調查,並得出結論後毛主席是根本不可能無根無據地批準的!而你華國鋒是根據任何

本帖於 2023-02-05 19:44:47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東田楓葉 編輯

成立的特別類似《江、張“叛徒”案掉擦組》的曆史性調查取證後,做出的判斷的嗎?抑或空喊口號、草菅人命式“莫須有”誣陷呀?請出示嘛!否則,你就等於承認自己說假話騙人!否則,為何華國鋒臨走之前承認為了文革而弄虛作假了呀?嗬嗬嗬

而劉少奇曆史上叛徒成立的事實材料如下(你也不妨提供這類材料佐證之嘛):

論劉少奇是叛徒 》

作者/郝劍一天

       論劉少奇是叛徒 (1)
 
       1968年10月, 周恩來作為劉少奇專案組組長簽發的八屆十二中全會155號文件,向全國公布劉少奇為叛徒的材料,經大會表決通過開除了劉少奇黨籍。

       陳雲78年12月在家接見王光美及其子女時說,上述決議“是冤案,是要平反的”。 陳雲79年3月6日會見外賓時說: “專案材料說劉少奇1929年在沈陽擔任滿洲省委書記被捕後,組織被破壞,供出一些人,沒有那麽回事,不是事實。 ”

       按陳雲說法,因劉少奇“沒有供出人”,不應算叛徒。我在上篇博文已論述,是否算叛徒,不是以是否出賣同誌為界限。有的叛徒不出賣任何人,但是,自首表示懺悔出獄,也算叛徒。

       有人說155號文件是康生等搞的逼供信。康生一夥在文革中確有逼供信。但,如果說155號文件關於劉少奇叛變的證據全是假的話,也是荒謬的。我下麵還將證明(1968年9月25日周恩來在劉少奇叛變材料中曾這樣批示:“我完全同意你的批注和看法,我也是以無比憤怒的心情看著、想著、批注著這三本劉賊叛賣我們黨和犧牲同誌們的材料……劉賊是大叛徒、大工賊、大內奸、大特務、大漢奸,真是五毒俱全、十惡不赦的反革命分子!”如果該材料全是假的話,周恩來不可能這樣批示。有人說,文革中周恩來迫於壓力才簽發該文件。這種分析根本不符合曆史。假如周恩來迫於壓力簽署該文件,他可以隻寫“同意”兩字即可。卻為何要寫“大叛徒、大工賊…...”的話呢?豈不多餘嗎?因此,周恩來的上述批示,絕不是迫於壓力寫的。周明白:如果他否認劉少奇是叛徒,不僅是思想糊塗,而且將是一種背叛。如果他否認劉是叛徒,將意味著,否認所有烈士們的崇高信仰。等於對那些犧牲的烈士們的生命采取了一種殘酷的冷漠與麻木不仁!)

       為公正起見,我假設劉少奇無叛變(純屬假設),即155號文件公布的100%是假的。但,有一點太可疑:劉少奇自1925年至1929年至少三次被捕。但,都被安全釋放。沒經過一次嚴刑拷打。這在白色恐怖的中國非常罕見!1927年前後,幾十萬黨員被殺,上百萬被捕。其中,哪個共產黨員能三次被捕而全被釋放?各位能舉出第二人嗎?幾乎沒有!絕大多數烈士是第一次被捕就被殺。絕沒有第二次機會。這種“天上掉餡餅”的機會,掉在劉少奇頭上,難道不令人奇怪嗎?難道劉少奇是神仙?

       劉少奇三次被捕的時間地點如下:

       1- 1925年12月16日劉少奇在湖南長沙被趙恒惕逮捕,1926年1月後被釋放,被關押一個多月。

       2- 1927年6月28日晚,汪精衛、陳公博將劉少奇等在武漢逮捕,次日上午,將劉少奇釋放。 

       3- 1929年8月21日,劉少奇任東三省省委書記時,與省委組織部長孟用潛(又名孟堅)在奉天(即沈陽)紗廠因叛徒出賣被捕,被關押半個月後釋放。 

       先探討他第一次被捕釋放的經過:

       1925年12月16日,劉少奇在湖南長沙文化書社被長沙戒嚴司令部逮捕。劉領導過湖南安源煤礦罷工,劉少奇時任中國總工會副會長,知名度甚高。自20年代開始, 中國各地反動統治者對罷工均采取鎮壓,特別對領導工人罷工的共產黨員格殺勿論。如1923年二七罷工的江岸分會負責人林祥慊等人,隻因拒絕讓工人複工而被殺,頭被割下吊在電線杆上示眾。非黨員的著名律師施洋因替工人辯護,也被殺(未被割頭)。在劉少奇1925年被捕前不久的10月16日, 比劉少奇職務低很多的安源工人俱樂部副主任黃敬源被殺。黃被刑訊多次,被殺前黃問:“我何罪”?監刑軍官答謂“你還要打倒帝國主義嗎?”黃乃大呼:“打倒帝國主義!”“恢複俱樂部!”“ 黃敬源死不要緊!”

       但劉少奇這樣一個身居高位的共產黨負責人是如何被趙恒惕釋放的呢? (趙恒惕,1880~1971,湖南衡陽市衡山縣人。湖南軍閥,1971年死於台灣)。

       一九八零年二月二十九日通過的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為劉少奇平反的報告(以下簡稱“平反報告”),是這樣解釋劉少奇被釋放的理由:“劉少奇同誌在長沙被捕後,確是經過多方營救獲釋,由湖南轉去廣州工作的。據查,劉少奇同誌被捕的消息一傳開,中華全國總工會、全總上海辦事處和全國各地工會,以及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等,紛紛通電譴責趙恒惕,要求釋放;湖南學生聯合會聯合各團體發出呼籲書,要求保釋。同時,劉的親友、同鄉托請湖南上層人物洪賡颺(長沙禁煙局局長,劉少奇同誌舊友,葉開鑫的幹女婿)、葉開鑫、賀耀祖(均為趙恒惕手下的師長)、歐陽振聲(湖南省議會議長)等人,以同鄉身份進行營救。在外有各界壓力,內有上層疏通和聯名具保的情況下,趙恒惕不得不在一九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將劉少奇同誌開釋,驅逐出境了事。”

       按照“平反報告”的說法,劉少奇被釋放,主要是因為中華全國總工會與國民黨1926年1月召開的第2次全國代表大會給趙恒惕施壓的結果。這是胡扯!

       第一, 趙恒惕與國民黨沒任何關係。他與孫中山有仇,孫中山曾想刺殺他。1926年他與部下葉開鑫等是北伐打擊對象。為何趙恒惕要聽國民黨的?絕不可能。

       第二,僅憑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呼籲更沒用!當年中國有哪個省的統治者,害怕工會呢?沒一個!絕大部分工廠都沒工會!甚至有的工會成立不敢叫“工會”而叫“俱樂部”(如安源工人俱樂部)。中國第一部允許工人罷工成立工會的法律,是1928年以後才通過的。當時的廣東國民黨內,對工會也有兩種相反的態度。 一種是廖仲愷(支持工會,後被刺);另一種是蔣介石胡漢民(表麵擁護孫中山,骨子裏壓迫工會)。因此,趙恒惕不可能因為懼怕工會釋放劉少奇!林祥慊被捕時,不是也有全國很多工會與上層人士給吳佩孚施加壓力嗎?可,有用嗎?林不是照樣被殺了嗎?

     “平反報告”還說,劉少奇被趙恒惕釋放,與劉少奇故友洪賡揚幫助有關。但,卻否認與155號文件說的楊劍雄有關。事實究竟是怎樣的呢?

       楊劍雄與劉少奇是小學同學。劉少奇被捕時, 楊任湖南省長署會計,趙恒惕是楊的姨夫。楊當時發現劉少奇要被槍斃,就去說服趙恒惕釋放劉。此事楊劍雄1952年被寧鄉縣政府逮捕被槍斃前,寫過自己曾幫助劉少奇出獄的交代材料如下:

     “我於民十三年在軍閥趙恒惕所組織的偽省長署會計股當會計員。某月的一天。我出席趙恒惕和他的各偽處長合室辦公的時候。聽到偽軍法處趙處長報告。‘昨晚省長令我拿的共產黨劉少奇我比派衛隊營的兵於文化書店捕獲來了,請示如何處理’。趙恒惕答:‘你提問一下,速送陸軍監獄署收押’。並對陸軍監獄署李偽署長寫了一個手令,任何人不得接見。我聽了之後。就想到這個人不正是我從前同學(後),在育才中學畢業(後)去過俄國的劉衛煌嗎?一俟下辦公。趙恒惕先走出時。我即在偽趙處長手中借案卷一看。注明係寧鄉人。我更想到像他了。下了辦公之後。我就去軍法處去偷看提問。我在隔(著)天井階邊看見一個著灰布長袍。手向後靠。拿了一頂博士帽。背對著我正在答問。果然是我想象的他。一刻軍法處將他送至陸軍監獄署。我回到我的辦公室料理一切後。即喂車趕至陸軍監獄署。去看慰他。但偽李署長以奉有任何人不能接見之令。不讓我會他。這位李署長原與我有舊官場中的酒席應酬。並李也曉得我係趙恒惕的相信人員。我和李說了許多請求通融的話。並最後提出如趙恒惕責備你(李)歸我負責。李終於允許了我去會他。在進入幾層關鎖的深獄中。隔柵與他相見。我的樣當然比在讀書時不同。並掛有偽省長署的特別證章。他似不認識我的樣子。我報了名字給他。他腦子裏靜了一下。就連聲答記得了。我問他“你為甚麽來到這裏。”他答“我也不曉得為甚麽。”他講時注意我的證章似有顧慮的樣子。我就很忠實很莊嚴的對他說。“我現在某處做事。曉得你的事極嚴重。你有甚麽事、甚麽話、還不對我講,還不相信我,那就恐怕沒再有人能進這裏來會你了。”他聽了我這番話。澄思了一下。就對我說。“我的內人何(忘甚名)住青山祠南門外某號。請你去問她就知道。在這裏我不便講”(旁有看守的)我又問他“你要錢用不。還要其他東西不”他答“我不要錢。我隻要一床被請你要我的內人送一床被來”。我就安慰了他一番連忙跑到青山祠去會何夫人。何當時不在家。我留了一個名片寫明住址要何速來我家。我回到家(住雞公坡)沒久。何即來我家。悲泣撞傷不已。我安慰了她許久。她才咽啞平靜下來。我問她衛煌為甚麽被捕。我今天已在陸軍監獄署會見了他。要我來會你。就知道的。”何答“這次他是回到湖南接他的兒子。那末他所做的事,楊先生你也是曉得的。他在上海住不住。所以回到湖南。不料在這裏被捕去了。”我將我和他的關係、及知道案情的嚴重。並願竭力營救他的心情。告訴了她。她表示感意和付□。說。我已著人回鄉去叫他的老兄來省。他的老兄來了看如何進行。我又告訴她。他在獄裏要一床被。她即將被送去。而偽陸軍監獄署人員不予收轉。我又寫信給李署長連被著人送去才允收轉。過兩天他的老兄劉六公到省。商量營救方式。那時有芳儲鄉住的洪庚揚在某處做事。與他同裏同學。聞訊參加營救。於是我和洪分途進行。請寧鄉當日所謂首要人物葉開鑫、賀耀祖、譚潤生,次要人成蒼林、楊晉圭等共同具稟擔保。保稟由劉六公寫作好。再由劉六公和我及洪三人出名席請葉賀等到天樂居。將保稟一一加蓋私章。他們並將保稟交付給我。要我當麵送交趙恒惕。我踴躍承擔這任務。並與葉賀相約,如趙問你們時,請你們切實擔保。我比回到省長署。就持保稟逕至趙恒惕辦公室外。連聲報告要見省長。也不顧自己的人微職小。準我進入時。趙正在批閱公文。趙問了我一聲。有甚麽事。我即將保稟遞交說,葉師長賀師長等要保劉少奇。趙將保稟看了一下。即置案旁。一麵批閱文件。一麵說道。這是要宰的人。你也來保。我呆立了好久。一身發抖。汗濕襟背。不敢動。候趙的公文批閱完畢。再來設法要達成我的人物。趙問我你與他有甚麽關係。我答“係同鄉同學。”葉競秋會負責保他嗎?我答“他們都能負責。如果省長不相信、可打電話問他們。”趙即叫馬弁搖電話與葉。我不俟馬弁入。我即走去將電話搖好。要葉師長說話。葉曉得是我喊他。當然明白這回事。趙接了電話。隻聽得問了一句劉某你能負責嗎。後應了幾聲。就掛了筒。趙回到座位上。想了一陣。對我說。你能負責?我答“能負責。看省長如何吩咐我就如何做。”趙說“你要他迅急離開湖南。不要在這裏亂搞。要庶務股去買一冊四書五經送給他。好好去讀。”我答“這些事我都能負責辦到。”趙即將保稟上批“交保開釋”四字。我即將這案件送至偽軍法處辦理手續。空了兩天。他就出險了。出險後。他和何夫人到了我家。道謝了我。何夫人並說我們這一生不會忘記你。他最後提出問我。說。你願意入黨不。我那時渾然一物。悶憧過日。沒曾認識到這步。回答他我不入。過後,我想這恐怕是他無以答謝我。以此來當作禮物罷。隻怪我接受不了。別時,他告我他在長沙還有幾天。耽過,就會去上海。” 

       155號文件注: 劉六公係劉少奇胞兄劉雲亭。葉開鑫、賀耀祖,均係趙恒惕手下的師長。洪賡揚一九二五年任長沙禁煙局局長,是劉少奇的把兄弟。何夫人即劉少奇前妻何保珍。

       該材料很關鍵,對上述口供,,有兩種相反的看法。一種說是真的(毛澤東、周恩來簽發155號文件表明他們承認屬實)。另外一種,說是假的(陳雲、鄧小平否認155號文件,表明他們認定是假的)。究竟誰錯了?

      “平反報告”又稱:“所謂趙恒惕曾親批將劉少奇同誌‘斬決’,僅來自黎澤泰(當時任湖南省長署文牘)一人,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在逼供之下寫的材料。而按他所寫,他也是聽楊劍雄說的,並非親自看到。更何況楊劍雄的口供中,根本未提到趙恒惕親批‘斬決’的事,不足為憑。” 按“平反報告”的說法,所謂劉少奇要被處決的消息是假,是楊劍雄瞎說的(話),也就是說,趙恒惕本來沒有準備槍斃劉。既然如此,為何劉少奇的家屬與朋友要花巨資去收買趙恒惕手下的師長葉開鑫呢?為何國民黨大會與總工會還想營救劉呢?等候趙恒惕釋放不就完了嗎?這豈不自相矛盾嗎?另外,上麵楊劍雄的交代信裏,明明提了趙恒惕說劉少奇是“要宰的人”。但,平反報告(卻)硬說,在“楊劍雄的口供中,根本未提到趙恒惕親批‘斬決’的事,不足為憑”。這不是胡說嗎?

       如果我們客觀分析,應這樣評價楊上麵的交代信:

       1- 該信是真的,它不是康生逼供信的產物。

       2- 楊的確寫錯了一個時間,即把1925年說成是民國13年(應該是民國14年) 。但,這種筆誤容易犯。因此,僅憑此錯誤就斷定口供為假,就等於抹殺曆史。

       3- 楊與趙恒惕有親戚關係屬實。趙恒惕釋放劉少奇,與自己親戚楊劍雄說情肯定有關(後麵有證明)。

       4- 楊寫信的態度很老實,而且老實過頭了,把不該說的實話也說。,比如,他供認劉少奇被釋放後,問楊劍雄,是否想入黨。顯然,此信讓劉少奇非常難堪。 作為中共副主席的人,當時怎能這麽發展黨員?

       劉少奇出獄時領了趙恒惕的四書五經離開湖南。趙恒惕要求他,以後不要再回湖南。這也是事實, 楊沒有瞎編。劉少奇出獄後,去過廣東、湖北、上海、江西等多地。但,的確在若幹年內沒有回湖南。 這難道不是履行對趙恒惕的承諾嗎?顯然,劉在出獄時有過承諾。否則,他不可能被釋放。這也屬於一種自首行為。說劉少奇此表現與林祥慊、黃敬源、楊開慧等一大批犧牲的烈士有天壤之別,是叛徒,難道冤枉了劉少奇?顯然沒有。

       審理楊劍雄案的湖南寧鄉縣公安局長霍建國收到楊劍雄寫的上述材料後,發急信給劉少奇,詢問楊劍雄寫的是否屬實。霍建國做法違反共產黨組織辦事程序,他應先把材料交給公安部門領導或組織部門領導,再轉劉少奇(羅瑞卿當時是最高領導,而不應把信直接送到當事人手中,這是規矩。劉少奇也不應給霍直接回信,而應通過組織部門轉達。事後劉少奇應該向主席毛澤東報告。但是,劉少奇做的正好相反)。請看霍建國給劉的信 :

      “劉副主席:

      “據我縣惡霸犯楊劍雄供稱:有一九二四年當主席在長沙文化書社蒙難匪陸軍監獄時,楊犯以主席同學關係,曾出力邀請賀耀祖及葉開鑫出麵,向趙恒惕具保,始得榮(營)救出獄一事。

       “楊犯一貫橫行鄉裏,殘害人命,群眾痛恨入骨。業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死刑在卷。我們為慎重起見,特備函請示上述榮(營)救主席是否確實,以便處理。乞賜批複是幸。

此致崇高敬禮!”

       劉少奇給霍建國回信:

      “湖南寧鄉中共縣委轉公安局霍建國同誌:

      “一月廿六日來函悉。楊劍雄和我在小學同過學,以後卅多年來未發生過任何關係,他所稱一九二四年在長沙營救我出獄等語,並無其事。我一九二五年在長沙被捕,因有很多人營救,在獄兩個月後得以出獄,但這與楊劍雄毫無關係。楊犯罪惡仍應按你們判決處理。

      “劉少奇一月廿九日 (1953年)”

       劉少奇在回信中說,楊營救他出獄“並無其事”,是利用了楊的筆誤。 作為最高負責人的劉少奇應懂他寫的“毫無關係”四個字的份量!此(舉)必然結束楊的性命(楊劍雄於1953年2月8日被處決,因此康生才說劉少奇“殺人滅口”)。 “平反報告”為劉辯護:“劉少奇同誌於一月二十九日複電說明,楊劍雄“所稱一九二四年在長沙營救我出獄等語,並無其事。我一九二五年在長沙被捕,因有很多人營救……得以出獄,但,這與楊劍雄毫無關係。楊犯罪惡仍應按你們判決處理”。這個答複意見是正常的,(劉少奇)並未對楊犯的判決有所幹預。”

       按照“反報告”的意見,劉少奇的上述回信是“正常”的(話),難道這是正確結論嗎?表麵看,劉少奇沒有“幹預”判決過程。但,他寫的“毫無關係”,等於做了偽證!這對判決結果有(著)重大影響。這難道能否定嗎?無論楊劍雄是不是橫行鄉裏地主分子,劉少奇的上述話違背了中國人的良心。這個錯誤遠大於寧鄉縣委犯的錯誤:因為他們的最大錯誤是輕信了劉少奇這位最高首長的證言。但是,“平反報告”卻為劉少奇辯護,否認楊劍雄此供詞是實話。這難道不是顛倒黑白?

      “平反報告”還為劉少奇辯解:劉少奇的親屬當年找了其他人幫忙,但,與楊劍雄無關。比如,劉少奇的故友洪賡揚(一九二五年任長沙禁煙局局長)花了很多錢給趙恒惕的師長們送名畫等。因此,否認劉少奇被釋放與楊劍雄有關。真是這樣嗎?不可能。因為按照他們的說法推理,洪庚揚等隻是賄賂了趙恒惕手下的師長,並未賄賂趙恒惕本人。為何不賄賂趙恒惕就可以讓趙同意劉出獄?沒有楊劍雄的那層關係,這可能嗎?(這)顯然不可能!誰都明白,如果沒有楊劍雄與趙恒惕的親戚關係,想使劉少奇被釋放,最需要賄賂的是趙恒惕。其次,才是他手下的師長葉開鑫。既然洪賡揚沒賄賂趙恒惕,那就證明,楊劍雄對姨夫趙恒惕說情是有作用的。怎麽能說“毫無關係”?

       楊劍雄在信中還表示,當時從劉少奇夫人何保珍處取被子送給獄中劉少奇,楊劍雄不可能在臨死前編出當年”送被子給劉少奇”的謊言,這一定是真實的.注意劉少奇說的這句原話:“所稱一九二四年在長沙營救我出獄等語,並無其事”。 這句話很巧妙,既抓住楊搞錯時間的把柄,同時又回避了楊劍雄是否給他送被子等事。 但,卻明確說被釋放與楊“毫無關係”。劉少奇在寫“毫無關係”時,證明他自己的良心被狗吃了!更不要提他的所謂“黨性”與“修養”了!

        對於劉少奇被釋放是否與楊劍雄”毫無關係”之事,楊劍雄姐姐楊蓮娟(本事件的知情者),文革時曾這樣說:“楊劍雄叫趙恒惕姨父,楊劍雄得到趙恒惕的賞認和信用,所以剛二十歲出頭就當上了省政府的會計。因劉少奇和楊劍雄他們是縣城玉潭小學時的同學,兩家離的很近,也就七八裏。當年能直接見到趙恒踢的,隻楊劍雄有這個方便條件和背景,楊劍雄營救劉少奇是完全出於幫助同學而為。”至於155號文件中劉少奇說的“因有很多人營救”(洪賡揚、賀耀祖、葉開鑫等)。楊蓮娟說:“洪賡揚是趙恒惕手下的禁煙局長,賀耀祖、葉開鑫是趙恒惕的部下師長。他們與劉少奇無親無故,互不相識。要是沒有趙恒惕的侄子(楊劍雄)出頭,以及趙恒惕(受楊劍雄的影響)改變了殺劉少奇的主意,他們不會主動出麵的。在那個年代,他們都是有頭有麵的人,未得到趙恒惕的許可和授意,他們不可能為共產黨要人(犯)的出獄,去做擔保人。”

       楊蓮娟還說:“楊劍雄性格剛直、仗義,他看不慣國民黨腐敗,始終未參加,具有明顯的個性特征。但也鋒芒外露,得罪了一些人,才劃上惡霸地主。” 楊蓮娟上述的證言符合邏輯。因為楊劍雄自認救過劉少奇,肯定看不上地方領導。這必然會得罪一批幹部和群眾。另外,他又沒參加過國民黨,因此,說楊劍雄屬於“該槍斃的一貫橫行鄉裏,殘害人命,群眾痛恨入骨”的惡霸地主,缺乏證據。當時,全國剛解放,各地鎮壓反革命,絕大多數是正確的。但,的確有錯殺的。改革開放後胡耀邦還平反過。

       楊蓮娟還說,劉少奇與楊劍雄是同縣、同鄉的近鄰,在鄉下同屬富戶人家,才有錢上縣城玉潭小學讀書,雖然畢業後各奔前程。劉少奇被捕入獄時,楊劍雄具有以下條件才能幫助劉少奇出獄:一)年青熱情、仗義,看重同學舊情,才能為同學在危難時奔走幫忙。二)依仗自己的姨父趙恒惕作後台,利用趙恒惕對他的賞認和信用,去影響和說服趙恒惕。三)在這次營救事件中,楊本人在省政府工作,能第一時間知道劉少奇的被捕情況,並可利用職權去監獄看望劉少奇,幫劉少奇與他的夫人何寶珍取得了聯係。四)楊劍雄利用了趙恒惕的威望,因而聯絡到賀耀祖、葉開鑫和洪賡揚等寧鄉的社會名流促成了此事。因此,楊劍雄是這次劉少奇出獄的主要策劃人和溝通的主要聯絡人。絕不應該說與劉少奇被釋放“毫無關係”。

       解放前夕,楊劍雄胞弟楊章綬是湖南芷江飛機場站長,在國民黨撤退時,他考慮到楊劍雄在國民黨政府中屬中下層,解放後難免受衝擊,曾勸楊劍雄與他一起飛往台灣。但是,楊劍雄過於相信劉少奇能保他平安,拒絕了弟弟的請求。(而)留在大陸。解放後楊劍雄被鎮壓,當時多數寧鄉人不會想到此案與劉少奇有關。楊章綬於1990年從台灣回湖南老家探親,談到1949年接勸楊劍雄去台灣未果之舊事,楊章綬對哥哥楊劍雄沒和自己一起去台灣感到非常惋惜,他說:“那時,我說服不了他(楊劍雄),最後沒有去成。他太相信同學劉少奇了,到頭來成為政治人物手下的犧牲品……”。楊章綬告訴人們,他哥哥自認救過劉少奇,共產黨不會把他怎麽樣。但是,結果卻相反。

       為何楊劍雄要去救劉少奇?這樣解釋無錯:楊1925年見劉少奇被捕入獄,從刀下救出劉少奇,雖然僅僅因為是同學關係才出麵的。但,客觀上幫助了共產黨。這種行為既符合邏輯,也符合中國人的道德。楊不可能預測將來劉少奇會成為國家主席。楊劍雄之妻周尚鈞在文革時回憶:“劉少奇出獄後,與夫人何寶珍親自到我們家登門致謝,當時的情景仍記憶憂新。”周尚鈞在家裏親自接待,二十年代他們還保持了一段同學之情。周尚鈞上述話是可信的。這從側麵有力證明周恩來簽發的155號文件公布的楊劍雄交代材料,是可信的!劉少奇解放後拒絕再與楊見麵,顯然是為了保護自己。同時,準備拋棄楊劍雄。

       自1925年劉少奇被釋放之後,,劉少奇是否與楊劍雄有過來往?有人否認。但是,我相信155號文件以下部分是真實的 :

      “(14)反革命分子楊劍雄關於劉少奇一九二七年包庇他逃避農民鬥爭的親筆供詞:

       “又民十六年正月。我在鄉間住不住。去上海過漢口。在全國總工會旁邊一個巷內(他的家裏)會見了他和何夫人。我告訴了我在鄉的情形。他替我拍了一個電報。並寫了一封信給寧鄉縣黨部。我家得以無恙。

       注:這是“楊劍雄反省”的結尾部份。

      “(15)右派分子楊少岩關於劉少奇一九二七年對楊劍雄‘幫過忙’的交代:

      “1927年劉少奇說楊劍雄曾幫過他的忙

      “1927年劉少奇在漢口總工會工作,我當時在漢口二中教課。27年三月間我的堂弟楊劍雄係官僚惡霸地主,其時鄉中農民運動正進入高潮,成立了鄉農會,鄉農會要捉捕楊劍雄,楊劍雄便逃至漢口。想去會劉少奇,又怕去會,要我先去見劉一下。我便到友益街總工會去會劉少奇,會著了他。我把來意說明後,劉少奇對我說:“楊劍雄以前幫過我的忙,現在他有事,我也要幫他的忙。”我說:“那他就會感謝不盡,他本想親來會你,恐有不便之處,所以沒有來。是不是要他來親自和你談談。”劉說好。次日楊劍雄親自到總工會會晤了劉少奇。……..” 

       以上,楊劍雄說的“住不住”是“住不下去”的意思。當時湖南農會在多地鬥地主,楊劍雄家是地主。因劉少奇幫助而“得以無恙”是可能的。這種事的確發生過。比如,李立三父親在湖南老家被鬥, 李立三也曾托人寫信給農會求情過。但,據說李寫此信還不管用。

       文革時期,康生謝富治一夥的確冤枉了不少共產黨的幹部。 但是,不能因此就把劉少奇案件也說成冤案。真正的冤案應該是楊劍雄被殺。按照當時黨的政策, 楊劍雄1925年救劉少奇應該屬於“幫助過共產黨的”人,可以從輕處理。起碼不應該判死刑!對此,周恩來羅瑞卿等都是明白的。

       就拿蔣介石(殺了無數共產黨的劊子手)來說,他當年抓住陳賡,而沒殺陳。還不是顧慮到陳救過他嗎?劉少奇應如何對待楊劍雄,與蔣介石應如何對待陳賡,有驚人的相似點。如果蔣介石當年說自己脫險與陳賡“毫無關係”,蔣介石部下將如何看蔣介石?當蔣介石勸陳賡投降無效(後),沒有殺陳。如沒有蔣介石的同意,宋慶齡是不可能幫助陳賡出獄的。而劉少奇是怎樣對待楊劍雄的?文革中為何周恩來死保陳毅,沒有死保劉少奇?(按說劉少奇的資格與黨內職務遠高於陳毅,周恩來應先保劉,再保陳)這與劉少奇叛徒行為有很大關係(請看後麵的續集)。周恩來做了多年地下工作,看過這些材料後,周完全能辨別劉究竟是不是叛徒。周不可能在壓力下說劉少奇是大叛徒!難道還有疑問嗎?

      “平反報告”稱,“劉少奇沒有投敵叛變”;“這是多方營救的結果”。這很難自圓其說。劉少奇家屬的確營救了,楊開慧家屬也的確營救了。對比兩家的家屬營救,可以看出以下事實:楊開慧的父親楊昌濟是北大教授,他的影響(力)遠比劉少奇家屬的影響更大。

       請看有關報道:楊開慧入獄後,其七舅楊振汀護送楊開慧母親向振熙去南京,與正在南京的楊開慧的胞兄楊開智一道找到楊開慧父親楊昌濟老友章士釗、蔡元培、譚延闓等人營救楊開慧。他們曾聯名致函國民黨當局。南京政府屈於外界壓力,立即致電何鍵,囑其緩刑。時任湖南大學校長的曹典球(楊開慧父親楊昌濟的好友)給何鍵寫信,說:“楊開慧是一個無辜的弱女子,且有3個嬰幼兒,丈夫不在身邊,你們應立即釋放她。”何鍵沒有回信。救人如救火,54歲的曹典球親自跑到省政府找了何鍵,當麵向他慷慨陳詞:“你不要傷害無辜,你們不要對楊開慧下毒手。”

       在輿論壓力下,何健迫不得已允許報社記者與楊開慧在獄中談話。何健降低了釋放條件:楊開慧既可不出賣任何黨員,也不必寫悔過書,隻要楊開慧聲明與毛澤東脫離關係!雖然條件非常優惠,楊開慧還是嚴詞拒絕。比較劉少奇與楊開慧可看出,同樣在營救,一個被槍斃,一個被釋放。結果天壤之別!什麽原因?營救當然必要。但,是能否釋放,關鍵不在營救。而在(於)被捕人的態度。請看有關楊開慧拒絕被釋放的報道:

        “  ……記者忙擺手說:‘楊先生,不要誤會。鄙人供職的報館你是知道的,是長沙最開明、最進步的報紙。長沙各界人士看在你父親楊昌濟老先生的麵上,願保你出獄,敝報乃是推動保釋活動的喉舌。現在代表們已經和何鍵談妥了,一不要你寫悔過書,那是對你人格的侮辱;二不要你交出地下共產黨員的名單。隻要你答應一個條件馬上就能出獄。’楊開慧警惕地問:‘什麽條件?’記者緩緩地說:‘發表一個聲明,和毛澤東脫離夫妻關係。’楊開慧聽後,一口拒絕:‘這是絕對辦不到的!我對毛澤東的愛超過愛我自己的生命。’記者見楊開慧的態度如此堅決,便問了問楊開慧的一些基本情況,然後對她說:‘你為何要做共產黨?他們說你犯了法,曉得麽?’楊開慧幹脆地回答道:‘我沒有犯法,是他何鍵犯了法。關於政治,各有己見。為了黨,我個人的生命早已不計較了。’記者再問,‘你還有什麽話要說沒有?’楊開慧盯著記者的眼睛,再一次以肯定的口吻說:‘要我聲明同毛澤東脫離夫妻關係,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我們是夫妻,更是戰友,宣布脫離關係就意味著政治上、信仰上的背叛,是我的人格所絕對不能容忍的。我的話說完了。你可以回去稟報何鍵了。’記者聽了連連點頭‘敬佩,敬佩。楊先生,你的人格真偉大。有其父必有其女。你真不愧是楊昌濟老師的女兒。’記者說完就走了”。

       按照“平反報告”的邏輯,如果楊開慧聲明與毛澤東脫離關係出獄,應該算是“多方營救”出獄,不能算叛變。 但是,在楊開慧看來,宣布脫離關係,就意味著政治上、信仰上的背叛!承認與毛澤東脫離關係就等於叛變,因此她拒絕了。楊開慧用自己的犧牲否決了“平反報告”作者們的邏輯(陳鄧等人的邏輯)!究竟誰的邏輯是對的?

       如果用共產黨員標準來衡量,即使楊開慧聲明與毛澤東脫離關係被釋放,也比劉少奇領了四書五經,承諾不回湖南強的多!因為何健並沒要求楊開慧離開湖南或者領四書五經!何健對楊開慧開出的釋放條件遠低於趙恒惕給劉少奇開出的條件。一(個)有三幼子的女子,受盡酷刑被迫與丈夫離婚而出獄去照顧孩子,又沒出賣任何人,這難道不是人之常情?但是,竟然被楊開慧拒絕了!如我們對比楊開慧與劉少奇被捕後的表現,誰是真共產黨員、誰不是,難道還不清楚?楊開慧被打得遍體鱗傷,大義凜然走上刑場;後者毫發無損,領著四書五經走出監獄並承諾不再回湖南。以後,居然成為中共付主席和國家主席。難道不需要糾正?毛澤東領導的八屆十二中全會糾正了,就被稱為“曆史冤案”。這難道公正嗎?現在黨的曆史書籍都不提八界十二中全會。這難道是負責任的曆史記錄?這對得起那些犧牲的全體烈士們嗎?如果劉少奇這樣出獄不是投敵叛變,那等於說所有走上刑場的烈士都成了白癡!那時被捕的黨員,有的被釋放,有的被槍斃,決定因素是被捕者本人的態度。而不是有沒有人營救。不低頭“認罪”、不自首、不變節,想從監獄裏平安出來,完全是做夢!同樣,隻要在悔過書上簽個字,就能被釋放,何需親戚朋友營救?正如葉挺將軍的名詩所說:“為人進出的門緊鎖著,為狗爬出的洞敞開著,一個聲音高叫著:

       ——爬出來吧,給你自由!”究竟劉少奇是不是從狗洞裏爬出來的?請那些迷信劉少奇的人們深入思考吧。

      有人會說,劉少奇是從人進出的門走出的,不是叛變。“平反報告”就是此結論。如果這是正確的,那葉挺寫個自首,不也可以像劉少奇一樣早點釋放嗎?葉挺何必要在監獄裏吃五年苦?何況葉挺被俘時,雖然是新四軍軍長。但,葉挺並非黨員。對此,蔣介石開始懷疑,後來明白了(葉是在重慶談判後,才給黨中央寫信要求恢複黨籍並批準的)。因此,葉挺這個北伐功臣,當年寫個自首出獄,按說比劉少奇要容易的多。和劉少奇相比,葉挺是不是也成了白癡?

       為何劉少奇在後來的回憶裏,很少談自己獄中經曆?如沒有叛變,這也是不可能的。許多老革命家在回憶時,都進過進監獄的經曆。因為,該經曆無論誰都難忘。這種回憶錄甚多,連叛徒張國濤都在回憶錄中描寫過在監獄裏,獄吏強迫自己按手印的過程。但是,誰看過劉少奇對獄中具體回憶?劉少奇1925年被捕長達1個多月,1929年被關押2周。怎麽就沒有一點回憶可寫呢?他為何隻字不提?是健忘了?還是不敢談?楊劍雄說送給他一個被子,他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為何這樣?完全不符合邏輯! 一定有難言之隱!劉少奇到達延安後,也像毛澤東朱德一樣,曾接受過外國記者(史沫特萊)采訪。但,他對獄中經曆,隻言片語都無。隻是輕描淡寫地說1925年被趙恒惕逮捕以後, 因營救被趙恒惕“驅逐出湖南!”什麽叫“驅逐出湖南”? 湖南隻是一個省, 不是一個國家。進出湖南是不需要簽證的。難道這句話不正好暴露了,他答應趙恒惕不再回湖南的釋放條件嗎?這與葉挺將軍說的“爬出來吧,給你自由”的條件有什麽區別?顯然,趙恒惕釋放劉少奇,不是無條件,而是有條件的。而且,劉少奇同意並遵守了。這難道不算對趙恒惕的承諾?劉作為共產黨員的高級領導,難道不算變節嗎?朱德1927也曾被朱培德驅逐出江西。但,不到一個月朱德就返回南昌參加起義。對比朱德,劉少奇難道不算叛徒嗎? 

     “平反報告”稱:“所謂1925年在長沙‘被捕叛變’問題,劉少奇1925年11月因病重從上海回湖南養病,在長沙曾被戒嚴司令部逮捕。後經多方營救獲釋,由湖南轉去廣州工作。在此過程中不存在‘私自從上海潛逃長沙’和投敵叛變的問題。” 注意,“平反報告”用詞是“不存在投敵叛變”。而不是“不存在叛變”!所謂“投敵叛變”,一般指主動脫離隊伍,投入敵人營壘。比如張國濤,就是“投敵叛變”。但,有的“叛變”者,隻是自首,未必投入敵人營壘。這是有區別的。“平反報告”不敢說劉少奇“不存在叛變”。隻說“不存在投敵叛變”。其中的奧妙明眼人看的出來。“平反報告”用“投敵叛變”取代“叛變”的說法,用心良苦。但,騙得了誰?

      “平反報告”說:“楊劍雄是惡霸地主,曆史上有血債,民憤極大,解放後畏罪潛逃外地,一九五二年逮捕歸案。”所謂“畏罪潛逃”,是因為楊劍雄解放後想見劉少奇,被其拒絕。解放前,他們見過麵。楊劍雄因此意識到,劉少奇已準備拋棄他。所以就“畏罪潛逃”。他知道,除了劉少奇,其他人的證明都無用。關於楊劍雄的血債、民憤,“平反報告”並無詳細說明。這是存疑問的。因為,解放前楊劍雄這樣的人參加國民黨是很容易的。但,他沒有參加!即使是惡霸地主,按照中央的精神,隻要解放前營救過共產黨員,可以考慮減刑,至少可以免死。但是,“平反報告”否認楊劍雄救過劉少奇,等於說:楊劍雄是應該被槍斃的。這是實事求是嗎?

       為讀者全麵了解曆史,我把“平反報告”的有關部分,列舉如下,請各位自己進行嚴肅認真比較。究竟毛周是對的、還是陳鄧是對的? 

       附件:一九八零年二月二十九日通過的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為劉少奇的“平反報告”:

     (一)所謂一九二五年在長沙 “被捕叛變”問題

       原審查報告說,劉少奇同誌於一九二五年十二月被長沙戒嚴司令部逮捕。湖南軍閥趙恒惕親批“斬決”,迫使他完全接受“活命條件”,“投降了敵人,背叛了革命”。隨後,“奉趙恒惕的旨意,捧著趙恒惕賞賜的《四書》離開湖南前往廣州,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重新鑽進黨內來”。

       據複查,劉少奇同誌一九二五年冬在長沙曾經被捕,但根本不存在“私自從上海潛逃長沙”和投敵叛變的問題。第一,劉少奇同誌確是因病重從上海回湖南養病的。當時,《上海總工會三日刊》、廣東《工人之路》等革命報刊及長沙《大公報》,對此均有報道。上海英租界工部局《警務日報》的情報上,也提到“劉華(上海總工會副委員長)說:劉少奇……在罷工鬥爭中很積極,現在病的很重,已經和他的家眷回湖南去了。”所謂“借口養病”、“私自潛逃”之說,起初是原專案組歪曲報刊材料,推斷強加的;後來又僅憑康生一九六八年九月十七日寫給江青的親筆信上一段話(誣陷說此事他“完全可以證明”),便予以肯定。這不但無任何旁證,而且中華全國總工會獲悉劉少奇同誌在長沙被捕,就電請趙恒惕“查明釋放”的事實,也足以證明“潛逃”之說完全是虛構的。

       第二,劉少奇同誌在長沙被捕後,確是經過多方營救獲釋,由湖南轉去廣州工作的。據查,劉少奇同誌被捕的消息一傳開,中華全國總工會、全總上海辦事處和全國各地工會,以及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等,紛紛通電譴責趙恒惕,要求釋放;湖南學生聯合會聯合各團體發出呼籲書,要求保釋。同時,劉的親友、同鄉托請湖南上層人物洪賡颺(長沙禁煙局局長,劉少奇同誌舊友,葉開鑫的幹女婿)、葉開鑫、賀耀祖(均為趙恒惕手下的師長)、歐陽振聲(湖南省議會議長)等人,以同鄉身份進行營救。在外有各界壓力,內有上層疏通和聯名具保的情況下,趙恒惕不得不在一九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將劉少奇同誌開釋,驅逐出境了事。此後,劉少奇同誌在二月十九日抵達廣州,還受到中華全國總工會的隆重歡迎。這段經曆,當時《工人之路》、《中國學生》等革命報刊均有報道,並有袁素(洪賡颺之妻)、李治安(劉少奇同誌前妻何寶珍烈士的同學)等人證明。

       第三,劉少奇同誌在被捕期間,並無任何投敵叛變的言行。原審查報告認定為“投降”、“背叛”的唯一根據,是惡霸罪犯楊劍雄(當時任湖南省長署會計)一九五二年的一段筆供:“當洪賡颺,葉開鑫等具稟,保釋劉少奇同誌時,趙恒惕說:‘要他迅急離開湖南,不要在這裏亂搞。要庶務股去買一冊四書五經送給他,好好去讀……’,‘交保開釋’。”這段話,隻能證明劉少奇同誌確是經保釋後被驅逐出境,原專案組引來作為他接受“活命條件”和“投降”、“背叛”的根據,是荒唐的。至於趙恒惕這樣的舊軍閥送《四書》的事,在當時封建軍閥統治的曆史條件下,不足為奇。這件事,連當時報紙的報道也認為是“最滑稽”的。原審查報告脫離曆史背景,不顧曆史事實,從趙恒惕送《四書》竟推斷出劉少奇同誌“奉趙恒惕旨意……重新鑽入黨內”,純屬捏造和誣陷。

       第四,原審查報告還提到,趙恒惕於一九二五年六月發布“四斬”反革命布告和十月殺害安源工人俱樂部副主任黃靜源同誌兩件事,以推斷劉少奇同誌被捕後,如不投降必然被殺。據查,“四斬”布告,是趙恒惕的戒嚴司令部針對六月初長沙市傳說外國人殺了中國工人,群情激憤,惹起“一夜紛亂”,怕引起更大暴亂而發布的。黃靜源同誌是一九二五年十月十六日在江西省安源煤礦被贛西鎮守使李鴻程殺害的;事後,工人群眾將其遺體搶到長沙,舉行送葬示威和追悼大會。這些事同後來劉少奇同誌被捕和釋放並不相幹。如不投降必然被殺這一論斷是沒有根據的。所謂趙恒惕曾親批將劉少奇同誌“斬決”,僅來自黎澤泰(當時任湖南省長署文牘)一人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在逼供之下寫的材料,而按他所寫,他也是聽楊劍雄說的,並非親自看到,更何況楊劍雄的口供中,根本未提到趙恒惕親批“斬決”的事,不足為憑。

       第五,原審查報告還借楊劍雄一九五三年被處決之前,湖南省寧鄉縣公安局曾請示過劉少奇同誌一事,認定劉少奇同誌“對即將暴露他的叛變罪行的楊劍雄”“殺人滅口”。這完全是歪曲事實。

      楊劍雄是惡霸地主,曆史上有血債,民憤極大,解放後畏罪潛逃外地,一九五二年逮捕歸案。寧鄉縣人民政府根據其罪惡事實,在劉少奇同誌毫無所知的情況下,於一九五三年一月十八日判處楊犯死刑,並報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於一月二十四日核準。由於審訊過程中,楊犯說過他曾經參加一九二四年劉少奇同誌被捕後的營救活動,寧鄉縣公安局為慎重起見,才在執行前(一月二十六日)致函劉少奇同誌進行核對,並要求在十日內電複。劉少奇同誌於一月二十九日複電說明,楊劍雄“所稱一九二四年在長沙營救我出獄等語,並無其事。我一九二五年在長沙被捕,因有很多人營救……得以出獄,但這與楊劍雄毫無關係。楊犯罪惡仍應按你們判決處理”。這個答複意見是正常的,並未對楊犯的判決有所幹預。整個過程表明,寧鄉縣判處惡霸楊劍雄死刑,事前劉少奇同誌完全不知道。如果這是出於劉的授意,寧鄉縣又何必在判決後再致函詢問呢?!原專案組把這件事說成劉少奇同誌蓄意“殺人滅口”,完全是強加罪名。何況已有充分材料證明,劉少奇同誌根本沒有投敵叛變,當然更不存在他害怕暴露“罪行”而“殺人滅口”的問題。”

      155號文件的確不能說100%正確,不少老幹部在文革中被冤枉,被迫害也確是事實。但,我們不能稀裏糊塗地認為劉少奇也被冤枉。如果您仔細看過上述材料及後麵將發表的材料,您就應相信:八屆十二中全會宣布開除劉少奇的黨籍,絕對沒有冤枉他!

( 未完待續 )
 

       原文地址:A論劉少奇是叛徒 (2)作者:郝劍一天

       A論劉少奇是叛徒 (2)

 

       155號文件說的第2次劉少奇被捕發生在1927年。該文件的材料證明劉6月28日晚被汪精衛假逮捕後釋放;“平反報告”稱該材料全是康生謝富治逼供信搞出來的。我認為不是。起碼法國巡捕1927-6-29寫的以下報告與逼供信無關(汪東興回憶,此報告是公安部提供):

      “ 法國總理事先生

      “漢口

      “總理事先生:

      “昨晚近二十時三十分,一支由漢口衛戍司令部一名軍官率領的巡邏隊來到友益街。在他們到達的時候,原先在那裏的罷工糾察隊員丟下武器,逃走了。巡邏隊的指揮官在總工會辦公處逮捕了該會的幾個重要成員並解送武昌。其中有:

      “向忠發總工會主席,劉少奇第一書記,許白昊第二書記,項英湖北罷工糾察隊總隊長,劉少華、關明軒碼頭工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近五夜時,軍事委員會舉行會議,出席的有:鄧演達、鮑羅廷、汪精衛、譚延□、程潛以及馮玉祥元帥的一名代表。

    “會後,約淩晨二時,馮玉祥元帥的代表劉驥將軍去友益街進行視察。向忠發於今日白天返回總工會;在總工會,他可能為漢口保安局的士兵和武裝便衣人員所監視,其生命作為本地區當前安寧和各工會執行地方政府命令的擔保。

  “上述其他被捕人員沒有回總工會。

  “現附去張貼在總工會門口的中文布告的譯文。

  “中國地界內各工會的主要辦公處都已軍事看管。

  戴 孟 若”

       該報告稱6月28日被捕的不隻是劉少奇一人。但,“平反報告”稱劉少奇在該日沒被捕。究竟誰說的對?因為,巡捕寫的幾個人名字都對,怎麽證明沒劉少奇?可能他們不久被釋放,此事發生在715汪精衛公開叛變之前。

       假設劉少奇1927年6月28日沒有被捕叛變,但研究劉少奇為何沒參加南昌起義很有必要。

       請看1968年10月6日丁覺群的交代。丁覺群何許人也?請看劉少奇1952年6月給中組部寫的證明信:

     “中央組織部:

   “丁覺群,1926-1927年時是共產黨員,在國民黨湖北省黨部工作,為委員。在工作中我常見他。國民黨叛變時,我先到了牯嶺,後來,丁也到牯嶺。我們住在一所房子內,約一月餘。我先到上海,後來,丁也到了上海。丁在湖北和上海工作時,表現是好的。後來被捕,也沒有聽說有反黨行為。丁出獄的詳細情形我不了解,但我聽說過,丁覺群是寫了自首書才出獄的。…..

   “劉少奇1952年六月”

        此信說明,丁覺群的確與劉少奇在南昌起義期間同住廬山牯嶺。丁覺群的交代有以下內容(“平反報告”稱此交代是“虛構”,我不相信全是虛構):

      “ 劉少奇於一九二六年十月中旬由廣州到武漢,…...十一月上旬總工會成立‘勞資鬥爭委員會’….,劉少奇兼任主席,我是委員之一,在共產黨內我是受他領導的。十一月底成立‘湖北省勞資問題仲裁委員會’我被選為主席,更須與總工會勞資鬥爭會密切聯係,所以我和劉少奇往來更密。劉少奇在一九二七年七月八日左右離漢到廬山住白鹿洞書院。我於七月三十一日到牯嶺。八月中旬劉少奇、何寶珍和我同住在牯嶺河南路一所房子裏。這房子是九江警備司令部參謀長之妹賀淑租的,她下山後,由朱培德公館的宋嘉晉無代價讓給我們住的,直到十月初離開牯嶺到上海。……

      “一、…….自一九二六年十月下旬經市黨部介紹漢口總商會請願代表與劉少奇見麵後,大資本家周星棠、周韻宣、徐榮廷等時常請劉少奇和我吃酒。一次在□月樓吃酒,周星棠送劉少奇人參兩支,後來鄒協和又送燕窩一盒。十一月上旬劉少奇製訂‘湖北省勞資標準條件’時,因受了周星棠五百元賄,將工人增加工資的條件降得很低。十一月底周韻宣勸我受了紗廠的二百元,並說劉少奇受了一千元,令受南洋兄弟煙草公司五百元。劉少奇在審批各基層工會所提出的勞資條件時,就可將條件壓低。

      “二、…… 一九二七年三月下旬,陳公博獲悉劉少奇很受資本家讚揚,召我到中央工人部了解劉少奇。我向陳匯報後,陳對我說:‘劉少奇是真正服從本黨領導的,是按照本黨的方針和政策辦事的。這個人用處很大,我還要和他詳談。’此後,劉少奇與陳公博的關係日益密切,劉遇事向陳請示匯報,唯命是從。‘四·三慘案’日帝屠殺中國工人,死傷四、五十人。劉少奇根據陳公博不要擴大事態的指示,一麵勸凡在日廠的工人不要罷工,一麵勸碼頭工人不要擴大事態,並到日租界勸群眾退出日租界,另一方麵用總工會名義發了一個宣言了事。‘四·一二事變’後,陳指示不要集會散步,宣傳活動召集工人不要太多。劉僅開了一次小會了事。‘馬日事變’後,劉用密件向陳請示,由我送去。陳當即打電話給劉,叫劉不要舉行任何活動,對工人也不要進行宣傳。劉對提議散步示威和集會宣傳的,一概拒絕。

       “五月中旬,陳公博從商界探悉劉少奇在處理勞資問題時,曾受資本家賄賂。陳對我說:‘一個有資本主義思想的人,貪財是必然的。我要證明這一點,才敢大膽地重用他。’五月底,劉少奇告訴我:‘陳部長想進一步掌握工運動態,擴大了解麵,將有更重大的任務交給我們兩人。陳部長對我說:“隻要你身在共產黨,心向國民黨就行了。”’

       “汪精衛既得路易泄漏第三國際給中共中央密令的消息後,借此決心分共。為了防止武漢工人總罷工和武裝暴動,乃由陳公博於六月三、四號晚上召劉少奇和我到他的公館談話,組織了一個‘工人運動小組’。陳指定劉為組長,我是組員,擔任工運情報工作。劉向陳獻策:一、將武漢工會幹部調走,由外地調新幹部來組織地下工會,這樣幹群脫節,掌握不了群眾,就不會發生總罷工;二、遣散工人糾察隊,將槍繳還政府,就可防止暴動。…… 劉少奇為了掩蓋他與汪精衛、陳公博勾結出賣工人糾察隊的罪行,為將來更好地為汪精衛效勞,於一九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寫了一封密信,要我送給陳公博,並說:‘在這信內我提請陳部長考慮,在完成任務後,來一次苦肉計。’在糾察隊繳槍的頭一天逮捕了劉少奇等人,次日上午汪精衛打電話給衛戍司令部用小汽車密送劉到中央黨部與汪談話,決定下一步活動。

       “劉少奇在六月二十八日解散了五千人的糾察隊,二十九日將三千餘枝槍及全部彈藥交給‘管理衛戍事宜漢口辦事處’,並將武漢工會原有幹部調到他地工作。七月二日劉在國民黨中央工人部二次工運會上作了“自動解散工人糾察隊意義及經過”的報告。

       “七月六日晚上,劉少奇對我說:‘我在中央黨部見了汪主席,我向他提出將來願在主席領導下,為國民革命盡力。汪說:‘將來重用你是不成問題的,現在還不是時機,你還是留在共產黨內,影響它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作用還大些。’我當即表示,主席指示我竭盡全力以赴。劉又說:‘我們今後還是要腳踩兩隻船。現在黨內對陳獨秀很不滿,正在醞釀鬥爭。為了避免卷入鬥爭漩渦,我已借病請假到廬山療養。’劉少奇在七月八日左右離漢到廬山,住在白鹿洞書院。

       “三、 七月二十八日陳公博命我送密信給劉少奇。八月初我到白鹿洞會見了劉少奇交了信,並將我在九江偵察的情形告訴他。劉回信向陳公博提供了:武漢工廠清共線索。幾天後,劉寄‘改組工會意見書’給陳公博,又提供了如下情報:一、據覺群在潯偵察,集中南昌者為葉挺、賀龍部,無國府警衛團,此團軍官多係共黨,如仍警衛國府殊危險,請速除之;二、中央軍校內共黨很多,須清除;三、漢陽兵工廠共黨不少,請注意。

       “八月中旬劉少奇由白鹿洞到牯嶺,和我住在河南路一所房子裏。劉說:‘我在白鹿洞會見了汪主席。我對汪說,我本想到漢口幫助陳部長改組工會,又怕被共黨發現。汪說,你還是留在共產黨內好,不要暴露。’劉少奇到牯嶺的第三天遇見了汪精衛的秘書褚民誼。劉說:‘褚說,寧漢合作後,汪主席將出任國府主席或行政院長,你有什麽意見可寫書麵條陳。’於是,劉少奇和我討論了條陳內容,大意是:我要千方百計使共產黨走失敗路線,主張單搞工人運動,不搞農民運動,使工人階級處於孤立地位;建議政府對共產黨采取鎮壓與策反相結合的政策,號召共產黨員反水,從內部破壞共產黨;建議政府實行改良主義奪取群眾,削弱共產黨對群眾的影響等。劉少奇寫成呈文後,親送汪精衛辦事處。

      “一九二七年十月初,劉少奇獲悉寧漢合作後汪精衛垮台消息後,就到了上海。

      “丁覺群  一九六八年十月六日” 

       關於在武漢結束工人罷工,解散工人糾察隊,上繳武器等錯誤決定,的確不能全推給劉少奇一人負責,這是當時中央的決定。但是,劉反對搞武裝鬥爭也屬實。因此,不能說上麵的交代全是假的。至少丁覺群說劉少奇“1927年7月8日左右離開武漢到廬山”的話不假。因現在很多劉少奇傳記也這麽說。劉少奇7月10日一人乘船離武漢去廬山。幾天後何寶珍才到廬山。劉夫婦10月某天離開廬山去上海,這與丁覺群交代的完全吻合。怎麽能說丁覺群的材料為“捏造”?劉少奇在南昌起義前後在廬山住了3個月是鐵的事實。隻不過對住的時間順序有分歧。丁覺群說,劉少奇是7月先住白鹿書院(白鹿洞),8月中旬才搬至牯嶺朱培德公館。 但,劉少奇說,他是先住牯嶺朱培德公館,後搬到白鹿書院。劉的理由是,因聽說汪精衛要來牯嶺,為避免與汪精衛見麵,劉才搬到白鹿書院去住。這裏有個疑點:劉少奇怎麽知道汪精衛此時要來牯嶺呢?這不說明他們之間有聯係嗎?有傳記稱,劉少奇從朱培德公館搬到白鹿書院之間,還在海匯寺住過短暫時間。如果這屬實,劉少奇在廬山至少住了三處。誰說的對?我看丁覺群沒有捏造。因為,白鹿書院是遊人較多的地方(現在還是旅遊聖地)。顯然,劉常住此地不合情理。假如劉是一個肺病患者(劉自稱患此病),就更不適合。顯然,劉少奇自稱在朱培德公館住的時間很短,是怕有人懷疑他與汪精衛等有聯係。誰能證明劉少奇在廬山未與汪精衛會麵過?誰也不能證明!

       關於1926年10月劉少奇代表工人與資本家商談時,是否收了資本家的人參、燕窩、1000元錢等禮品?雖與劉是否叛變無關,但是否丁覺群完全造謠?不大可能。因為,劉當時代表工人進行罷工談判,他是有條件這樣做的。從安源煤礦罷工,到上海、武漢等地罷工,一般是李立三處於第一領導人,劉少奇處於第二位置。即劉少奇負責與資本家談判複工條件,以及分發社會募捐的錢物。( 注:李立三一般偏左,後來是立三路線的領頭人。雖然他給中國革命造成的損失很大,但是,李對敵勇敢,不怕死,還有一身好拳腳,李立三領導南昌起義。因此,李不可能為叛徒。但,劉少奇表現一貫是偏右,雖然他也反左。因此,說丁覺群的上述交代全是假的,不符合事實。起碼,劉少奇夫婦如何能支付3個多月在廬山休養的費用?他哪裏來的錢?當時,黨組織經費奇缺,不可能為劉少奇夫婦與丁覺群三人支付此筆費用。

       丁覺群還交代,劉少奇曾在廬山對他說,“我們今後還是要腳踩兩隻船。現在黨內對陳獨秀很不滿,正在醞釀鬥爭。為了避免卷入鬥爭漩渦,我已借病請假到廬山療養。”黨內對陳獨秀不滿,劉少奇是清楚,是否裝病到廬山療養?很難證明不是這樣。否則,無法證明劉少奇為何雖然與南昌起義部隊近在咫尺,卻沒參加南昌起義?而在南昌起義失敗後,周恩來等返回上海時,他也幾乎同時返回上海!假設共產黨在南昌起義之後全軍覆沒,劉少奇會去哪裏?難道他不投奔汪精衛或蔣介石嗎?這還不是腳踩兩隻船嗎?有人說劉少奇因為得肺病才在廬山養病。這很難說的通。南昌起義一開始,劉少奇就得了肺病,周恩來在南昌起義失敗後到上海,劉少奇的肺病就全好了?怎麽這麽巧?明眼人看的很明白。

      “平反報告”中有一段自相矛盾的話:“ 第三,調動武漢工會幹部問題。據李維漢、郭述申同誌及李景明(當時任湖北省總工會宣傳部主任)、鄭超麟(當時任湖北省委宣傳部長)等人證明,一九二七年六月初,我黨中央鑒於汪精衛的武漢國民政府叛變革命,實行寧漢合流的步驟逐漸明顯,遂決定疏散各地聚集在武漢的幹部。湖北省總工會根據這一精神,將公開活動的黨員幹部,有的隱蔽、轉移,有的派往賀龍、葉挺部隊,又新調一些麵目未暴露的幹部來堅持工作。這種應變措施,在當時是必要的,也是完全正確的。原審查報告將此事歪曲為劉少奇同誌‘破壞革命的內奸活動’,是十分荒謬的。”

       既然為避免共產黨員被捕,需他們“有的隱蔽、轉移,有的派往賀龍、葉挺部隊,又新調一些麵目未暴露的幹部來堅持工作。”那就是承認,如果不隱蔽、不轉移、不派往黨的部隊……他們是危險的。但是,為何劉少奇能夠在江西廬山汪精衛朱培德身邊住了三個月而沒被抓走呢?715武漢政變後,共產黨都轉入地下或參加起義。還有誰敢在廬山九江這個國民黨右派大本營處隱藏?難道要劉少奇打入汪精衛內部?那不可能,因為,認識劉少奇的國民黨人極多。“平反報告”根本無法解釋此事。

       從1968年中央公布155號文到1969年11月劉少奇離世,劉少奇有一年時間為自己辯解,卻沒有辯護。這是為什麽?就算他不能給毛澤東周恩來寫信, 他也應該留下一些文字澄清上述指控。假設丁覺群是誣陷劉少奇,為何他對此沒有任何澄清的話?起碼他應說一句:“我從未在廬山見過汪精衛和他的秘書”或者“我從未收過1000元與人參燕窩”之類的話。但是,他沒有。這也不符合清理。劉少奇雖然當時不在北京,但是,劉完全有可能留下文字澄清155號文件對他的指控。劉少奇為何如此沉默?這難道不證明155號文件確有無法反駁之處嗎?再退一萬步, 假設丁覺群上述交代沒有一句話是真的(毛澤東周恩來肯定不信丁覺群的交代全是假的,我也不信,但陳雲鄧小平卻相信 ),“平反報告”也無法解釋劉少奇為何不參加南昌起義?

        眾所周知,南昌起義8月1日舉行。 不僅我黨諸多領袖人物參加了(周恩來、李立三、惲代英、澎湃、吳玉章、林伯渠、郭亮、徐特立、朱德、聶榮臻、劉伯承,、賀龍、林彪、葉劍英、陳毅、葉挺等),就連一些國民黨左派也參加了,包括:張曙時、薑濟寰、蕭炳章等。甚至連張國濤這個前去阻止南昌起義的人(後被定叛徒)也全程走完南昌起義之路。但是, 劉少奇這個黨副主席,國家主席居然與南昌起義沒沾邊,豈非怪事?

        412政變前,外國軍艦在中國水域停留170多艘 (上海有60艘, 軍隊3萬人)。412政變後,這些軍艦陸續撤走, 革命者被蔣屠殺,鬥爭使革命隊伍發生分化: 真正的共產黨員強烈要求拿起武器起義。他們中多數犧牲了,活下來的為少數;同時,有不少人叛變或退黨。劉少奇究竟屬於哪一類?按“平反報告”說法,劉少奇屬於前者。按155號文件,劉少奇屬於叛徒。誰對?

       劉少奇是不知道要南昌起義嗎?非也。他當時在廬山,離南昌不過100公裏,有火車通。從7月19日李立三到廬山,一直到7月26日周恩來到廬山,關於南昌起義中共在廬山開了三次會。那時的九江市街頭,到處準備南昌起義的軍人。這時,劉少奇所在的牯嶺或白鹿書院,離九江隻有二三十裏地。即使聶榮臻不去廬山通知他,劉少奇也不可能不知道要南昌起義?所以,連“平反報告”都承認: “聶榮臻在南昌起義之前不久,曾經兩次去廬山見劉少奇,通知他要南昌起義。”既然如此,劉少奇為何沒去南昌起義???

     “平反報告”是這樣為劉辯護的: “據聶榮臻等人證明,當時黨中央是知道劉少奇同誌從武漢去廬山養病的;一九二七年南昌起義前幾天,聶榮臻同誌還曾經根據周恩來同誌指示,兩次到廬山向劉少奇同誌當麵傳達過準備發動武裝起義的決定。這說明,丁覺群的口供所說‘躲往廬山’根本不能成立。”

      “平反報告”所謂“黨中央知道劉少奇去廬山養病”的解釋,好像劉少奇去廬山養病是經過黨組織批準的。以此為劉沒去南昌辯護。這不是事實。

       1-  聶榮臻去廬山見劉少奇,是南昌起義前夕之緊急時刻。聶是起義高級負責人之一,他任4軍25師黨代表。 如果聶榮臻見劉少奇的目的僅僅是“當麵傳達過準備發動武裝起義的決定”,而不是請劉少奇參加南昌起義,那周恩來根本不必派聶榮臻在廬山見劉少奇。派一個交通員就夠了。 其次,即使非要派聶榮臻麵見劉少奇(不可), 也不必派聶榮臻去兩次見劉。一次足夠了!

       2-  所謂“黨中央知道劉少奇在廬山養病”完全是為了掩飾劉少奇的錯誤。因為從412政變後,到1927年下半年,中共領導層頻繁變動:

       1927.4.27- 5.10 中共第5次代表大會在武漢召開,政治局常委是3人: 陳獨秀、張國濤、蔡和森,陳為總書記(後增補瞿秋白, 譚平山為常委)。

       1927-7 -12  按共產國際指示,領導改組, 陳獨秀下台。中央組成臨時常委5人: 張國濤、李維漢、周恩來、李立三、張太雷

       1927-8-7   八七會議政治局常委為3人: 瞿秋白、蘇兆征、李維漢;政治局委員為張太雷、向忠發、羅亦農、顧順章、王荷波、澎湃、任弼時。(周恩來、張國濤因南昌起義被降職;張太雷後犧牲, 譚平山退黨 )。

       三個多月內,中央常委變化三次。劉少奇究竟向哪個中央請示去南昌休養?不可能有中央批準一說。“平反報告”根本回避了誰批準這個問題(劉少奇這時,已經是中央委員,是中央7個工委委員之一,名次僅次於李立三。如果按時間看,劉少奇離開武漢是7月10日。應該是在前一個中央與後一個中央交替之間。那時的中央,既不是陳獨秀負責,也不是張國濤負責,也不是瞿秋白負責,更不是周恩來負責。因此,說劉少奇是黨組織批準去廬山休養的完全是胡說八道。既不可能是陳獨秀批的,也不可能是張國濤批的。因為,他的回憶錄能證明,張國濤並不提前知道劉去廬山。更不可能向瞿秋白請假。因為,瞿秋白不喜歡劉少奇。瞿秋白偏左,劉少奇偏右。周恩來更不可能批準。因為,周那時不是常委。隻負責軍事,不負責工運方麵的事情。李立三也不可能批準,他自己就去南昌起義了。注意這個時間點:劉少奇離開武漢去廬山是7月10日;汪精衛7月14日晚開會決定叛變;15日開始大肆逮捕屠殺共產黨員。絕大部分共產黨員離開武漢隱蔽,是在7月15日之後。隻劉少奇一人,是在此之前獨自離開武漢。劉少奇為何能在汪精衛叛變前4天精準撤離?難道他是先知先覺的神仙?顯然,除非他已經提前獲知汪精衛要動手,否則,無法解釋!

       據張國濤回憶,715之後,中央日常工作是由張與周恩來2人負責(因為瞿秋白生病,李立三已經去南昌準備起義)。張國濤曾勸毛澤東去四川開展工作,不要回湖南。因為,怕毛澤東回湖南太危險。但是,毛澤東表示,還是回湖南組織農民鬥爭。對毛澤東的奮鬥精神,張也表示欽佩。 (注1)

       我們完全可以排除李立三與周恩來同意劉少奇離開武漢去廬山的可能性。李立三與劉少奇太熟了,按說劉少奇應該從李立三那裏獲悉關於起義的信息。這時,如果劉少奇是支持拿武器革命的人,他不可能會在7月10日去廬山休養3個月!(李立三是7月19日離開武漢到廬山開會討論南昌起義的)自從領導安源煤礦罷工,劉少奇一直是在李立三之後一起領導工運。為何1927年兩人分道揚鑣?難道不證明劉少奇,他反對拿起武器起義?因此,最大可能是劉少奇趁亂去廬山,采取坐山觀虎鬥,以便決定投機何處。當時,中央內部意見分歧嚴重。張國濤曾回憶說: “武漢時期中共政治局意見分歧,陷於極度混亂的狀態。我一直主張中共中央迅速遷來武漢,集中到一個主要地點來,也許較易於求得內部意見的一致。不料後來事實證明絕非如此。從莫斯科以及從上海來的那些負責要人,竟是各有一套想法。這就走到艄公多了會翻船的境地。” “對共產國際定的中共留在國民黨內的政策,有懷疑與擁護的兩大派。即使是擁護的人中也有分歧,有的主張既要維持國共合作的武漢局麵和反蔣陣線,就不能談加深革命。應即糾正工農運動的過火; 有的則認為,隻有加深革命,進而解決土地問題,才能鞏固國共合作,實行反蔣。 至於懷疑論者, 有的主張不要幻想什麽國共合作,中共應建立蘇維埃政權; 有的則主張中共不必留在國民黨內, 為將來建設蘇維埃政權而準備”。(注2 )毛澤東也曾指出:八七會議”反對了政治上的右傾機會主義,使黨大進了一步” (注3 ) 毛澤東的想法是,八七會議之前中央處於政治上的右傾時期。劉少奇恰恰是在那一時期離開武漢去的廬山。因此, “平反報告”用所謂“中央知道劉少奇去廬山養病”完全是為劉少奇開脫責任。

       劉少奇離開武漢去廬山時期,不僅中共黨內意見分歧甚大,共產國際內部也分歧極大。有人讚成拿起武器,有人反對;有人寄希望於汪精衛、張發奎等,有人不寄希望;有人同意把工人糾察隊的槍上繳,有人不同意。斯大林與托洛茨基也有分歧。這時,凡不堅定分子容易退黨。而留下來參加起義的一般是堅定分子。正是這批人,以後成為新中國政權的核心。在此中央領導分歧嚴重情況下,怎麽能證明劉少奇去廬山呆三個月是因為“黨的決定”呢?這隻能證明丁覺群交代材料提到的劉少奇說“要腳踩兩隻船”是真的。不是假的!

        3- 715政變後,汪大肆公開逮捕共產黨員,非常清楚劉少奇的身份。如果汪與劉少奇之間沒有默契,汪精衛怎麽可能讓劉少奇在自己眼皮底下休養三個月而沒逮捕他呢?這不可能發生!如果此事被蔣介石知道,一定追究汪精衛的責任。但是,從未有人追究汪精衛。劉少奇既沒參加南昌起義、廣州起義,又沒回湖南參加起義,卻一直呆在廬山並未被汪精衛逮捕。 如果劉少奇沒有叛變,誰能解釋為何發生?難道不證明丁覺群說的屬實嗎?據張國濤回憶,“劉少奇是於1927年廣州起義失敗前不久,從武漢輾轉到上海與他住在一起的”。而張國濤是10月10日後到的上海。因此,丁覺群說的劉少奇離開廬山的時間是對的。劉少奇在各種回憶裏(包括歌頌他的各種傳記),都沒有透露他從1927年7月至10月這段時間,他在廬山幹了什麽?這是劉傳記的一段令人生疑的空白期!甚至在

       4- 有人也許會說,劉少奇那時在廬山賓館裏休養,可能是黨決定讓劉少奇策反朱培德、張發奎?沒這可能。朱培德早在1927年6月作為江西省長第五路軍總指揮已經下令“禮送”全體共產黨人離開江西。 連朱德這位與朱培德交情很深的人都被迫離開江西去武漢,朱培德怎麽可能讓劉少奇策反?根本沒此可能。

       5- 也許還有人想,劉少奇不能參加南昌起義是因為家屬拖累。這也不對。不少參加起義的共產黨人都有家屬,如參加廣州起義的張太雷把孩子放在老家由家人照看;參加南昌起義的徐特立比劉少奇大很多,他能參加,劉少奇為何不能?葉挺也是有家屬的,他參加南昌起義了;毛澤東有3個兒子需楊開慧照顧,自己上井岡山了;周恩來去南昌起義前,鄧穎超在武漢;劉少奇此時與妻子何保珍在廬山,他們已把兒子劉允斌放湖南老家由家人照看,把女兒劉愛琴放在武漢由一老鄉照顧,因此,這個障礙是沒有的。再把劉少奇與陳毅相比,更有意思。陳毅在南昌起義爆發時,正在隨軍離武漢的路上 (陳毅不知南昌起義),陳毅8月6日到九江聽說起義部隊早已離開南昌,於是他馬上追趕起義軍,幾天後被周恩來任命為團長。 周對陳說,團長職務對他“小了”。陳回答:“隻要能拿起武器同敵人幹就成。哪怕讓我當連長都可以。”後來陳與朱德把剩餘部隊帶上井岡山。粟裕曾回憶道:如果沒有朱德陳毅兩人領導,南昌起義殘餘部隊很可能去不了井岡山而散夥。曆史好像開了一玩笑:劉少奇本有理由參加南昌起義卻逃避了。陳毅本來有理由不參加南昌起義,卻參加了!但劉少奇成了國家主席,陳毅成了他的部下外交部長。如果戰鬥打響後,當逃兵的人反而比衝鋒在前的人升的更快,這樣的錯誤怎麽能允許呢?155號文件就改正了此錯誤。鄧小平陳雲又把155號文件否定。哪個是對的?

        6- 黨內很多人不了解劉少奇這段經曆,但聶榮臻例外。聶在南昌起義前,接到周恩來的命令從南昌去廬山向蘇聯顧問鮑羅廷匯報南昌起義準備情況。同時,周指示聶去廬山找劉少奇。聶帥有以下回憶:

      “按恩來同誌給的任務,我還專程去通知了劉少奇同誌。我通過林伯渠同誌的弟弟林祖烈,了解劉少奇在九江的住處(具體地點記不清了),他當時似乎因為患肺病在療養.。我同他見麵後,通知他中央決定要在南昌起義,要他有所準備,注意自己的安全。” (注4)。 聶帥證明:1)劉少奇提前知道南昌起義;2) 周恩來希望劉能與聶一起回南昌起義(當時起義部隊極缺黨代表)。 但是, 3)劉少奇以肺病為由拒絕了。這證明丁覺群交代的劉“裝病”。 4)聶受周恩來命令去廬山見劉少奇時,周雖然已是中共五人常委之一,但,周隻是聽說劉在廬山。並非提前知道劉在廬山“休養”,也不知劉的具體位置 。5)注意聶帥用了“似乎”二字,說明:聶並不確認劉少奇得了肺病。隻可能是劉少奇謊稱得肺病。

       聶返回南昌後,定向周恩來匯報見劉少奇的情況。而周恩來不可能將此事告訴大家。但,周恩來心中的懷疑始終沒消失。這是他出任劉少奇專案組長的原因之一。否則,他完全可以辭去該職讓其他人擔當。但,周恩來沒這樣做。我理解周恩來深知,如果他那樣保護劉少奇,就無法向曆史交代。鄧小平說,周恩來是違心地做了這事,我以為不符合曆史事實。

       還有一個疑點:當劉少奇在逃離危險之地時,他不僅總是“生病”,而且總是得同一個病,即“肺病”。比如“平反報告”說,1925年劉少奇從上海到湖南趙恒惕被捕前,他“確因病重”回的湖南。不是“借口養病”和“私自逃脫”。一年半後的南昌起義,他又得了肺病在廬山休養?他怎麽老在關鍵時期患上肺病?一般老年人得肺病容易複發。但,那時劉少奇才30歲,怎麽會在2年內反複發作?即使劉真得了肺病,也需要靜養,不應到處走動。但,劉少奇“肺病”期間,照樣到處跑。如,他1925年被逮捕的地點就是在長沙書店。既然有肺病,怎麽還去逛書店?難道不怕傳染別人?1927年他到廬山,也說得了肺病。但,他在廬山期間換了三個住處。這對一個肺病患者是不可能的!他1959年重返廬山還對江西省長方誌純,他1927年來廬山是走了半天路才到的。如真是肺病,他怎麽能走這麽長的路?如1925年他真患肺癆(肺結核),在中國20年代幾乎就是絕症!因為青黴素在1944年,中國才研製出。這些難道不證明丁覺群交代的劉少奇,在南昌裝病,是真的嗎?

       聶榮臻在寫廬山與劉少奇見麵時,周恩來已經去世。他沒有透露與劉少奇見麵的準確時間。我估計,是在7月21日至25日。因為,再晚,鮑羅廷已經離開廬山回國了。究竟是誰向汪精衛、張發奎透露要有南昌起義的?這是個迷。7月29日汪精衛、張發奎,邀請賀龍、葉挺九江開會。企圖利用開會扣留2人,阻止南昌起義。葉劍英得知此消息,馬上告訴賀龍與葉挺,避免2人被捕。難道劉少奇沒有泄密的嫌疑?注意丁覺群如下的交代:

      “七月二十八日陳公博命我送密信給劉少奇。八月初我到白鹿洞會見了劉少奇交了信,並將我在九江偵察的情形告訴他。劉回信向陳公博提供了:武漢工廠清共線索。幾天後,劉寄‘改組工會意見書’給陳公博,又提供了如下情報:一、據覺群在潯偵察,集中南昌者為葉挺、賀龍部,無國府警衛團,此團軍官多係共黨,如仍警衛國府殊危險,請速除之”.

       丁覺群這裏交代確有不真實的地方,例如,他說的“我在九江偵查的情形告訴他”以及“據覺群在潯偵查,集中南昌者為葉挺,賀龍部….”。此話不可信。因為,關於南昌起義的情報,不可能是丁覺群在九江偵查得來的。因為,他不可能自己偵查出是誰的部隊。隻可能是劉少奇向丁覺群說的。因此,丁覺群這裏是在替劉少奇攬責任。丁覺群一九七二年被釋放回家後在日記裏,承認了這點。他在回憶交代劉少奇在廬山表現時,說過:因為,專案組對他的壓力很大,他不得不說。但是,他說:“...... 而我自己情願把一切擔負起來。” 

       當時,幾乎無人知道劉少奇在廬山的經曆。陳雲、鄧小平也不知道。鄧小平412政變時期,在馮玉祥的部隊,遠在千裏之外。 715之前,馮玉祥“禮送”鄧小平回到武漢。87會議時,鄧也在武漢。再以後去參加白色起義。因此,鄧對劉這段經曆不清楚。陳雲在412政變後,離開上海到老家青浦縣隱蔽做地下工作。幾年後才返回上海。 因此,陳雲也不會明白劉少奇此段經曆。黃克誠沒參加南昌起義。在湘南參加起義,更不清楚劉少奇此段經曆。 但是,陳、鄧、黃三人卻是中央公布 “平反報告”的最主要負責人。所以,為劉少奇平反的“平反報告”出現諸多錯誤,是有曆史原因的。

      “平反報告”還用鄭超麟(1927年任中共宣傳部長)的話,證明劉少奇沒有叛變。對此,鄭超麟是不承認的。鄭超麟在1996年寫的回憶錄中曾這樣說:“1927年在武漢,湖北省總工會名義上,是以向忠發為主席。事實上,也是劉少奇主持的。那時,我也在武漢。而且,任湖北省委宣傳部長。可是,連劉少奇的麵也未見過。 ...…那位幹部(指文革劉少奇專案組人員)要我證明在“715”以前,劉少奇就被國民黨逮捕而叛變。我隻能回答:“據我所知,715分共之前,武漢並未捕人。”想不到後來給劉少奇平反時,我這句話竟然被引為證據,證明劉少奇不是叛徒。” (注5 )。鄭超麟說的很明白,他隻是說,在715汪精衛叛變之前,武漢一般沒有逮捕共產黨。既沒有證明劉少奇叛變,也沒有證明劉少奇沒有叛變。也就是他對劉少奇是否被捕叛變,沒有發表任何意見。顯然,平反報告根本不可能用鄭超麟的話,來證明劉少奇不是叛徒。

       毛澤東對1927年劇變有過一著名的話:“但是,到了1927年春夏之交,正當北伐戰爭向前發展的緊要關頭,這個代表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的國共兩黨和各屆人民的統一戰線及其一切革命政策,就被國民黨當局的判賣性的反人民的“清黨”政策和屠殺政策所破壞了…….昨天的同盟者-----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被看成了仇敵;昨天的敵人----帝國主義者和封建主義者,被看成了同盟者。就是這樣,背信棄義地向著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來一個突然襲擊;生氣勃勃的中國大革命就被葬送了。從此以後,內戰代替了團結,獨裁代替了民主,黑暗的中國代替了光明的中國。但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並沒有被嚇倒,被征服,被殺絕。他們從地上爬起來,揩幹淨身上的血跡,掩埋好同伴的屍首,他們又繼續戰鬥了。”

       有篇歌頌劉少奇的傳記,在寫劉1927年10月離開廬山星子港碼頭,乘船去上海時,居然也引述毛澤東的這段話,說劉少奇要離開廬山去上海“繼續戰鬥”了。難道作者不是太滑稽了嗎?此時的劉少奇在三個月裏,既沒有聽見一聲槍響,也沒有聽過任何炮聲,他身上沒有任何血跡,也沒有掩埋過任何共產黨員的屍首。他不過是在全國風景優美的避暑聖地安靜休養了3個月。他怎麽可能是去“繼續戰鬥”?而不是去“繼續投機”呢? 

注1:  張國濤

注2:  張國濤

注3:  毛澤東選集第2卷, 548頁

注4:  聶榮臻回憶錄 1927年

注5:

(未完待續) 

原文地址:A劉少奇1929出賣楊靖宇!(下)論劉少奇是叛徒(4)作者:郝劍一天

 

       A劉少奇1929出賣楊靖宇! (下) 

       論劉少奇是叛徒(4)  

 

       上文已列舉155號文件部分摘要,這些材料即使1/10屬實,說劉少奇叛變都成立。但,有人懷疑全是假的。汪東興曾回憶,周恩來(是審查劉少奇專案的總負責)為何選用這14個調查材料:

      “那個時候總理也沒有說是假的。但,總理和我們主張(指汪東興等非四人幫),沒有把握的,不要作為證據往上拿,要核實。以今天的眼光看,經過中紀委調查核對,是假材料,假證據,假口供,叫做三假,欺騙了主席。那個時候不認為是假的。因為,是在那個曆史條件下,當時,總理和我們主張隻用有把握的八十幾份材料。他們主張用一百多份材料”。注意汪這句話:“那個時候總理也沒有說是假的。”顯然,如果這些材料都是假的,周恩來不可能同意在十一中全會向全國代表散發。周恩來是非常仔細之人。如果這些材料都是假的,怎麽可能從他手下通過?為證明那些材料不全假,我再引出楊靖宇將軍,1929年被捕與劉少奇出賣有關的事實。

       楊靖宇,著名抗日英雄。原名馬尚德,河南確山人。1905年2月13日出生,5歲父親因貧去世,由其母和叔叔養大。1922年與農村姑娘郭蓮結婚。1926年其子馬從雲出生。馬尚德27年5月入黨,27年9月領導河南劉店起義,成立縣工農政權,據說那是中共第一個蘇維埃政權。起義失敗後,國民黨通緝馬尚德全家,郭蓮攜子四處逃避敵人搜捕。28年3月23郭蓮生下女兒馬錦雲。3月27日晚馬尚德回到妻子旁,心裏極難過,為了革命必須離開。臨走前對妻子說: “真是苦了你了。明天我要出遠門,也許幾年不回來,這個家就交給你了!”

       黨組織28年8月調馬尚德去開封洛陽等地搞地下工作,年底派他去上海第一期軍政幹部培訓班(周恩來講過課)。29年3月馬尚德從上海坐火車到沈陽準備去蘇聯學習。等簽證期間,馬以工人身份領導撫順煤礦工人運動。這期間,他多次到沈陽問簽證手續是否辦好,但一直沒有辦成。1929年7月14日劉少奇到沈陽任滿洲省委書記。劉少奇問馬尚德是願意回上海,還是留東北?馬尚德答,願留下。於是,馬尚德被任命中共撫順特支書記,同時馬守愚為團撫順特支書記。劉少奇當時認識馬尚德與馬守愚,並知他們的化名分別是張貫一(楊靖宇選母親姓,表示對黨一貫忠誠,取“貫一”為名)和王振祥。

       馬守愚,又名馬勵明等,山東泰安人。1924年山東入黨,,1926年3月,馬守愚建立中共泰安第一個黨支部,任支部書記。山東泰安黨史網未說他是叛徒。隻提1929年馬守愚撫順被捕後脫黨。

       自劉少奇孟堅1929年8月21日沈陽紗廠被捕後,9天後,即8月30日晚楊靖宇在撫順被捕。撫順離沈陽隻50公裏。有人說,楊靖宇被捕是因為馬守愚與他下屬範青叛變所致

       但是,現所有黨史都不敢把楊靖宇的被捕與劉少奇被捕聯係起來。他們大都說楊靖宇1929年被捕,是因為其他叛徒出賣

     “8月30日晚,剛剛從地下聯絡站取得省委文件的楊靖宇,…...回到撫順福合客棧...…兩名持槍的日本警察,闖進他的房間帶走楊靖宇。並發現茶筒裏的文件(楊拒絕承認是自己的)。楊認為自己被叛徒出賣。日本警察署署長親自審問。楊靖宇否認是共產黨,也不叫張貫一,而叫張富義。楊要求與檢舉人對質。叛徒沒有出麵。楊靖宇被折磨6天,什麽也沒說。日本警察署隻好將其交給撫順地方法院。撫順地方法院不敢得罪日本人,又將楊靖宇交給遼寧高等法院,判處1年6個月徒刑,並被關押在遼寧省第一監獄。”

       該書承認楊靖宇被捕於8月30日,地點撫順。同時,楊靖宇確認自己被叛徒出賣,楊要求與檢舉人對質,叛徒沒露麵(楊在審問中,敵人已經提及王振祥【馬守愚】,楊靖宇還要叛徒出麵。這證明楊靖宇知道,不是馬守愚出賣的自己)。誰才是楊靖宇被捕的第一叛徒?難道不是劉少奇?

       但此書把叛徒指向馬守愚與範青:

      “叛徒到底是誰?叛徒就是撫順共青團特支書記馬守愚(化名王振祥)和他的部下範青(化名孫德文)。在一個月前,兩名叛徒在老虎台煤礦附件散發反日傳單時被捕,挺刑不過而叛變。8月26日,楊靖宇在地下聯絡站取得省委文件後,按約定時間和地點來到古城子煤礦,與馬守愚秘密接頭。當晚返回撫順時,被叛徒馬守愚跟蹤盯梢,並向日本警察署告密。那一晚,在叛徒的帶領下,另有11名黨團員被逮捕。”

       上文雖短,但漏洞百出:

       1- 說馬守愚8月26日跟蹤楊靖宇,才發現楊靖宇住福合客棧。然後,向日本警察署告密,讓楊靖宇被捕。這很假。楊靖宇與馬守愚是撫順市共產黨的第一、二把手,馬守愚不可能不知道楊靖宇住哪。如果楊靖宇的住處,連馬守愚都不知道,等於說楊靖宇的住址隻有自己知道。這不符合邏輯。如果這樣,其他同誌如何與他聯係(哪怕是單線聯係)?難道楊靖宇馬守愚每次見麵,都是楊靖宇去找馬守愚,而不是馬守愚去找楊靖宇?這顯然很荒謬!

       2- 說在楊靖宇被捕一個月前(也就是在7月30日之前), 馬守愚與範青在煤礦附近散發反日傳單被捕叛變,所以出賣了楊靖宇。馬守愚的被捕時間不是真的!如果馬守愚、範青在7月30日之前叛變,為何楊靖宇在8月26日才被馬守愚跟蹤?敵人怎麽允許馬守愚拖這麽長時間?因此,這裏說的馬守愚、範青被捕時間,定是假的。真實被捕順序一定是劉少奇8月21日被捕在先,其他人被捕在後。符合邏輯的時間是,劉少奇先叛變供出撫順等地下黨組織。然後,敵人按此地址各地搜查, 導致大範圍黨員被捕。撫順隻不過是其中一個地區而已。因此,導致馬守愚與範青被捕,最後是楊靖宇與其他11名黨團員被捕。也可能是這些人同時被捕。至於楊靖宇為何被日本警察逮捕,這容易理解。因為,撫順煤礦與楊靖宇居住之地,在日本人管轄範圍,等於日本租界。因此,日本警察逮捕楊靖宇後,審問無果,才轉交張學良領導下的東北警察局。這才應是真實曆史。

       3- 馬守愚因為在煤礦散發傳單被捕後叛變可能性極小。因為,馬守愚是第一任山東泰安黨支部書記。怎麽可能隻因散發傳單被捕就供出楊靖宇?因為,如果是散發傳單被捕,頂多是普通黨員,還可能是進步群眾。馬守愚很容易出獄,不必叛變。對於山東泰安的黨支部書記,完全懂得此點。真實的曆史應該是,馬守愚被劉少奇出賣後,知道自己是被別人出賣。因此,對黨不再抱有楊靖宇那樣的忠誠,以後就脫黨了。

        4- 該文說,馬守愚7月30日前叛變後,“在8月26日,楊靖宇在地下聯絡站取得省委文件後,按約定時間和地點來到古城子煤礦,與馬守愚秘密接頭。當晚返回撫順時,被叛徒馬守愚跟蹤……”這也不合邏輯。為何敵人不在馬守愚與楊靖宇秘密接頭時,當場逮捕楊靖宇?非要等到一個月之後才逮捕他?楊靖宇是撫順黨的最高領導,逮捕了楊靖宇,就等於找到敵人最需要的人。既然馬守愚已經叛變,敵人不可能不在“約定時間和地點”立刻逮捕楊靖宇。因此,此說也是假的。

        5- 該書提到,楊靖宇1929年被捕後,要求敵人把出賣他的叛徒指認給他看。但是,敵人拒絕了。敵人為何拒絕?如果是馬守愚或範青出賣的楊靖宇,敵人沒必要為這兩人保密。因為,他們的職務低於楊靖宇。如果敵人希望從撫順最高領導楊靖宇嘴裏獲知更多機密,沒必要掩蓋馬守愚與範青這兩個低職務叛徒的麵目。隻有一種可能,敵人要掩蓋出賣楊靖宇的叛徒,那就是這個叛徒的職務比楊靖宇高很多。除了劉少奇,還有誰呢?當時在撫順周圍,比楊靖宇職務更高的領導被捕的,隻有劉少奇、孟堅2人。沒有其他人了!撫順社科院有位叫劉暢的說,是範青出賣了楊靖宇。還說,她采訪了範青,範青承認是自己出賣的楊靖宇。這也是假的。如果是範青出賣,為何敵人不讓範青出麵指認楊靖宇?因此,範青絕不可能是出賣楊靖宇的首要叛徒。

       總之,關於楊靖宇1929年被捕是誰出賣的問題,眾說紛紜。但,隻有二人被懷疑:馬守愚,範青。而我認為,劉少奇才是始作俑者。

       劉暢的說法是,叛徒範青1929年7月在大連叛變後,來到撫順混入撫順地下黨。 範青出賣了馬守愚。然後,馬守愚出賣了楊靖宇,同時,出賣了撫順特委許多其他人:孫德文、王文忠、傅聚田、由在存、由在文、張士賢、梁子仁、韓恩貴, 到此, 撫順特委幾乎全部被捕。連當時的撫順日本報紙也說“撫順共產黨被一網打盡!” 就算楊靖宇、馬守愚兩人被範青出賣了,但,範青絕對沒可能將那麽多人都出賣。因範青不可能知道那麽多機密。範青隻是一個普通人員,怎麽可能導致那麽多人被捕?這等於說一個甫誌高能出賣整個重慶地下黨,那絕對不是真實的。

       是誰造成撫順地下黨的徹底破壞?您相信哪一個?

       楊靖宇後受盡各種酷刑,灌辣椒水、灌煤油、灌馬尿、上大掛、坐老虎凳,一連折磨五、六天。因為,沒有叛徒露麵指認楊靖宇。因此,楊靖宇一直否認自己是共產黨(但,敵人是知道的)。1929年10月中旬,撫順地方法院檢查處對楊靖宇進行審判。在法庭上,楊靖宇將上衣當眾解開並慷慨陳詞:

  “法官先生,你們看我這滿身的傷痕”……“我作為中國的一個老百姓,卻在中國土地上被日本人嚴刑拷打成重傷,作為官府不僅不能保護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反而替日本人來審判我……”。

  1929年12月26日,遼寧高等法院以反革命嫌疑罪對楊靖宇予以起訴:“被告意圖宣傳共產主義所為,實犯反革命治罪法第六條之未遂罪,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送付公判。 ”兩日後,遼寧省高等法院以反革命嫌疑罪判處楊靖宇有期徒刑一年半。

    1931年元月,張學良在東北實行一次大赦。高等法院檢查處向東北邊防軍長官公署呈報了一份特赦政治犯的報告,楊靖宇卻被排在赦免之外。報告中寫道:“張貫一係未經自首之共產黨犯……依政治犯大赦條例第四條,不在赦免之列。” 由此可見,楊靖宇在獄中一直保持共產黨人的革命氣節。楊靖宇在1931年4月下旬刑滿出獄. 

       讓我們把楊靖宇的被捕與劉少奇1929年被捕對比,就應該問為何,都在同一地區, 同時期被捕, 劉少奇能未受酷刑, 半個月釋放。而楊靖宇卻被關押600多天? 難道劉少奇是叛徒還不清楚嗎? 

       楊靖宇1931年4月出獄後,不久再次被捕(因互濟會一同誌被搜身,巡警搜到楊靖宇的地址)。 1932年初楊靖宇出獄後,找到滿洲黨組織,,並向組織部何成湘表示,願意搞抗日武裝,並化名楊靖宇。楊靖宇之所以搞武裝鬥爭,是明白隻有離開城市搞武裝才安全。因叛徒比日本鬼子還難對付!從此,身高1.93米,百發百中的楊靖宇領導的東北抗聯讓日本鬼子萬分恐懼。八年後, 1940年2月23日,年僅35歲的楊靖宇,壯烈犧牲於吉林省濛江縣。日軍詫異:為何楊靖宇被圍5天,沒一粒糧食他居然能繼續抵抗5天? 為了解原因,日軍命令解剖楊靖宇,發現他腹中隻有樹皮,草根,甚至有棉絮。日本人甚感震驚!連日本軍醫也嚇的把手術刀跌落。可以想像:楊靖宇當時饑餓到何種程度?您一定聽說過吃樹皮的人。但,誰聽說吃棉絮充饑的人類?楊靖宇的毅力已經超過人類的承載極限!日本人下令給楊靖宇修建墓碑。日本人警務廳長岸穀隆一郎親自在墓碑上題字。偽通化省警務廳人員與百姓數百人參加慰靈祭。岸穀隆一郎在日本1945年,天皇宣布投降後,剖腹自殺,他在遺囑中說:“天皇陛下發動這次侵華戰爭或許是不合適的。中國擁有楊靖宇這樣的鐵血軍人,一定不會亡國。”中國抗日英雄無數,但,被日本人在占領期建墓碑的抗日中國人,隻有楊靖宇!

       1957年,楊靖宇烈士陵園在毛澤東、周恩來親自關心下竣工。與楊靖宇素不相識的朱德委員長題詞:“人民英雄楊靖宇同誌永垂不朽”。郭沫若為楊靖宇賦詩一首。彭真為烈士陵園題詞。但,彭真並非楊靖宇的上級,應不認識楊靖宇。

       誰見過劉少奇給楊靖宇的一字題詞、一句評價?誰聽說劉少奇曾寫過對楊靖宇的回憶?如果他不是出賣楊靖宇的叛徒,他應該寫!因為,在黨的所有主要領導中,隻有劉少奇曾是楊靖宇的直接領導!正是劉少奇問楊靖宇是願意回上海還是願意留東北。劉少奇為何如此沉默?為何不讓後代知道當時楊靖宇是怎麽留在東北的?就算楊靖宇九泉之下得知此事,也會斷定正是劉少奇,是出賣自己的叛徒!

       也許有人以為,是因為劉少奇不知道楊靖宇就是張貫一?楊靖宇是當年的張貫一在1952年就搞清楚了。連毛澤東、周恩來、朱德都知道了。怎麽劉少奇會不知道?為何劉少奇不敢1957年後到楊靖宇烈士陵園發表紀念講話?就算他再忙,題個詞總不費事吧?為何沒有?是無話可說?還是不敢說?這難道還不值得所有不相信劉少奇是叛徒的老百姓,去深思:難道劉少奇當年沒有出賣楊靖宇嗎?

       真實的曆史是這樣: 1929年8月21日(按“平反報告”說的是8月22日,隻差一天,無所謂了),劉少奇在沈陽被捕後叛變,供出我黨在東北的一些地下組織,其中包括撫順特委的地下組織辦公地點。敵人按此地點進行搜捕,抓了很多人。先是馬守愚、範青等人,以後通過他們又抓到楊靖宇。敵人大喜,證明劉少奇的口供是真的。因此,敵人決定於9月上旬釋放劉少奇與孟堅。這就是曆史的真實過程。絕對沒有所謂常寶玉“翻供”,導致劉少奇提前釋放的可能!一點也沒有!至於1967年孟堅在專案組的審查中的口供,也許有一些水分,比如:黨組織破壞的地方也許沒有那麽多, 也許劉少奇並沒有見過張學良。隻不過與張學良的下屬見了麵; 也許劉少奇向敵人交代時, 孟堅並不在現場。因此,他並不知道劉少奇交代的準確內容,…..但是,這一切,都不足以改變劉少奇是叛徒的結論。

      楊靖宇同誌安息吧!

       注1>吉林出版社2011年4月出版的100位英雄模範

 

       論劉少奇是叛徒(5)--駁李義凡、張文和(下)
 

       李張為了豁免劉少奇,說:“柯慶施、李葆華、徐冰等人,在接到劉少奇轉發的中央指示以,向獄中的61人傳達的中央指示…..而薄一波、劉瀾濤等人,對來信深表懷疑”。 注1: 此說法不能解脫劉少奇的罪責。隻能旁證薄一波等一些人(不是61人全部)不能簡單視為叛徒。我們也無法由此得知,柯慶施、李葆華是支持劉少奇發表“反共啟示”的!事實上,柯慶施後來長期是抵製劉少奇的。並不是像安子文那樣,成為劉少奇的忠實下屬。否則,無法解釋,為何柯慶施等在劉少奇來之前,沒有請示中央是否可以“辦手續”釋放61人?事實是,隻在劉少奇1936年春化名“胡服”作為華北新領導上任後,才發生這種用“反共啟示”換出獄的怪事?無論何時,共產黨對發表“反共啟示”出獄的做法,都是絕不容忍的。陳雲、鄧小平為何要這樣做?因為,他們要否定文革。如果不編此謊言,他們就無法否定文革!曆史將證明,陳雲、鄧小平不僅不能為劉少奇平反,反而把自己的無知或陰謀暴露無遺!劉少奇1936為何要欺騙中央?因為,他很想做出一番轟動全黨的大事。他以為,他做的天衣無縫。中央永遠不會知道“反共啟示”之事。但,30年後的紅衛兵從舊報紙裏,找出此鐵證!如果把劉少奇曆史上一貫表現聯係起來看,很容易得出結論:因為,他自己叛黨多次,他當然希望黨內多幾個叛徒。起碼可以起到掩蓋他的作用。

        2- 為了否認劉少奇、孟堅(孟用潛) 1929年8月22日在沈陽被捕叛變一事,李張引用原中共滿洲省委廖如願1967年9月的證明說:“劉孟到警察局後,外麵送東西很方便,前往接見也不困難。他們的情況由何寶珍接見時傳遞出來,他們在警局屬於一般犯人,沒有帶鐐….就是沒有把他們作政治犯處理。” 廖的證詞不合邏輯。如果劉少奇叛變了,當然不會帶腳鐐。如果他沒有叛變,倒是應該帶腳鐐的。所以,用不帶鐐來證明劉少奇沒有叛變是荒唐的。李張也承認,劉少奇、孟堅因為叛徒告密被捕。既然如此,怎麽可能被當作“一般犯人”?完全是自相矛盾!廖如願1929年2月才到沈陽,並不了解劉少奇被捕後在獄中的表現。他的證詞隻能證明:劉少奇、孟堅此時已叛變。所以,警察局才放鬆看管,允許劉少奇妻子何寶珍去看望。如果劉少奇沒有叛變,何寶珍獄中看望劉少奇後,絕不可能平安回家!當時,不僅東北地區,(乃至)整個中國,隻要有確定的共產黨員被捕,就必定不是一般犯人。方誌敏被槍斃後,腳上的鐐銬還沒有被撤。而方誌敏的黨內職務,遠低於劉少奇!對這些曆史常識,李張完全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3- 李張為了推翻劉少奇為叛徒的結論,把證明劉少奇叛變的6個證人(紗廠副技師關輔金等)證詞都說成是假的。李張給出的原因,居然是:這些證詞中把劉少奇、孟堅描述成“白臉”“黑臉”“高個子”“胖子”“瘦子”。李張說:“根據這些極為抽象的證詞,去旁證劉少奇被捕後叛變,豈不是滑稽之至嗎?”這怎麽是“極為抽象的證詞”?很清楚。這是40年後的證詞,證人記不清名字,隻好用“白臉”“黑臉”來描述,很正常。談何滑稽?

        4- 為了推翻劉少奇1927年南昌起義期間“躲在廬山”害怕參加武裝鬥爭的罪名,李張說:“據聶榮臻1968年10月15日的證明,羅章龍1967年12月5日的證明,當時,黨中央是知道劉少奇從武漢去廬山養病的。1927年南昌起義前幾天,聶榮臻還根據周恩來的指示,兩次到廬山向劉少奇當麵傳達過發動武裝起義的決定。所以,劉少奇‘躲在廬山’的罪名不能成立。” 李張這裏還是在偽造曆史。聶榮臻並沒否認劉少奇沒躲在廬山。聶榮臻為何2次被周恩來派去廬山見劉少奇?絕不是僅為了向他傳達南昌起義。而是,為了請劉少奇參加起義(當時極缺黨員)。否則,無須聶榮臻這樣的領導人花好幾天去找劉少奇。聶榮臻是這樣回憶的:“按恩來同誌給的任務, 我還專程去通知了劉少奇同誌。我通過林伯渠的弟弟林祖烈,了解劉少奇在九江的住處, 他當時似乎因為患肺病在療養。” 注2注意,聶榮臻用“似乎”兩字,證明他並不確認劉少奇真有肺病。從文字本身判斷,聶榮臻其實在劉少奇是否逃避南昌起義問題上,表示中立。這如何能為劉少奇被冤枉的證詞?第二,羅章龍說“黨中央知道劉少奇在廬山養病”的話是無稽之談。從1927年412政變後,到武昌八七會議,中共中央實際上處於混亂時期,沒有領導。陳獨秀的威信掃地,甚至到八七會議之後,瞿秋白也僅僅是中央的主持人,(八七會議之後是集體領導)沒有實際意義的第一把手,也沒有第二把手!而劉少奇離開武漢去廬山所謂“養病”是發生在1927年715之前,這時的黨中央處於極度混亂狀態。因此,所謂劉少奇是黨中央派到廬山養病之說,完全是胡說八道。羅章龍說的話完全是昏庸之語。根本就不能作證。(更)何況羅早(在)1927年後被開除出黨?

       5- 李張還為劉少奇1929年沈陽叛變這樣辯解說:“王鶴壽、楊一辰…….等人都證明,劉、孟被捕以後,他們所知道的一些學校,工廠的支部沒有一處遭到破壞,也沒有任何一位同誌受牽連被捕。” 注1 李張這裏信口雌黃!隻要舉出一個反例就能推翻李張的結論:著名的楊靖宇(撫順中共第一把手,劉少奇是他的直接領導),就在劉少奇被捕9天後,在撫順被捕。而撫順地下黨組織遭到毀滅性破壞!李張說“沒有一處遭到破壞,也沒有任何一位同誌受牽連被捕”。難道不是顛倒黑白?

       6- 關於1930年4月12日,中共滿洲省委遭到大規模破壞,三十餘個黨員被捕之案。李張為了證明劉少奇與本案無關,說劉少奇此時已經離開沈陽。所以,劉少奇與本案無關。這種說法也是沒有道理的。請看李張的原文:“1930年4月,中共滿洲省委遭到大破壞,三十餘人被捕,…..原審查報告蓄意歪曲曆史,認為這是劉少奇向敵人提供情報的結果。其實,這次大破壞是由於當時在共青團滿洲省委工作的杜蘭亭,當年4月12日被捕後叛變,向敵人供出了團省委機關的地址造成的。當時滿洲省委的黨團領導人正在那裏開會,因此,許多人被捕。”李張這種解釋仍無法證明劉少奇不是叛徒!就算杜蘭亭被捕後出賣了饒漱石,但是,第一,杜蘭亭隻是一般黨員,不可能出賣30個黨員!在中共單線聯係年代,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第二,誰出賣了杜蘭亭?杜蘭亭不可能自己出賣自己。李張對此沒解釋。因此,把杜蘭亭說成是30多個黨員被捕的原因,絕對是虛構,盡管日偽報紙報道。第三,為何劉少奇離開沈陽不到2周,沈陽就發生大麵積黨員被捕?這絕不可能是下麵的普通黨員叛變能造成的!1929年8月21日劉少奇沈陽被捕後,兩周被釋放;楊靖宇8月30日撫順被捕後,快兩年才被釋放。劉少奇出獄不僅沒有立刻離開沈陽,反而繼續平安無事地在沈陽繼續擔任半年的第一領導並赴上海。這豈不是咄咄怪事?李張難道不是在編造曆史?

       再舉例,就在劉少奇被捕的同一時間(1929年秋季),中共領導澎湃與楊殷也被叛徒出賣。他倆被捕後,6天就都被槍斃。澎湃是知名的農民運動領袖,劉少奇是知名的工人運動領袖。兩人的知名度不相上下。如果劉少奇沒有叛變,怎麽可能劉被捕兩周被釋放,澎湃被捕6天就被槍斃?國民黨絕對不是傻瓜。絕不可能被劉少奇欺騙!雖然現在書店出版的無數劉少奇傳記全部這樣宣傳。

       李張的< 走近劉少奇>充滿謊言,完全應該扔進垃圾堆裏。

       注1: 中央文獻出版社,李義凡、張文和著< 走近劉少奇>

       注2: 聶榮臻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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