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不了的事情,放一放以後再重新考慮,往往能夠有不同的角度,而且可以拋開一些

本文內容已被 [ 行寫好 ] 在 2014-04-15 21:11:4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情緒化的因素。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假設“決定不去”了,看看以後還會不會放不下。若心裏多少還有“念叨”,多半就是放不下的,那就是應該決定去的。隻有去了,才知道到底自己是否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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