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美國享有哪些權利? ·方舟子· 美國國土安全部派出一批便衣,半夜到哥倫比亞大學的校園,將一名去年畢 業的哥倫比亞大學原研究生抓走,關到了路易斯安那移民拘留中心,要把他遣返。 他是敘利亞出生的巴勒斯坦籍學生。國土安全部一開始以為他拿的是學生簽證, 說要吊銷他的學生簽證。後來知道他的妻子是美國公民,他有綠卡,又改口說要 取消他的綠卡。 但是這個學生並沒有犯什麽罪,國土安全部的人隻是說他言行跟哈馬斯一致。 這是因為去年在哥倫比亞大學聲援巴勒斯坦的示威中,這個學生不僅參與了,而 且作為學生代表去跟學校談判,也就是所謂的學生領袖。但是這並不是犯罪,涉 及到的隻是言論和示威。但是共和黨的政客都出來為國土安全部的做法辯護,說 他不是美國公民,是外國人,所以沒有言論自由。這是錯的。外國人在美國國土 上也有言論自由和示威自由,而且受到美國憲法保護。 一個人享有的權利,我們可以把它分成兩種。一種是最基本的權利,這是每 個人生下來就應該享有的權利,是不可剝奪的,也就是所謂的人權。美國憲法要 保護在美國國土、受美國司法管轄的所有人都享有的權利,主要指的就是基本人 權,也就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的五大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集會自 由、出版自由、示威自由。美國憲法其他修正案還規定了在美國所有的人還享有 別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是那些涉及到司法的權利,包括享有正當程序的權利, 獲得律師辯護代理的權利,由陪審團來審案的權利,有不自證有罪的權利。這些 權利是所有在美國國土的人都享有的,不管是公民還是非公民,是合法移民還是 非法移民,都享有的,都要受到美國憲法保護的。 還有一種權利是比較特殊的權利,是隻有公民才享有的。美國憲法規定隻有 公民才有的權利,隻有兩種:有選舉權,以及當聯邦政府的官員。美國憲法再也 沒有規定作為公民還有別的什麽權利了。但是在實際的執行中,公民還有別的一 些非公民不能享有的特殊的權利。非公民能夠享有多少的特殊的權利,跟他的移 民身份有關。綠卡的持有者,也就是美國的永久居民,因為納稅跟美國公民是一 樣的,交一樣多的稅,所以享有的權利也是最多的,跟美國公民享有的權利差不 多。綠卡持有者除了沒有投票權和當聯邦政府官員的權利,還沒有涉密的資格 (不能從事國家安全方麵的工作),不能當陪審員,其他的權利隻要美國公民有 的,綠卡的持有者也有。 但是如果不是綠卡的持有者,是拿臨時的簽證,或者是非法的移民,那麽在 美國享有的特殊的權利就很少了,基本上沒有。例如,如果不是綠卡持有者,雖 然也交稅,但是交的稅不一樣,就不能享受聯邦政府的福利,包括社保。即使交 了社保的稅,以後也拿不回來,稅是白交的。 但是不管是什麽身份,都有基本的權利。不能因為一名留學生在美國發表了 什麽言論,或者參與或組織了示威,就要取消他的留學生身份把他遣返。以前這 種事也發生過,被遣返的那些留學生,或者是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或者雖然知道 但是不想花時間花錢去維護自己的權利,所以就走了。但是對於綠卡的持有者, 不能因為他發表了言論,參與了示威,就要取消他的綠卡。這種事隻要上了法庭, 都不會得到法官的支持。 對於留學生來說,一旦回國探親,要重新到美國來,就會有麻煩了。這個時 候可以不再給他學生簽證,邊防也可以不放他進美國。可以以他曾經發表過什麽 言論,或者在美國參與示威作為理由,或者根本就不提任何的理由,就不讓他進 來。這是可以的,因為這個時候人已經不在美國了,所以美國憲法就不保護你了。 例如,有一段時間,美國的邊防在海關流行查要到美國留學的中國學生的微信, 看有沒有發表什麽反美的言論。如果有的話,就不讓他們進來。這是可以的,不 違憲,因為美國憲法不保護還沒有進入美國的人。 所以如果是留學生,在美國的時候還是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論的,別輕易去 參與示威。在美國的時候也許沒事,但是離開了美國,想要再來美國,很可能就 有事了。尤其是在現在,在川普的領導下,美國正走向專製,更要注意,即使在 美國也會有事。 2025.3.15錄製 2025.4.8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