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想起來首次遞交I-864 證據的時候,隻給了2024 IRS tax return transcripts. 上麵是married filed seperately, 報稅金額是8W+. 沒有cover letter,W2,也隻給了當前employeement letter 沒有給任何pay stub. 並且2022,2023 都留白沒有填寫。
我想問這種情況下,會不會USCIS 以為我們一家一年合起來報稅才8W+, 而完全不清楚我個人到底是收入多少。也不能隻看雇傭信上的數字,所以他們給一個RFE 的意思是,很難看出我到底一個人賺多少,不能確定能不能sponsor。所以如果不夠,請多加一份I-864A.
如果我現在填一份新的I-864, 寫明2022-2024 的報稅金額。(2022 是married filed jointly, 所以顯得更高。2023-2024 都是filed seperately, 是個人收入)並且給出2022-2024 所有W2,IRS TAX return, 當前6個月的pay stub. 並且解釋2022 我隻工作了兩個月,W2 顯得很少單人不夠貧困線,但是當前工資,2023,2024 的full time 工作都超過貧困線,這樣更清楚更直接呢?
我怕給兩個人的收入有一堆W2 更加複雜,並且2023,2024 也都是married filed seperately, I-864 上也看不出來收入合在一起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