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國的律師騙了

是這樣,我在2023年的6月份申請了跟前夫離婚,到2024年3月的,代辦人跟我們說已經完成了離婚,然後我們過去拿離婚紙,當時離婚協議裏缺少了一頁,所以就又給代辦人送回去了,也沒有當做一回事,感覺離婚的事也不是太複雜,也無爭議,就沒有放在心上,然後我在2024年的是就跟我現在的老公結婚了,而且到現在還生了一個小寶寶,當我上個月想遞交材料申請身份的時候,我需要離婚紙,這個時候我拿著id去法院打印,到了法院,工作人員跟我說沒有我任何信息,這一下我的腦子裏一片空白,我給代辦人打電話一開始說不可能到最後一直就不接電話了,到辦公地點也找不到她,然後我又谘詢律師,律師說我現在必須先離婚,但是現在牽扯到我有一個小寶寶了,律師說我這個小寶寶在美國法律上是我前夫的,但是我已經跟我的現在老公在美國結婚了,出生紙也是我現在老公的名字,所以我也不知道怎麽辦了,而且可能需要做親子鑒定,現在小寶寶剛剛1歲已經在中國了,我也不想折騰孩子,怎麽樣可以好好的跟我前夫把婚離了?不牽扯到dna,還有就是怎麽避免申請綠卡的時候談及到孩子是我在上一段婚姻中生的?怎麽去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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