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幾歲健康老人,綠卡(親屬移民)明年1月初到期,綠卡期間短期離境過兩次,residency包括稅務等都正常。現在因私人事務需要回中國居住兩年左右,請教如何辦理能盡快走成並且reentry的時候不會有什麽麻煩,下麵哪個途徑相對合適。謝謝!
1,N400/N648, 這條路可行嗎(不符合65/20)?
2, 綠卡renewal, file reentry permit. 是不是在5月到7月之間申請回美證最合適,等7月初遞交了綠卡延期,不必等收到I-131批準就可以離境,這個年紀不需要打指紋吧。這樣的理解對不對?
3,現在就離境,到時候取消綠卡重新B2入境,或重新辦父母綠卡去廣州,這兩個途徑對他哪個更合適,失敗的概率大不大。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