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2022年是以什麽身份進入美國的?是旅遊身份吧?她沒有被抓,是自願離開的吧?她在2022年那次之前沒有逾期過吧?
她上次來美國積累了10個月的unlawful presence。(unlawful presence是I-94過期日期開始積累的。)積累180天到1年之間的unlawful presence跟著離開美國引起INA 212(a)(9)(B)(i)(I)的3年ban。她是2023年初離開的,所以ban在2026年初結束。
幸好她上次沒有積累了超過1年的unlawful presence。首先,積累超過1年的unlawful presence跟著離開美國會引起INA 212(a)(9)(B)(i)(II)的10年ban。而且如果(一次或多次逗留裏)總共積累過超過1年的unlawful presence,跟著再非法進入美國,或者被遣返過,跟著再非法進入美國,會引起INA 212(a)(9)(C)的終身ban。有了(9)(C) ban,唯一的移民的辦法是在美國境外連續呆10年後遞交I-212。在10年內是無法移民的。
(9)(B) ban是隻算那次逗留的unlawful presence,但是(9)(B) ban是算所有逗留的unlawful presence加起來。她上次已經積累了10個月的unlawful presence、這次又積累了起碼3個月,所以加起來已經超過一年了。如果她離開了美國跟著以後再非法入境,就會引起(9)(C) ban,所以她千萬不要這樣做。
如果她這次在逗留180天之前離開美國,那這次離開就不會引起ban。隻有上次引起的ban,要等到2026年才結束。
綠卡的配偶是F2A類型,現在有大概3年排期。I-130是2024年1月遞交的,所以大概2027年初或2026年底排期才到;到時候ban已經結束了,所以到那個時候應該可以順利拿到移民簽證。在美國境外拿移民簽證的程序中不會用到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