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

本帖於 2024-03-19 10:18:2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爸爸的草鞋 編輯

一對未婚夫妻,一方綠卡,還有一年半可以考公民;另一方B1/2簽證,在國內。

1、如果結婚,是等一年半後拿到公民身份了再為配偶辦綠卡,還是本人綠卡期間就為配偶申請?

哪種方式更快?更妥當?

2、婚後,如果沒有啟動綠卡申請,B1/2配偶依然以探親身份來美國,入關不會有什麽麻煩吧?如果已經啟動綠卡申請,是不是在拿到綠卡以前都不能再進入美國了?

3、上麵這種情況,是結婚時間越早越好,申請綠卡時顯示婚姻存續時間越長會不會更有說服力?還是沒有什麽相關性?

4、婚後,綠卡一方被公司外派駐中國辦事處工作,影響其為配偶在美國申請綠卡嗎?

非常感謝老師百忙中能夠幫助解答!替朋友一家提前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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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2657 bytes) () 03/19/2024 postreply 15:28:11

非常非常感謝8老師的耐心、詳盡解答,您辛苦了! -爸爸的草鞋- 給 爸爸的草鞋 發送悄悄話 爸爸的草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19/2024 postreply 15: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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