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內現在問外轉錢有限製,怎樣可以把更多的錢轉出來?
移民應該可以把錢帶出來,國內很多人喜歡腳踏兩條船,你不說你移民注銷戶口,他們怎麽會讓你把錢拿出來?
但是注意,國內賣房為了避稅,喜歡把成交價寫得極低。這樣,你拿賣房合同去轉錢,外匯局隻讓你轉成交價,我知道有繼承人的碰到這個麻煩。
2. 如果老人有一天花光積蓄了,不能afford保險費了,怎麽辦呢?
要麽孩子給錢,要麽吃福利,還能怎麽辦?
如果老人是綠卡,理論上任何救濟都需要經濟資助人擔保賠償。這個法律是有的,但是各州基本上不執行,或者我沒有聽說有人執行。
如果五年後老人入籍(歲數大不必會英語,雖然我父母沒問題),那麽作為美國公民他們拿福利,經濟擔保人就不用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