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8老師:N-400的問題。謝謝!

來源: *miumiu* 2017-07-19 23:36:2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21 bytes)

請問8老師:N-400的問題。謝謝!

我現在在申請公民(滿5年)。2016年有連續不在美國195天,但是有保持在美國的工作和房子和合理原因。

1. 2015年有連續不在美國178天,出差。其中一半的paystub沒有了。有tax return transcrpt. 沒有這178天的中一半的paystub,影響嗎?

2. 公民申請錄指紋後,個人原因要離開美國5個月,然後回來麵試。如果把現在租的房子退了,回來的時候重新租同一城市的房子,可以嗎?還是人不在美國,但是要接著租現在的房子比較好?麵試的時候要這段時間的rent lease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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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875 bytes) () 07/20/2017 postreply 10:27:42

8老師請進,答案沒看懂。謝謝! -*miumiu*- 給 *miumiu* 發送悄悄話 (1345 bytes) () 07/20/2017 postreply 20:50:39

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577 bytes) () 07/21/2017 postreply 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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