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sina.com 2015年12月31日 19:20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1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導,12月31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公佈新提案,內容涉及職業移民相關的許多方麵,包括宣佈給予H-1B工作簽證持有者丟工作時60天的 “寬限期”(Grace Period),列舉申請綠卡的相關種類在I-140表格被批準後就可以申請EAD工卡的條件,新增和I-485綠卡身份轉換申請表格同時上交的J表 (Supplement J)等等。
對於留學生來說,這份提案帶來的“消息”有“好”有“壞”。新提案在12月30日就以PDF檔案形式發表在聯邦政府各部門檔案公佈的“聯邦登記”(Federal Register)網站上,在2015年的最末一天正式公佈;該提案有60天的公示期接受各方建議。
H-1B工作簽證不再“失業就是丟身份”
新提案有H類工作簽證失業後最多有60天“寬限期”的規定,同樣L類(跨國公司員工或管理者)簽證也將擁有這項利好。這就意味著“好不容易雇主願意支持申請、移民局抽籤抽中拿了H-1B工作簽證,一失業身份就沒了”的窘境即將成為歷史。
H-1B工作簽證屬於非移民類簽證,但是走職業移民道路的外籍人士常常要經過這一步驟。因此,對於計劃先拿國際學生的“選擇實踐訓練” (OPT)找工作、再拿到H1B工作簽證、之後申請綠卡的留學生們來說,這是一個大好消息。擁有H-1B期間一旦因為公司倒閉、解雇而“失業”,就可以利 用最多60天的寬限期尋找新的工作。對於一些初入職場的前國際學生來說,關於持續OPT還是申請H-1B乃至選擇工作機會的權衡也加入了新的因素。因為以 前OPT有30天寬限期、H-1B沒有寬限期的時候,許多人對於看上去“不太穩”的工作寧可放棄也不願嘗試,現在這種情況會得到緩解。不過,廣大留學生應 當注意到,細則規定處於“寬限期”的外籍人士是不可以工作的,也就是找到新工作申請新的簽證後“寬限期”立刻停止;同時,寬限期隻能使用一次,也即第二次 “失業”後就沒有這個緩衝時段了。
I-140表格的工作許可“很難拿”
通過勞工或職業之路移民的外籍人士,除EB-1傑出人才可以同時提交I-140移民申請表和I-485身份調整申請表及EAD工作許可申請以 外,EB-2、EB-3等都要先填寫提交I-140獲得批準後,才能上交I-485表格和EAD工作許可申請。這就意味著在長達幾年的“排期”過程中,受 益人不能隨意更換工作,必須“吊死在一棵樹上”。但是新提案的規定稍有改變,I-140的受益人和親屬如果遇到了“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也是可以申請工 作許可的。這些情況包括遇到重大疾病要搬到其他地方治療、雇主有不法或不誠信行為導致雇傭關係糾紛、受益人不獲得工作許可會對其自身或家庭成員會受到重大 傷害、如果受益人的工作許可不被批準會對雇主造成巨大損失等。獲取工作許可之後,受益人可以換工作但不能隨意改行,和I-140掛鉤的EAD卡持有者必須 從事相同或相似的職業類別的工作。
其實,新提案的規定和現在的規定相比已經較為寬鬆,老的規定中,相關綠卡申請類別根本就沒有在I-485被批準之前拿到工卡的可能;所以,實際 上新提案在這一領域帶來的也是“好消息”。不過,因為職業移民申請者或準備走這條路的人們對“I-140被批準就可以申請工卡、更換工作”的呼聲很高,新 提案對於“特殊情況”的限製實際上令很多人失望。所以,I-140表格被批準後的EAD工作許可(很難拿)反倒成為新提案帶來的“壞消息”。
其他:一係列措施增加靈活性
新提案裏關於綠卡申請的許多規定都能增加職業移民的靈活性。比如I-485身份調整表格增加補充表格J表,取代帶有公司抬頭的職業證明信。需要 等待排期的職業移民申請人和I-485提交180天後還處於正在處理狀態(pending),沒有拿到EAD工作許可並更換了雇主的申請人都必須填寫這一 表格。J表所顯示的信息比一張“證明信”更全麵,也給了較長時間沒拿到工作許可的人更換雇主的機會。
同時,EB-1、EB-2、EB-3類別的職業移民申請人,I-140表格獲批180天後雇主就沒有資格撤回申請,除非該申請被認定欺詐、虛報 材料、勞動認證無效或移民局內部錯誤,受益人隻要繼續從his相同或相似的職業分類工作就能保持合法身份。而按照老的規定,雇主撤回申請,即使I-140 已經獲批,受益人也是有可能失去職業移民資格甚至H-1B工作簽證身份的。還有重要的一點,即使更換工作,受益人雖然需要新雇主再遞上一份I-140表 格,排期優先日依然根據之前I-140獲批的日期計算,不必再重新參與排期。也就是說,在申請職業移民過程中,受益人更換雇主、工作可能投入的“成本”和 危險性大大減小。
新提案的規定雖然帶來消息有好有壞,但總的說來一旦實行將為職業移民的申請者帶來更多的保障和靈活性。因此,這份新提案在許多社交網絡、論壇上 被稱為“年終大禮”。許多計劃走職業移民道路的國際學生或工作簽證持有者正計劃利用“公示期”多向移民局表達“支持意見”。(徐一凡)
美國安部“年終大禮”:公佈職業移民相關新提案 H-1B工作簽證不再“失業就是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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