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綠卡主要的問題是證明親子關係,其他的都是客觀的東西,實事求是就是了。比如你得是公民,有足夠的收入,等等。我要說的體會是證明親子關係的材料,可能對大部分人這也不是個問題。若如此,你就沒問題了。
話說我大概十月開始申請,一路順利到了一月麵試。先是父親麵試,對他的出生公證沒意見。看了我的出生公證,問題來了。這是我的唯一的材料體現父子關係的,我是99年辦的。移民官說我應該提供第一手材料,這個公證是第二手材料。我反問什麽是第一手材料。他給我兩頁紙。然後在計算機上看了很長時間,最後說,需要和他的領導商量一下。我們就出來了。等我母親麵試時,很快走過一邊,就結束了。問我要了我的出生公證原件。我說我有複印件,他說隻要原件。然後等通知看我們需要提供什麽樣的其他材料。
麵試結束,心情很沮喪。知道他需要原始材料證明親子關係。我上大學時,戶口從家裏遷出來了,而且是30年前的事了。老的戶口本早就沒了。現在家人都在這裏,我出國前的單位在另外城市,國內親戚很難幫忙。當然,如果需要,事還是要辦的,不過要費一番周折的。
回來後,我大概看了一下他給我的兩頁紙,才明白他為什麽要我的出生公證原件。這兩頁紙是沈陽領館給美國國內移民官員的情況介紹之類的東西。美國國內的移民官員應該沒有國外工作經驗的,而且他們每天麵對的綠卡申請人來自世界各地,情況非常負雜,所以美國駐外外交機構向他們提供當地的情況。這兩頁紙就是關於在中國,特別是東北地區,什麽材料能證明親子關係。其中提到近年新做的公證書是可靠的。十年前做的公證書不可信賴。我的出生公證是99年辦的。所以他要我的原件,是想辯個真偽。如果是個假的,問題就大了。多大?說不清。提供假文件辦綠卡,恐怕以後永遠都不會有機會申請了吧?或者,後果更嚴重?
大概等了3個星期,受到移民局來信,我的出生公證原件寄回來了。同時有一個非正式的通知,說不需要更多的材料了,正式批準通知隨後寄到。又過了一個星期,正式通知到了,說3個星期內應受到綠卡。結果大概3天後就到了,正是大年三十。父母很高興。
唯一的小體會是,他們相信新辦的公證書。如果你的公證書很老了,想我的,十多年前的了,應該重新辦個。會很省事。如果我有新辦的公證書,很可能當時就批了。就想很多人在這裏介紹的一樣。
祝各位新年好運,父母家人早日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