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痛恨這種對家庭不負責又趁老婆懷孕在外偷腥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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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告訴他拿到綠卡之前你不離婚. 2.你趕緊找工作,自立是最重要的.先把孩子送托兒所,現在不要回國.一個人帶著孩子回國你會更難.3.即使一定要離婚,也一定在美國辦(在美國離婚要很長時間,會給你一個緩衝找工作),不要協商(即使拿到綠卡).他想以B1身份辦小三,說明小三想來美,他也不願意回國.3.一定一定找一個好律師(費用離婚時算裏,美國法律和律師都同情婦女和孩子),你也沒有經驗和時間自己處理的.現在可以谘詢一下心裏有個底.4.如果他真回國,他也不會在找到工作之前走的.國內的好工作也不是那麽容易找到的,小三如果不唯利是圖就不是小三了.5.如果他真拋棄孩子回國,你也要他留個案底(象樓上所說),你可以在美國起訴離婚,告他不付你和孩子的生活費,讓他沒有機會再來美國.即使人回國了也跑不了.6.隻要他搬出家門,你就找律師,隻要他人在美國,他就不會占便宜的(分居也要付孩子和你的撫養費的).總而言之.隻要他想呆在美國,就得按照美國法律付撫養費,如果想賴帳,那麽休想再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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