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男人真是垃圾!為了自己的那些欲望置老婆和孩子不顧,特別是對孩子沒有任何的責任心。真是教育的失敗。中國的法律製度倒成了他的“避難所”。
首先,要麽等拿到綠卡再離。要離也不同意協商,在美國就去法院解決。美國的法律製度對女人和孩子的利益加以保護。采取這種方法,隻要他在美國,就會受這樣法律的約束。必須承擔起在你沒工作時贍養你和撫養孩子的義務。要麽他就回中國去。象其他人說的他是否放的下這個身份。但是你的身份確實是個問題,象上麵的壇友說的,你現在先自立.找些婦女援助團體,看看能否幫你找工和法律援助. 即使回國也要把這些辦法用盡了。中國的法院撫養費低,並且一般不會考慮太多贍養你的情況,但是如果真走到那一步,如果製他,就以自己沒工作和收入為由,把孩子全給他。當然這種辦法很殘忍,可憐孩子。美國的法律一般會讓孩子和母親生活。中國一般根據經濟情況判,如果你沒有工作和收入,孩子會判給他,或者至少一人一個。所以也嚇唬他,如他回中國起訴孩子全給他,那女的會同意?
回複:離婚與綠卡,真心求教,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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