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問題,老師在很早之前就和色大聊過。沒聽到的同學,不妨問問主任去。
今天,老師再來做些補充。
拿到綠卡了,要不要向人事處匯報,你自己定。如果你不說,充其量是在 I-9 上填錯,so what?I-9 是放在在公司裏保留三年,又不交到移民局去。
下麵幾點是你要放在心上的:
1) Changes of address 地址更新
"在你成為公民之前,如果你在美國境內搬遷,根據規定,你應該在 10 日之內通知移民局",這個問題老師在"挪地了?別忘了填 AR-11"一文講過了。沒有讀過的同學,建議去看看。
2) Social Security Number 社安號碼
你的 SSN 卡上印有 "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AUTHORIZATION" 字樣,可以考慮到 SSA 去換一張新的,把那幾個字抹掉。
如果你還沒有 SSN,不能再拖了。趕緊去附近的 SSA local office 申請一個.
3) Selective Service Registration
凡是 18 到 27 歲的男性,必須進行 Selective Service 的注冊。違例的後果,是影響你之後公民的申報。
注冊可在附近的郵局進行。
4) Taxes 納稅
像那些 J 什麽的同學注意了,從現在開始你要以 "resident" 的高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用 "nonresident" 的身份來報稅,或引用任何的 "tax treaty", 會導致 IRS 的稽查,和綠卡的取消。
除了上麵的"四個必須",還有"一要",--要把自己放在美利堅和眾國的領土上。有時你得在外邊呆個六個月以上的話,先填 I-131 申請份白皮書。
即使有了白皮書做護身符,如果你在外邊呆的時間過長,也會影響你的入境、綠卡的保持和將來的轉正。
附 錄
[1] Your Obligations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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