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小白兔,one more question
謝謝小白兔的回複。我的問題是,我所從事的運動在美國不流行。沒有協會可以sponsor H1-B。所以,我不可能用H1-B身份從事與140有關的活動。在這種情況下,不知道移民局在審批485時是否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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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麽說,沒有在NIW領域工作即已經構成485不能批準的充分理由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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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06 postreply
19: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