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說,比如如果德國人在美國找到工作,就會得到工作簽證, 這也

那還有,在德國出生的也有拿中國護照的,那怎麽對待呢?如果德國人在免簽的3個月內找到工作,是必須要回德國重新簽證嗎?EB1和EB2是什麽意思啊?對不起,我對這方麵一竅不通.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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