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準備今年去加拿大我妹妹那裏幫她帶兩年小孩。
父親兩年前已經退休,之前是一所大專學校的校長,兼黨委書記,正廳級幹部。這次是第一次拿因私護照出國。
去加拿大探親的申請表裏有一欄“previous positions”,父親顧慮要不要填‘校長’和‘黨委書記’。‘校長’問題不大,
但是黨內的行政職務會不會影響申請簽證的成功率。
-Irrelevant.
我覺得光填‘校長’就行了,但是父親擔心簽證官去網上搜索,可以看到他隱瞞黨內職務,反而不好。幹脆統統不填似乎也不好。
-Tell the truth.
但是黨內的行政職務會不會影響申請簽證的成功率。
-Irrelevant.
我覺得光填‘校長’就行了,但是父親擔心簽證官去網上搜索,可以看到他隱瞞黨內職務,反而不好。幹脆統統不填似乎也不好。
-Tell the truth.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人士,這欄該怎麽填?
最好是有相關經驗的朋友幫忙熱心回答一下,介紹一下以前的經驗,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