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是毛澤東為首、為中共老大所黨規國法製定的政治路線!也完全是得到當時所有中共上層一致舉手同意的大政策!根本就沒有違反其

馬列主義的政治宗旨和政治路線!所以,有啥違法違規了嗎?反而是,凡屬執行者,若背叛之,則純屬涉嫌違法犯罪!就必然被合乎邏輯般被依法依規地嚴懲!就該政治打倒之!活該下台之!否則,還如何體現:沒有規矩,便沒有方圓呀?你在美國、在加拿大的社會上謀生,你膽敢違法違規嗎?我就不信你膽敢違反你所在的公司之法規製度,而忤逆背道而馳地幹,而不會被“打倒”開除!笑話!你整個就是政治理論之文盲無知,而幼稚病!盡是說些一廂情願的夢話!自欺欺人!所以,你從來無法、也不敢針對性回應我的問題!而總是東拉西扯、答非所問地跳題目!轉移話題,連啥起碼的理論都沒有!整個就類似政治理論之文盲!瞎蒙瞎猜、以訛傳訛、道聽途說等,不就是一直狡辯的手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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