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賣房記
我去年秋天回上海三個月不是去吃喝玩樂,更不是勿忘初心啥的,主要是將我的一個房產出售處理。
我此房在疫情爆發前就已掛牌,掛牌不久就被一客戶看上,雙方談好買賣價格和買賣條件等,並簽好買賣合同。不料此時,風雲突變,疫情蔓延,簽證停辦,航班停飛,為此,房產買賣合同不得不取消。
此後,再次將與一客戶簽訂合同,但由於那時回國手續麻煩,由於疫情,回國後還有各種限製,為此,也放棄了。
好在這些年來,此房一致出租著,為此我賣房之事也不怎麽著急。
此一廳兩室房建造於90年代中期,房齡約有28年,但房型較好,交通方便,一直很容易出租。
今年5月,此房重新掛牌,參考此樓盤周圍的房價行情,在與中介公司商議後,這次掛牌價比前幾年的價格提高不少。
掛牌不久,此房就被一對年輕的新婚夫婦看上,經過一番交涉洽談後,雙方願意簽訂買賣合同。
這時,買方和中介公司方麵要我馬上來上海辦理買賣手續,但那時已6月末,如辦理簽證和訂好機票,已將是7月中旬,那時上海已是夏日炎炎的高溫季節,走在酷熱的大街上,去一些機構辦理各種手續必定難以忍受。
為此,我提議合同協議可以簽約,但賣房手續要到氣候稍涼些的9月初我回上海來辦理。
盡管買方和中介公司很不願意,但也不得不接受我此要求條件。
九月初,我回到上海。由於,此房產證上持有人姓名與現護照上的姓名不一致,為此,我必須先辦理身份公證,證明房產證上持有人與護照上是同一人,才可辦理賣房手續。
辦理此公證需要不少我個人的文件資料,如要去原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除籍證明,要提交出示房產證,原買房的合同,本人的出生證明,原戶口本,原身份證複印件,現在持有的護照,以前的中國護照,現居住國的戶籍謄本,大概就這些吧。
我帶上這些,去了公證處,接待的公證人員仔細看了這些文件資料後,認為可以受理此公證,同時與我確認公證內容和攝影錄像留證,最後告知一周後,來取此公證書。
我拿了此公證書的受理憑證後,當日與買方和中介公司簽署了賣房合同,同時,收取了買方的買房定金。雙方還約定公證書出來後,立即簽訂正式的買賣房屋契約。
一周後,我去公證處順利領取了身份公證書,然後,與買方簽署了有房屋交易中心備案的正式房屋買賣契約(俗稱網簽),買方也當場辦理與銀行簽約的購房資金貸款手續,同時,買方在房屋交易中心開設了購房資金保管賬戶,並立即將一部分購房資金匯入此保管賬戶。
現在為保護房屋買賣雙方的利益,在房屋成交前,買方的購房資金由房屋交易中心的賬戶保管。
這樣就開始等侯買方的銀行貸款的審核,銀行購房貸款審核一般需要三周時間。
中介公司人員告我說,買方是博士畢業的體製內人員,收入不錯,大部分房款由他父親支付,貸款金額隻是整個房款的三分之一左右,銀行貸款審核一般沒問題。
此間,房屋交易中心還要我提交由指定的翻譯公司辦理護照翻譯件和此翻譯公司的營業執照,因指定之一的上外翻譯公司就在我住所不遠處,我也就順利辦妥。
三周後,買房者的銀行貸款順利核準批複,買賣雙方約定在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在辦理過戶手續前,買方需將全部買房現款匯入資金保管賬戶。
辦理過戶手續一周後,買方可領取新的房產證,房產交易中心在發出新房產證後一周內,將買方在保管賬戶中的全部買房現款匯入賣方賬戶。
銀行也在新房產證發出的一周內將買方的貸款全部匯給賣方賬戶。
同時,買賣雙方會同中介公司人員一起去房產現地,賣方交給買方房門鑰匙,並確認房屋狀態後,我此買賣房屋交易順利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