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J-1簽證豁免問題解答

大家好,我現在正在申請不持異議信。現持J-1簽證將於2019年03月31日過期,單位要為我提供不受抽簽限製的H-1B工作簽證,我在2018年08月26日開始申請 J-1簽證豁免。之後收到紐約中國留學服務的電子郵件,要求提供補充材料及更正信息,要求提供單位要為我提供工作簽證的證明信,因為當時職位不滿足申請H-1B的要求,人力資源部門不能為我開具單位證明信。為了滿足申請條件,單位在2018年11月到2019年2月為我做了職位調整,人力資源部門於2019年02月14日開具出單位證明信。我於2019年02月15日更改補充了網上申請資料並將紙質資料寄往紐約中國留學服務“J-1簽證豁免”部門。同時馬上給他們發了郵件問我這個情況可不可以申請加急,他們回複說申請不持異議信要保證現簽證要有三個月或以上有效期,請問這種情況我還能繼續申請不持異議信嗎?怎麽樣才能盡快拿到?請有經驗的同胞們跟我說一下這種情況該怎麽辦?非常著急,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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