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的問題得到了8老師的耐心細致的解答,非常感謝,這是後續的問題,盼回複。 謝謝了。
update的背景: 老公h1b簽證,有效期到明年, 最新I94到8/4/2017. 目前正在換工作, 7/21 是原公司的last day。 新公司計劃本周五提交h1b申請。公司律師說我們目前有兩種選擇: 一)一旦移民局收到申請(拿到H1B的收據), 就可以開始工作,如果移民局approve 他的申請with “consular processing”, 公司就會“suspend you without pay until you can leave the country, get your visa and return in H1B status”; 二)Wait until the case is approved to see how it is approved first. 因為公司急於要求他上班, 所以公司傾向第一種選擇。 但是我們有一些問題, 公司律師出於公司利益考慮回避了這些問題,hr又在催著確定start date,非常著急,為難, 這裏麻煩8老師了。
1. 因為7/21號在原公司的employment已經terminated, 到收到移民局的收據,他有兩周多的時間是out of status的。 他這種情況拿到收據就直接上班,這樣會不會對個人的record,綠卡申請有什麽負麵影響?因為我們聽說很多公司對於像他這種換工作過程中沒有保持 h1b,是要求等到移民局批準才能上班。
2. 如果他等到批準才開始上班, 這樣out of status 的時間就有近一個多月, 8月沒有任何paycheck, 這樣的情況有什麽負麵影響?和第一種情況比, 哪種負麵影響更壞?
3. 如果他收到收據就立刻開始上班, 後麵又被要求出境簽證, 這樣之前的工作時間會不會算unlawful ?
4. 公司律師沒有回答如果申請被rejected的情況, 一旦這種情況發生,有那些應對措施我們自己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