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485 已經遞交,加拿大公民, H1B 在美國工作,H1B 有效期是9/19/2016 , 但我的I-94 是11/8/2015 到期, 因上次入境時(2014), 我的護照到期日是11/9/2015,所以I-94 最多也就給到護照到期日;
請問我必須在11/8/2015 之前出境再入境以獲得有效的I-94嗎?
如果不在I-94 到期前再獲得新的I-94, 雖然H1B 還有效,算非法居留嗎?
謝謝
• Reply -863211- ♂ (644 bytes) () 10/05/2015 postreply 17:25:56
• 謝謝, 謝謝 -新來者2015- ♂ (0 bytes) () 10/05/2015 postreply 17: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