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髒早已匹配好了。是把槍斃後的人抬上等在刑場的救護車馬上切割, 不同部位有先後順序各取所需, 趕回醫院? 還是有人說的整個屍體運去X醫院分卸。 級別比上述醫院低的(仍是大醫院)也y可以分配到採摘皮膚/角膜做移植。我聽到不同版本,或年久不記得了.
X軍醫大附院就是做器官移植發財的(器官成本低, 患者高度依賴, 首長優先得器官.....), 受總後的欣賞, 副校長多封少將. 醫院建築房頂有直升機停機坪, 優先獲準購買外國先進設備, 外國元首訪華緊急情況的內定醫院。
這是上世紀的事了。聽說現在不讓刑場搞人體器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