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的基礎上,佛法或可通過理觀,或理行實現,但不等同於思辨;佛法不可思議,其文字代表著實證經驗,思辨無法替代,死路一條,切莫偏執。
若有意談論佛法,甚至批判佛法,請至少掌握些基本常識;有了基本常識之後,若對佛法還有興趣,再從實踐入手,若有所證悟,方知古德所言不虛。
1)“於陰界入, 見如來藏。” 非於中陰身入也,切莫望文生義。
“陰界入”是佛法的基本概念,是五陰(色受想行識)、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識)及十二入(六根、六境)的簡稱。
2)”複次即前所說自性,乃至業等五事,當知皆由三處所攝。“ 中”自性“一詞屬於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五事之一。與六祖自性一詞屬一詞多義。瑜伽師地論這裏討論意地,同樣五識身相應地中有如下一句:雲何五識身相應地。謂五識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