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苛責同性戀

來源: WILLIAMLYLE 2014-06-06 22:41:4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265 bytes)
在同性戀在許多國家都能合法結婚的今日, 尚有絕大部份的人為了同性戀是對是錯爭論不己,
Dhammananda尊者(1919-2002, Venerable Dr K. 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來自斯裏蘭卡,多年擔任馬來西亞佛教大長老。以下爲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性戀者的電子郵件通信。如果朋友有同性戀道德與否的問題,可以參考以下所說, 非常值得一讀 :

Dhammananda尊者(1919-2002, Venerable Dr K. 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來自斯裏蘭卡,多年擔任馬來西亞佛教大長老。以下為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
性戀者的電子郵件通信。

尊敬的長老:

我在尋求您的指點之前,請允許我首先祝賀長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務,最重要的是,
祝賀您對人類進步的貢獻。過去幾年中,我那些同為同性戀的 朋友們一直向我提問,
他們有興趣了解佛教對同性戀的觀點。在今日世界裏,很難過地說,同性戀仍然被當成
是社會唾棄的對象,認為這些人不幹正事,隻思淫欲。 這種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
工作單位上對同性戀的歧視,這在亞洲國家尤其嚴重。

根據我的理解,象伊斯蘭教與基督教這樣的宗教是譴責同性戀行為的,但是我常常自問
佛教是怎樣的態度。作為一個信奉佛教的同性戀者,我在這點上並沒有清楚的了解。

我讀過您許多很好的著作,也聽過您的講經,我甚至在網站上讀過一些材料,但沒有這
方麵的答案。

我的問題如下:

1.佛教譴責同性戀嗎?

2.假如一個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時也是一個同性戀,這算不算是破戒,特
別是那條“戒不正當性事”?

3.假如兩個男人相愛,是否有錯?

對於同性戀,我還有更多問題想請教您。長老的許多著作講解了佛教的邏輯與智慧。我
可否建議長老寫一本關於“佛教與同性戀”的書,我個人覺得對這個問題有許許多多的
人觀點含糊不清。這樣做,有益於糾正社會對同性戀的看法。

我在最後祝願長老健康平安,希望長老繼續指導我們走向佛法之路。
 
達摩難陀尊者電子郵件的答複如下 :  

      謝謝你的電郵。我很高興你提出了這個問題,因為我意識到這個問題對於我們周
圍發生的一切極其重要。我們不能繼續假裝人類行為的這個側麵是 不存在的,不能認
為那是羞恥的事情,不能以為隻要我們不理它,足夠長時間後,它就會自己消失。我同
意,這個問題應當有一本書作詳細討論,但這需要時間。在這期間,我希望這個簡單的
答複有助於你理解佛教對同性戀的態度。

      首先,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其主要影響來自英式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分的
看法,再加上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人以狹隘頭腦所加以的誇大。在 亞洲,特別是印度
與中國,性事從來不被當成一種肮髒事件, 隻能暗中享受, 或隻為繁衍後代。在印度
,印度神廟裏的石雕足以證明,各種各樣的性行為(包括 手淫)是一種感官娛樂(
KAMA-sens ual pleasure)的表達方式, 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個限度裏是
可以享受的。

         我們作為人,有這個身體,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不僅僅是性),我們渴望
食物,愉快的氣味,美妙的聲音,等等。假如我們硬要抵抗,當它們為罪 孽,就好象
用強力壓製天性,這是有害的。人們受無明(Maya-ignorance)的影響,把身體看成真
實存在,渴望滿足自己對感官娛樂的追求。但是精 神上成熟以後,無明被知識(VIDYA
-knowledge)與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體看成虛幻印象時,自然而
然就超越了這種執著。我們看見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來以後放棄了性事,就象一個孩子
長大後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沒有什麽錯。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 (attachment)
與受它的奴役,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這是當今娛樂媒體對性事的渲染利
用帶來的問題,誇大了性事帶來長久幸福這種神話。

       我們佛教中每天持誦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這樣的訓誡,避免不正當的
性事。”首先我們注意到,這裏沒有強製性,沒有觸犯神的法律而受罰的懼怕,但是在
我們認識到執著於性事的危險後,我們自願地采取步驟來脫離執著,也就是接受訓誡。

       下一步,我們來看看”不當性事”的意義-我們這裏指的是不正當,並非指所
有性事。對那些沒有選擇獨身的佛家子弟,性事並不禁止。無疑這隻是 對那些不是僧
尼的在家弟子所說。僧尼們已經自願選擇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於修持。不正當行為
的意思是,那些對行事的人或者對方造成傷害的行為。某一種意 義上說,假如雙方為
成人而且自願,就不構成傷害。在佛教裏,我們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種違反神聖法令
的”有罪”。我們出於無明(Ignorance)而做錯,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
unskillful action),它會延緩或者幹擾我們的修行。由於我們對事物本質(這裏指
我們的身體)無明,這樣行事從靈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與明辨會幫助我們避免有害的
舉措,無論心理上還是行為上。

       與此有關的是,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然
合法了。性事是一種人類活動,與天堂地獄無關。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檢點隻是五戒
之一。殺生要嚴重得多,因為你更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
)造成,類似於對食物,酒精,麻醉品,財富,權力的 欲望。對其中任何一種的執著
都構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勸告人們放棄任何這些執著,因為它們會把我們更緊密地
束縛於輪回之下。而且耽於性事還會導致其它的惡果。從這裏可以看見,佛教並不把同
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兩種都是用身體進行的性活動,都是淫欲
的強烈表現,都增加我們對現世的渴望,使我們在輪回中陷得更久。無論是兩個男子,
或者一對男女戀愛,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沒有把身體看成空無實相。
     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就如同佛教並不譴責任何錯事。我們出於對真相的無明而
行事,因此所作隻錯在”缺乏技巧”。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他 人。我們的責任是幫助
他人了解到,他們這樣是出於無明,和怎樣找到真正的快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
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它 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
我們知道,我們一隻手指指向別人,就有三隻手指指向自己。

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所有形
式的性事增加對身體的淫欲,渴望,執著。有了智慧我們學會怎樣脫離這些執著。我們
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有罪的,但是我們也不遷就它,這是因為它與別的性事一樣,延
緩我們從輪回中的解脫。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進步

所有跟帖: 

佛法也許與時俱進? -Lionqueen - 給 Lionquee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7/2014 postreply 05:47:33

和十讚歎! -yanlan- 給 yanlan 發送悄悄話 yanla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9/2014 postreply 1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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