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鑒:德國移民局應停止遣返劉冰 重新啟動該案調查

本帖於 2021-08-08 01:45:5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傲骨 編輯

【公民權利網2021年8月8日訊】近日,德國移民局做出決定將於8月26日對申請政治庇護被拒的中國維權人士劉冰驅逐回中國大陸。本人認為:這將是一個錯誤的決定。因為劉冰是一個內向,不善表達,亦是一位為實現中國民主、自由默默奉獻的人。近些年來 ,中國政府加強了言論自由的控製,正因為他不滿中共對維權人士、異議人士的打壓,曾在海內外做出很多的聲援活動;一旦他被遣返中國,將麵臨被酷刑虐待、失去自由或離奇死亡的風險。

2017年,劉冰不堪忍受中共的迫害,隻身一人拖著一個行李箱和一個筆記本電腦到泰國申請政治庇護,經柳學紅介紹,他住在我家有一些日子。每天我都要在電腦前收集和整理一些維權信息,工作到很晚,他也會幫我打打下手;偶爾我們因為一些小事,也會爭執幾句,等我跟他講清楚道理後,他也是微微一笑(很尷尬的那種笑),這事兒也就過去了。最後迫於經濟壓力,經朋友介紹他去了曼穀的一個小工廠做橡膠枕頭。

我們在一起曾聲援過劉霞、紀念六四等活動,久而久之也就成了“難兄難弟”。

我們這些普通的維權人士,平時抗議比較低調,網上發聲也通常為他人發聲,不像劉曉波、劉霞、陳光誠他們這麽出名。我們這些維權人士,本為追求民主自由,並未想到要背井離鄉到外國尋求政治庇護,因此我們在抗爭的過程中並未為自己留下很多資料,刻意完善自己的履曆。當我們人身自由遇到極高風險,不得不逃亡時,我們的庇護之路異常艱難。

我所知道的:2018年以後,劉冰經常被國保、公安約談,比如:警告他六四期間不允許發聲、不允許參加維權活動。

我曾與劉冰保持在網上聯絡,他不顧國保警告,像遊擊戰士一樣,騎著自行車奔跑在一些大小城市參加維權活動。不斷傳來他被警告、被追捕的消息。

2019年8月,劉冰很僥幸的出逃至德國法蘭克福申請庇護。

2020年,經聯合國難民署駐泰辦事處緊急安置,我順利到達新西蘭。我才有時間瀏覽網頁看到那麽多知名或不知名的朋友為我呼籲並給予我幫助,其中就有劉冰,他憑借著他微弱的聲音用Facebook講述了他眼中的邢鑒。

今年6月,劉冰曾號召海外維權人士紀念六四事件32周年並獨立編輯紀念視頻。

劉冰申請政治庇護被拒絕,在德國沒有人去幫助他,也沒有人幫他去解釋判決書的具體內容,他曾跟我講過:“我要上訴,即使是死,也要死在自由的土地上。”但是言語不通,外文不懂,他隻知道被拒絕的結果,自然也就失去了上訴的能力。

《難民公約》第一條第1項第乙款,無論請求庇護者具有國籍、或無國籍都適用,難民的定義是:“具有正當理由而畏懼,會因為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份或政治見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國之外,由於其畏懼,不願接受其本國保護的任何人。”

我認識劉冰,我和他的經曆相似,我們這些因捍衛人權遭中共記恨、迫害而被迫逃亡的維權人士一旦被遣返回中國,重新落入中共手裏,我們將遭到更殘酷的迫害。因此,我呼籲德國政府停止遣返劉冰,重新啟動該案調查,避免劉冰再遭中共迫害;也希望更多的朋友給予關切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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