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8老師幾個問題
1)孩子為我們申請綠卡,除了3年的收入和稅單,還要提供最近幾個月的工資單?一定要有銀行賬單嗎?電子稅單是否一定要有本人的簽名?
2)I-130,Part2, 第28,34項應該填我們現在居住的波士頓地址還是國內居住地址?
3)I-485 Part3" Physical Adress",與G325A 中的 “Applicant's Residence last five year”填的的內容相同,附加信息表格是否要各附一份?
4)I-485,G-325A都要填寫“Applicant's last addres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of more than one year'因為我們從2014--2018 五年內沒有住滿一年的地方,我可以填1999--2013居住上海嗎?
謝謝8老師,期待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