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您好:
首先說明一下個人情況,配偶是美國綠卡,本人持B2簽證現在人在美國,有如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如果在美國遞交 I-130,在綠卡排隊期間是否需要保留合法的非移民簽證留在美國?
2. 如果需要保留,有什麽方式可以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保留?
3. 如果有方式保留合法的非移民簽證,此時等待綠卡期間是否可以工作?
4. 個人聽說在2014年奧巴馬的新移民法案中,H1B的持有者,一旦綠卡申請被Approved開始排期,其配偶(H4)就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這個消息準確麽?
5. 如果問題4的答案是Yes,那麽請問綠卡的配偶是不是可以直接工作?或者通過什麽一個什麽簽證類型來直接工作?
問題很多,望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