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就不。 我還是說兩句我為啥反對吧。 嗬嗬

本帖於 2011-07-13 14:59:00 時間, 由版主 perfumelily 編輯

其實原來沒有這張紙,要的人多了,慢慢就有了紙。 同同門要紙其實沒啥,問題不僅僅是紙,就像法國,pacs已經可以,給紙也快樂,收養呢? 他們要得父母權利呢?

所以我 不同意。本身這個紙就是給男女結婚用的,不是給同同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