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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故事卻滾滾向前,有分享的心情,卻找不出坐下來喝一杯茶的功夫。
於是總在打腹稿,暗暗等待沉澱不下去內存爆炸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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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個故事。關於謊言,愛情和友情。
故事的開頭,一個男子和一個女子在異國,工作之餘,結伴打發時間,以兄弟相稱,所謂最親密的無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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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原是出了名的風流,俊朗之中透著不羈,對鍾愛的人與事一旦投入,如孩童般不管不顧。
然而他是如此的朝三暮四,他愛過的人與物,如孩童的玩具,撒滿一地。
那許多不被珍惜的愛與被愛,其實,又何嚐不是他的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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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是難得的強悍,幼時家暴的經曆,教她相信強大的內心力量戰勝一切,任何人,都不值得依賴。她說,她不曾真正愛過一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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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最最沒有新意的劇本,仿佛不相稱的這樣兩個人,在偶然的一刻,激情迸發,他們相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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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的朋友,對他和她的了解無以複加,對這樣的關係質變,意料之外卻又是意料之中。
擔心過,質疑過,提醒過,然而他們的朋友,都這麽地愛他們,大家想,這樣兩個絕頂聰明的男女,既然他們甘願投入,放縱心意,這一刻開心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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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她決定搬入他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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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是不是從這一步開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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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愛上他的那一刻,其實已經來不及補救了。不曾愛過的她,最強悍,其實也最不堪一擊。
而風流如他,浪了這些年,卻從不曾在獨身領土接納過任何女子的入侵。他,最怕承諾。
他暗自希望,她的強悍,能讓焦躁不安的他終於獲得內心的安定。
他說,或許就是她了。雖然說的人比聽的人還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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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探親,和朋友們出遊,他們的關係,即使彼此都含糊其詞,卻早已公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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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親密的那段時間,他們甚至在遠郊相中了一幢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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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個女子,行事直截了當。在她看來,既然打算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房子種種,當然兩個人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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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卻另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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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產權財產合在一起,他日分開,會很麻煩。他堅持,自己做房主付首期,月供兼日常費用,則兩人分擔。
嗬,還在一起,他已經為分開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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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男女平等。可是這樣明白說清楚-你來,好比租房,費用對分;你走,出了門兩手空空,到底房子是我的-令人心涼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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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何嚐不明白。可是她想,或許,將來搬入小屋,相依相伴,他會得安定下來,改變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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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搬家之前,她已經急切地給他張羅驚喜生日+新居派對,以女主人的姿態。
我想,她實在需要給自己一個借口,才有勇氣真正搬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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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即使在最愛的時候,他也從不曾停止他的狩獵。用他自己的話說,太多可愛的女子,太少時間。他的心裏,永遠擁擠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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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人到底會不會改變呢?過了三十,一點生活常識還是要有的。這種問題,不值得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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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幢郊外的房子,比市區的公寓寬敞許多,在山坡上看出去,視野極其開闊。
然而兩個人之間,卻突然覺得逼冗起來,呼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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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搬家至今,大半年時間裏,他在此地的周末,不過個位數。有限的時間,也總是有意無意被訪客填滿。
私底下,他坦白說,一到周末就恐慌,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發配到歐洲各地去探親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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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完全是對她的逃離。
事實上很大一部分周末,是他和她兩個人的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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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害怕的,是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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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他並不曾欺騙。
他明白對她說,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能夠終結對女人的追逐。他甚至不隱瞞,每一次新的獵豔。
不能想像,要怎樣強大的內心力量,才能讓她一次又一次地為自己構築堡壘,留存有限的自尊和幻想。
看見他,我才知道,坦白,可以是多麽自私和殘酷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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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相信,他對她,有真正深厚的感情,在他的生活裏,她有特殊地位。
可是,他不愛她。
他又何嚐懂得愛自己。
可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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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對她說,不想看見她痛苦,或者他離開,或者她放手。
她回答,寧願受傷害,也不願意選擇離開。願賭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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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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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他們。即使是最要好的朋友,也隻是旁的人。
而對朋友,是不是可以做道德上的評判?
親近的朋友,對他和她的這筆帳,何嚐不曾有過內心的掙紮。
然而這兩個人啊,作為朋友,真的是非常可愛的家夥。
又愛又恨,既然是成年人,隻好讓他們去。
如果還繼續做朋友,我們隻能袖手旁觀。痛心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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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上班的下午,突然收到她的短信:上次在我們家,有沒有落下你的圍巾?
完全不曾有丟失圍巾的印象,卻不敢貿然否定,我迂回地問:什麽顏色?
我猶豫,是去盤問他,還是靜觀其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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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短信的一瞬間,辦公電話響起,是他:親愛的,如果她問起,請說那條圍巾是你的。
果然,又是一樁豔事。
不同的是,這一次(許多次?),他超過了二人世界的底線,乘她出差,把某位女郎帶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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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問我之前,她已經給他電話,說發現了女人的圍巾。
他情急之下抓起我這株稻草,說一定是我的,這就給我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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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麽她沒有等他,而一轉念自己來與我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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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他的供認,我不知該慶幸自己下意識的回避,還是後悔給了他繼續欺瞞的機會。
作為共同的朋友,我不肯介入,更不能夠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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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之時,又收到她的短信:那圍巾大概不是你的。別擔心,沒什麽大不了的。
沒有時間多想,我立刻撥響了她的電話:嘿怎麽了,或許是我的呢,你也知道,我的圍巾多得自己都數不過來。你來問我,他也來問我,誰也沒說圍巾是什麽式樣的。正上著班呢,什麽事急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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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裝傻,和撒謊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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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然怎樣呢?
不做回應,她立刻就會認定我是知情人,而確定自己的懷疑;
把他的供認告訴她,也決不是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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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我的語氣,她有些慌:這圍巾,棕色,棉紗質地,看著像你的。你不確認,我就想,或許是別人的。你這麽說,他也問你,那一定不是別人的。你也不用查了,明天讓他給你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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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含糊著,草草掛斷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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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的路上,他來短信說:圍巾的事情已經成功過關了,親愛的,你是我的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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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笑不得,漸漸地也有些生氣,對他,更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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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裏沙發上發現陌生的女人的物件,問他就好了,為什麽要朋友對證呢?
相信什麽,不相信什麽,要明白自己願意承受什麽樣的事實。
不想麵對現實,就應該不問不說。
何苦為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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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在這件事情上,對於自己作為朋友的信用,我並不太在意。
我是這樣地不願意,看著這兩個要好的朋友自欺欺人,彼此傷害。
一個人是孤獨的。不幸的是,兩個人的世界,越靠近,卻越感到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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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給自己織一個巨大的謊言的網,躲在裏麵,乞求留住一絲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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