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疾控職工“1歲工作22歲退休”,領69萬養老金

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1歲工作、22歲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一中介,長期向4名公職人員行賄, 至少為271人違規辦理參保,預計形成養老基金支出損失1.15 億元。

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公布的《國務院關於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披露了審計署對養老保險基金等重點民生資金的審計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官網截圖。

該報告介紹,審計署重點審計了25 省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4.14 萬億元, 發現各類問題金額601.61億元。

具體問題包括:23 省的困難群體、靈活就業人員等 47.7 萬名應保未保;21省的249.73萬名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應補未補。22省未清理不符合全國統籌要求的“小政策”,不當增加基金支出責任187.53億元,其中:9省在國家統一的養老保險待遇項目清單外,自行保留“取暖費”等16個待遇項目,導致基金2022年至2024年多支出167.23億元,20省違反“對全國統籌前一次性繳納保費的條件不符人員,由基金和地方按比例承擔其統籌後增加的待遇支出”等規定,將統籌前條件不符的26.36萬人在統籌後增加的59.41億元待遇支出,全部由基金買單,比基金按承擔比例多支出20.3億元。

另外審計署還發現,414.08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或騙取套取。

其中,13省將406.26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等,挪用於“三保”支出、償還政府債務等。16省90家中介2009年至2024年,通過偽造勞動合同、仲裁書等方式,幫助2萬多名條件不符人員違規參保,以基金損失為代價,換取中介或個人謀利。如哈爾濱市阿城區一中介2019年以來,長期向4名公職人員行賄,通過在材料審核、勞動仲裁等環節造假,至少為不符合條件的271人違規辦理參保,預計形成基金支出損失1.15億元,該中介至少獲利400萬元。

25省的2.83萬名職工通過提供虛假病曆或篡改檔案提前退休等方式,違規領取養老待遇5.19億元,如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的人事檔案有14處塗改,“1歲工作、22歲退休”仍層層過審後“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

審計署指出,2024年5月以來,審計共發現並移送重大違紀違法問題430多起,涉及1400多人、630多億元。其中,醫療、教育、養老等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多發,“蠅貪蟻腐”、“小官大貪”禁而不絕;一些不法團夥利欲熏心,為牟取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嚴重衝擊社會秩序和民生底線。

審計署建議,應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管理。督促地方摸清重點人群參加養老保險及資金缺口情況,統籌財力逐步解決;清理規範“小政策”,嚴厲打擊不法中介欺詐騙保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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