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部分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製

2025年4月4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2025年第18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製條例》等,對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列管。這是商務部2025年第二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製清單》進行修訂。

作為一種不可再生資源,稀土能大幅提高其他產品的質量和性能,是我國重要的戰略性礦產資源。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成為全球稀土資源探明儲量最大的國家。稀土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資源過度開發、稀土資源快速消耗、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等問題。為依法規範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等生產經營秩序,有序開發利用稀土資源,推動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2024年,國家出台《稀土管理條例》,實施總量調控、優化動態管理,並已經就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稀土在新興技術和產業中具有重要作用,全球主要經濟體均已將其納入關鍵礦物清單,建立稀土戰略儲備,成立稀土回收工廠,並加快在全球範圍內廣泛開發稀土資源。對於戰略性礦產資源實施出口管製,為國際通行做法,目前,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作為“瓦森納安排”(WA)、“導彈及其技術控製製度”(MTCR)、“核供應國集團”(NSG)和“澳大利亞集團”(AG)等4個出口管製國際多邊機製成員,均已對符合特定指標的35種戰略性礦產材料及其技術實施列管。

出口的有序監管不僅事關本國安全和利益,也事關世界和平、安全和穩定。稀土在軍事裝備領域的應用十分廣泛,新列管物項可用於核反應堆、核能控製、激光測距等領域,列管可以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體現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擔當。此次列管不影響正常合規出口,體現了中國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管製理念,有利於引導產業規範、健康、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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