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內地與香港媒體報道稱,“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稱,長和下星期不會簽訂任何關於出售巴拿馬港口的協議”。這被一些媒體解讀為“李嘉誠暫緩交易”。然而,亦有分析認為,“暫緩”並非“停止”。
那麽,怎麽看李嘉誠的暫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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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先前的一些報道,長和原本將在4月2日簽署相關“賣港”的最終協議。然而,到了接近4月之際,又有港媒《南華早報》等披露,4月2日未必是最後簽署協議的期限。
及至3月28日,傳出“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之言,亦即長和暫緩簽署相關協議。
港澳辦網站也轉發了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采訪報道
而值得關注的是,同在3月28日,香港大公文匯新媒體報道了其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采訪。
“我們注意到此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海叔注意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微信公眾號“市說新語”不僅轉載了這一問答,還轉載了大公文匯新媒體所作視頻解讀。
自長和發布“擬售港口”消息之後,香港大公報等所作報道、評論,已先後被香港中聯辦、國務院港澳辦等相關平台轉載。
國務院港澳辦也好,香港中聯辦也好,都是中央管理香港特區事務的機構或者派駐機構,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主要工作任務顯然與之不同。
李嘉誠 圖:資料
由此也不難看出,長和所涉及的有關“賣港”的交易,不僅僅涉及香港事務,也涉及整體上得遵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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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公文匯新媒體的報道,接受其采訪的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二司負責人。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所披露內容看,反壟斷執法二司主要有這些工作職責:
負責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
負責查處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查處未達申報標準但可能排除、限製競爭的經營者集中案件。
開展數字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監督執行經營者集中附加限製性條件。
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和合規工作。
盡管相關報道並沒有披露接下來國家層麵對長和此筆交易的審查,具體涉及上述五項中的哪些項目,但可想而知,既然稱“將依法進行審查”,則截至3月28日,相關審查一定還沒有開始,起碼沒有全麵鋪開。
自3月28日至4月2日,短短四五天時間,能否全部審查清楚呢?
顯然不能夠!哪有審得那麽快的呢?
也正因此,李嘉誠方麵提到暫緩出售。
2024年8月28日,在巴拿馬首都巴拿馬城附近,一艘貨輪在巴拿馬運河上航行(無人機照片) 圖:新華社
這裏未必有什麽緩兵之計,既然其與貝萊德簽署了相關協議,則如今隻是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審查。如果審查下來這些交易都合法依規,特別是沒有涉及壟斷等等問題,則可以去履行協議。而如果發現其中有問題呢?難道僅僅停止與貝萊德之間交易,或者說停止履行協議就夠了嗎?
海叔個人認為:
一旦發現長和相關違規協議,則不僅僅是賣不掉相關港口的問題,還要依法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假若如此,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買賣了。
當然,目前看,既然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尚沒有公布相關審查結果,不妨假以時日,希望認真審查,仔細厘清,到時候出了結果,我們拭目以待。在結果出來之前,不能說長和一定就涉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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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也要注意香港特區政府以及各界的反應。
有報道稱,早在3月4日,港府就意外得知長和將向美方出售其所有海外港口業務,立即與該公司聯係。
這說明了什麽呢?無非說明港府認為茲事體大,不僅涉及長和自身的利益,也涉及香港特區乃至整個中國的利益。這不僅僅是一筆簡單的商業交易!
李家超稱,港府已經要求外國政府為香港企業提供公平營商環境、反對使用脅迫手段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於3月18日在行政會議會前接受記者采訪時曾稱,“社會對該事件的關切值得重視,港府已經要求外國政府為香港企業提供公平營商環境、反對使用脅迫手段”。李家超還表示:任何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港府會依法依規處理。
從中已經非常清晰地表露香港特區政府的態度。
有法律界和政界分析人士認為,長和集團此次陷入了一種自己造成的兩難境地,在當前的國際局勢大背景下,無論選擇退出交易還是繼續推進交易,都無法全身而退。
拿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的話說:如果長和集團繼續推進交易,中國方麵肯定會不滿,不過目前還無法確認中方會采取具體怎樣的措施;但如果叫停交易,特朗普方麵也肯定會報複。
換言之,其繼續售賣、推進交易,中方不滿意;如終止交易,則美國又有人不滿意。這令其騎虎難下、左右為難。
但如果國家方麵出手呢?
一位專門從事商業交易的律師表示,常見的買賣協議通常會包含違約條款,以明確違約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非違約方的補救措施。這或許為以合理方式終止交易提供了一些可供協商和操作的空間。還有專業人士表示,如果確認涉及非法行為,政府也可以介入並叫停交易。
如此看,李嘉誠的暫緩,隻是長和“賣港”之事發展的一個階段。下一步會向什麽方向發展,倒是為世人所關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