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家庭補20萬!浙江義烏購房新政公布

據浙江“義烏發布”消息,義烏市城市品質提升行動聯席會議3月27日發布《關於支持剛性和改善性需求購房的通知》。

《通知》公布多條措施,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實施“住有所居”首次置業購房補貼。個人及配偶名下在義烏市行政區域內無商品住房的(以不動產登記和網簽備案為準),購買建築麵積小於150㎡且預(現)售備案總價不超過350萬元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給予1000元/㎡補貼。

2.實施多孩家庭購房補貼。符合國家全麵兩孩、三孩政策實施後生育的多孩家庭,購買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時給予補貼。其中:兩孩家庭每套補貼10萬元,三孩家庭每套補貼20萬元,每個家庭僅可享受一次。

“住有所居”首次置業和多孩家庭購房補貼可疊加使用,每套補貼總額度不超過25萬元。根據補貼額度,先購先得,用完即止。

3.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購房力度。繳存職工家庭購買二手房的,允許提取本人、配偶及直係親屬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帶押過戶”業務。

4.鼓勵國有企業開展“集聚權益換購商品住房”“共有產權商品房”“以舊換新”等活動。

5.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佛堂鎮、蘇溪鎮、上溪鎮、義亭鎮、大陳鎮、赤岸鎮購買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且暫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購房人,憑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可在該商品住房所在鎮學校排序入學。

6.加大城市有機更新貨幣化安置憑證的支持力度,城市有機更新貨幣化安置憑證可用於購買本地取得預售許可且未經備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住混合垂直商品房)。

7.適應高品質居住需要,完善標準規範,對建築結構、消防安防、規劃設計等進行優化調整,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好房子”。

8.培育和發展保障性住房,鼓勵企業收購或自持轉化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

本通知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由建設局、自規局、衛健局、教育局、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

政策解讀

問:哪些人可以享受“住有所居”首次置業補貼?

答:隻要在申請補貼時,個人及配偶名下在義烏市行政區域內無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商品住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現)售許可後,通過市場化銷售的住房。“住有所居”政策對社保、戶籍沒有限製。

問:多孩家庭該如何認定?

答:符合多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的多孩家庭,是指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在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第二孩,或在2021年5月31日之後生育第三孩的家庭。

政策對父母、子女戶籍不做限製,兩孩、三孩按照現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數算,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按生育個數計算,超過三孩的家庭按三孩標準領取補貼。但以下情形不計入子女數: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夫妻收養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問:今年的“住有所居”首次置業和多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和去年有什麽不同嗎?

答:今年購房補貼額度共8000萬元,與去年不同之處在於:1.今年兩個政策補貼不再區分額度,所有額度均可疊加使用,符合單個政策條件的可單獨申請使用,符合政策疊加使用條件的可申請疊加使用;2.單套住房使用“住有所居”首次置業和多孩家庭購房補貼總額度設置了封頂,不超過25萬元。3.個人及配偶中任一方已享受過2024年“住有所居”首次置業購房補貼的,不可重複享受。4.2024年已享受多孩家庭購房補貼的,不可重複享受。5.今年財政補貼資金不能用於首付,需在網簽後申請兌付。

問:今年的購房補貼申請怎麽規定的?

答:1.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2.開發商協助購房者在房產新政係統中申請補貼額度。2025年3月29日起每天8:30—17:00,額度用完為止。3.申請成功後,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額度申請成功後一個月內完成網簽,未在期限內網簽的,視同放棄補貼。4.網簽成功一個月後,購房者與開發商共同申請將補貼兌付給開發商用於購房款。補貼兌付後,不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確需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由開發商將補貼資金退回後再行解除。

問: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和公積金帶押過戶是怎麽操作的?

答:繳存職工家庭購買二手房的,允許提取本人、配偶及直係親屬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即可申請公積金提取支付首付,提取總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中心將提取資金統一打入銀行監管賬戶,交易完成後直接劃轉至賣方賬戶。

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帶押過戶業務,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尚未結清、抵押尚未注銷的二手住房,在買方存在貸款需求時,隻要買賣雙方或其中一方涉及申請或結清公積金貸款的,賣方在尚未提前結清住房貸款的情況下,可直接辦理產權過戶和相應抵押權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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