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鎮設市準備要開閘了嗎?

頭圖由豆包生成,提示詞:城市、鄉村、高鐵

最近有一股風引起關注,叫做撤鎮設市。

今年7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和《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兩份頂層文件不約而同地提出,“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

近期《中國社會報》刊發了一篇由民政部區劃地名司有關負責人文章,提出“研究特大鎮設市的新路徑、新模式,打造縣域經濟增長點”。

這似乎都在暗示著,部分強鎮將實現擴權,甚至還有可能實現“撤鎮設市”的蛻變。

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麽?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中國一共有333個地級市,2844個區縣,38739個鄉鎮。

你別看都是叫鄉鎮,但它們的實力可謂是天差地別。

比如說,在我生活的廣東有兩個鎮叫長安和大布,前者位於東莞市,2023年GDP為965億元,距離千億俱樂部僅一步之遙,常住人口超過了80萬人;後者位於韶關市,2022年GDP為2億左右,相當於長安經濟體量的0.21%,常住人口7000人左右,相當於長安鎮的0.88%。

其實,類似於長安這樣的特大鎮並不罕見。

在2023年鎮域經濟中,排在首位的是貴州仁懷的“中國第一酒鎮”茅台鎮,2023年GDP達到了1500億元,比省內的地級行政區——黔東南州、安順市還要高。

第二名是江蘇昆山的玉山鎮,經濟體量高達1445億元,力壓隔壁安徽省的幾個地級市淮北、銅陵、池州。

第三、第四名則分別是廣東佛山北滘鎮獅山鎮,GDP總量為1370億元和1214億元,高於省內的汕尾、梅州、河源、雲浮這幾個地級市。

放眼全國,有100多個鎮GDP總量超過百億,有5個鎮的GDP更是邁入了千億級別。這些經濟強鎮,已經構成中國縣域經濟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

反觀縣級區劃,全國範圍內隻有不到60個縣的經濟體量突破千億級別,超過了500億的,更是不及100個。

不少鎮的常住人口,也已經超過了縣。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廣東有21個超級鎮人口超過30萬人,其中有9個鎮超過50萬人。這中間,獅山鎮超過90萬人,虎門和長安超過80萬人,大瀝和小欖超過70萬人。而同省韶關、梅州、清遠、汕頭等地一些縣的常住人口,甚至都不夠20萬。

這也就意味著,有相當一部分的鎮,其經濟實力和人口規模早已經遠遠超過了縣區,然而在行政體係裏,它仍舊不過是縣區下麵的“小弟”。

斯坦福大學社會學係教授周雪光指出,中國的行政體係包含三個層級:

第一層級是“委托方”中央政府,它擁有政策製定和組織設計的最終權威,包括激勵設置、績效評估等;

第二層級是“管理方”中間政府,包括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上級職能部門,它發揮的是監管職責,督促管理下屬的基層政府有效執行中央政策;

第三層級是“代理方”基層政府,包括鄉鎮政府、街道、職能部門,負責執行和落實自上而下的指令和政策。

因此,在這種行政發包製的關係中,經濟強鎮的實力雖然超過了母縣,但卻方方麵麵都受製於縣級政府的管理。在中國政治結構中,縣的地位很有意思,一方麵它是上級政府的政策推動者,是鄉鎮的督導、檢查、考核方;另一方麵它又是政策的執行者,與鄉鎮存在共同利益,是被檢查方、被考核方。

然而,隨著近年部門角色督查化加劇,縣級的政策執行者角色越來越弱,其推動者、督查者的角色加強,這就意味著它與上級政府的利益趨於一致,而與鄉村的利益對立性加劇。

簡單來說,就是縣級政府更親近上級政府,卻將更多的事責下放到鄉鎮一級,而且上級政府往往會憑借自己手中的行政權力,不斷汲取下級政府的資源,導致鄉鎮政府的施展空間大大受限,這對於經濟強鎮來說,並不是什麽好的信號。

而且,由於激勵機製的存在,上級政府的官員也會優先考慮如何完成自己的發展目標,將經濟發展的壓力給到下級政府,使得經濟強鎮承擔了更多縣域經濟發展的重擔,最終造成權責不平衡的局麵。

一位長期在溫州某強鎮擔任一把手的幹部曾這樣對媒體說,“鎮級的體製、縣級的工作量、市級的工作要求,就像是‘大人穿小孩的衣服’,已經穿不下了。”這句話,其實就折射出了經濟強鎮在行政體製上的局限性。

首先是財權。當前,我國的鎮級政府財政體製為“鄉財縣管”,也就是說鄉鎮收入上交到縣裏,由縣政府按照地方預算下撥資金。所以,你別看經濟強鎮光鮮亮麗,但級別低也意味著他們每年要上繳不少財政。

而縣級政府拿到鎮級財稅後,並不會完全把這些錢投入到這個鎮去使用,反而是在市縣級統籌安排,這對於強鎮而言並不是什麽好消息,它在無形中就肩負起幫扶窮鎮的責任。

但經濟發展需要強大的財力支撐,去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社會事業,資金有限就難以推動可持續性的發展。

如果“撤鎮設市”,當地就可以建立縣級市財政體製,設立一級金庫,自由支配財權。

拿蘇州來說,它實際上50%的財政都是來自於下轄的鎮,但這些鎮90%的財政都上交給了縣級市政府和地級市政府,大量的公共服務的開支投入到高等級城市去了,最終鎮隻能撿漏。

其次是人事權。一個鎮的公務員編製實際上隻有幾十個行政編製名額,但強鎮聚集了大量的人口,要負責相當於一個地級市人口的公共服務,在治安、交通等方麵的公共管理人員嚴重不足。這就需要大量外聘人員來填補缺口,而這些費用開支都落在鎮本級財政身上。如果行政級別提升之後,人員編製可以比鎮一級的行政編製增加一倍之多,各職能部門也可以隨著建製得到升級。

另外還有土地資源。土地指標由國土資源部向各省分配,到了各省之後約30%會先留在省會城市,剩下的70%在全省十幾個地級市分配,然後再到上百個縣級市,鎮幾乎是排不上隊。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各項事業都會受到掣肘。

鎮也缺乏獨立的規劃審批權、房產事務管理權等。一個鎮要想設立一個新的開發區,或者想增加一點商業用地,必須走完上級政府的流程審批,這個過程耗時不說,好不容易爭取過來的企業和項目還有可能隨時變卦。

就拿福建的石獅鎮來說,在還沒有“撤鎮設市”之前,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連處理一個100元以上的案件,都需要報縣工商局審批,耗時之多,常常導致結案不及時引發次生問題。

對於經濟強鎮來講,動輒幾百億上千億的經濟體量,數十萬甚至近百萬的人口體量,早已經不能視作簡單的鄉鎮體係。這種“小馬拉大車”的局麵,無法適應發展的需要,區劃改革箭在弦上。

實際上,中國一直在進行行政區劃改革的探索。

1978年至1996年,是縣級市的高速發展期,從92個增長到巔峰期的445個,年均設立20個。

但到了1997年,“撤縣設市”被中央緊急叫停。此後縣級市數量不升反降,一度萎縮到387個。直到2019年,浙江“中國農民第一城”龍港鎮“撤鎮設市”,才打破了近20年的空白期。

在設市之前,龍港鎮位列全國百強鎮第17名,GDP超過300億,常住人口近40萬人,相當於一個中等城市的體量。2019年,龍港獲批直接升格為縣級市,而且是全國唯一一個不設鄉鎮、街道的縣級行政區域。2024年,龍港的GDP漲到410億元,經濟增速領跑於浙江各大縣域,常住人口增長21.3%,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了98.2%。

然而,在龍港之後,“特大鎮改市”已經多年沒有擴容了。但這不意味著特大鎮的改革就此停滯,實際上它早已形成了三個路徑,分別是強鎮擴權、設立鎮級市、撤鎮設市,改革程度由淺及深。

第一種手段是現在采取最多的,叫做“強鎮擴權”,也就是在不觸及行政區劃層級改革的前提下,縣級政府將部分經濟社會管理的權限下放到鎮政府,從而破解權責不對稱的問題,給予“明星鎮”發展所需的體製空間。

但是,隨著改革的深入,還是出現了很多實際操作上的弊端。比如沒有考慮實際情況,一下子下放的權力過多,鎮政府難以承接,反而變成了一種甜蜜的“負擔”。有些權力則是“明放暗不放”,實際上還是按著原來的老路子在走,鎮政府處在一種尷尬的地位,本質上還是難以擁有真正的發展自主權。而且下放的權力,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也很容易被濫用和私用,滋生腐敗。

第二種手段是設立鎮級市。2023年,河南省南陽市選定了13個縣市中的11個鎮,作為“鎮級小城市”試點的探索場所。

其實,在中國的行政體製設計中,並沒有“鎮級市”的設定。這些鎮級市並不涉及行政級別的提升,仍然是縣轄的鎮級單位。所以這裏有一個尷尬的地方,細究起來,到底算是鎮還是算是市呢?

雖然名不正言不順,但鎮級小城市還是能夠按照城市進行對待,不僅獲得大量的縣級管理權限,而且還有可能按照城市規模來調整人口及土地規劃,進而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這種實驗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終究是一種過渡的手段,並非長久之計。但目前我國的現實情況很複雜,設立“鎮級市”,之後再慢慢拓展到更深層的“撤鎮設市”,似乎也未嚐不可。

10多年前,就有專家曾說,鎮級市將會成為第五種市級行政級別,但這麽多年過去了,卻沒有落入現實。其難點在於,中國城市的行政級別本來就已經很繁瑣了,再多加一個層級,無異於會提高行政管理的成本,降低管理效率,與當下減少行政層級、實現政府組織結構的扁平化管理的趨勢並不相符。

從以上種種分析可得,“撤鎮設市”似乎才是較為徹底的改革方式。然而,近十幾年,強鎮一個個高手林立,但真正提升段位的卻僅僅隻有一個龍港鎮。而且,這一步也非常不易。

在最終實現“撤鎮設市”之前長達三十多年的時間裏,龍港鎮前前後後共進行了四輪擴權,但始終沒能捅破“設市”的窗戶紙。如果不是頂層在2014年啟動新型城鎮化試點工程,龍港鎮想要憑自身的力量完成“撤鎮設市”,實際上也是非常困難的。

為什麽“擴權”易,而“撤鎮設市”難呢?

第一個障礙,是原有的既得利益模式。如果說“擴權”隻是削弱了縣級政府的權力,那“撤鎮設市”就相當於直接剝奪了縣級政府的部分權力,勢必會造成利益博弈。

原有的既得利益集團麵臨損失風險的情況下,博弈的結果很有可能是重走老路,選擇原有的“強鎮擴權”。這樣一來,行政區劃的穩定性得到強化,同時卻增加了“撤鎮設市”的難度。

協調鎮與縣之間的關係,成為減少改革阻力的一大關鍵點。畢竟,經濟強鎮一直都是母縣的重要財稅來源,如果該縣屬於單中心結構,經濟發達鎮一旦單獨設市,將會對其經濟形成重創。

相較之下,選擇雙中心或者多中心結構的非縣政府駐地的經濟強鎮先進行改革,阻力可能會小一些。

第二個障礙,是巨大的製度轉換成本。“撤鎮設市”不僅涉及鎮級人事、組織機構部門的設置和調整,同時還有縣級、市級乃至省級政府的調整。

“強鎮擴權”已經投入了大量的成本,重新再進行新一輪的改革,而且是更大範圍的改革,其成本將會更高。

以上種種原因成為了特大鎮一躍龍門的攔路虎。

但很明顯的是,今時今日,強鎮的發展已經遠遠超出了預期,未來要如何讓這些強者更強,需要真槍實刀的改革了。

過去十年,廣東、江蘇等地就一直在探索強鎮擴權,如不設任何區縣、以“直筒子市”著稱的東莞,20多個鎮域基本都享有縣級管理權限,相關領導也多是縣處級。

城市行政區劃從來都沒有一個固定的範式,是隨著區域經濟的發展不斷調整的。過去我們將很多精力放在城市端,讓更多的人有機會入城,在大城市裏找到一份工作,謀求收入增長。而隨著城鎮經濟的興起,過去被視為落後地區的“小地方”也已相當繁榮,過去的行政區劃如果不能適應這種轉向,就應該及時做出調整,以免最終反拖了經濟後腿。

如今,超大特大城市正在加速打破戶籍堅冰,消融城鄉二元化結構。特大鎮身上的堅硬枷鎖何時解除?

諾大的中國,每天都有不同的故事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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