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宕起伏的金融謎團:財務總監突然“失聯”背後

來源: 市界 2022-05-20 23:46:2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590 bytes)

作者丨林夏淅

編輯丨劉肖迎

4 月 27 日傍晚,程靜在公司董秘的桌上留下了一封信後,離開了公司。

跑步回來的董秘鄧重輝,看到信件內容後大驚失色,因為第二天就要披露公司 2021 年年報。

再後來,上市公司福成股份,陸續傳出 " 財務總監拒絕簽字 "、" 財務總監失聯 "、" 公司已經報警 " 等消息。

最新的進展是,5 月 17 日,河北證監局下發了針對相關人員的《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福成股份實控人李福成 5 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財務總監程靜 3 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董秘和總經理則被出具了警示函。

5 月 19 日晚,上市公司福成股份公告聘任了新的財務總監,而被出示警示函的董秘和總經理則被續聘—— 23 天時間,似乎足以讓一場風波暫告一段落。

但經此一鬧,有 " 殯葬第一股 " 之稱的福成股份,事實上已經暴露了內部控製方麵存在的諸多風險,而程靜之後,上市公司的 " 財務總監們 " 又該如何看待自己特殊的身份?

程靜離開公司前,留下的那封信事實上是一份關於拒絕對 2021 年年報、2022 年一季報簽字確認的聲明。

程靜在聲明中表示,由於近一年來公司生產經營受到大股東方麵的影響非常嚴重,違背了上市公司 " 五獨立三分開 " 的原則,自己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的職責,無法保證報告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因此拒絕簽署確認 2021 年度報告、2022 年一季度報告。

程靜給放在桌上的聲明拍了張照片,發給了公司董秘鄧重輝,並表示希望對方據實披露自己的聲明,之後就不再與公司保持聯係。

這份聲明在整整 14 天後,才出現在上市公司的公告中,而公司方麵表示,由於無法確認這份聲明的真實性,並且無法與程靜取得聯係,上市公司隻能按期在 4 月 28 日發布未經財務總監簽字確認的年報和季報。

證監會、交易所的問詢函紛遝而至,程靜應要求在 5 月 5 日提交了自己未簽署報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除此之外,程靜還在原因中透露了一個標誌性的場景—— 2022 年 4 月 21 日,即程靜 " 失聯 " 前 6 天,公司曾召開了一個由全體負責人、會計、出納共同參加的會議。公司在會上宣布,上市公司是福成集團的 " 兒子 ",一切付款必須通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於衛紅批準,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程靜)沒有簽字權,隻負責合並報表,並要求會計和出納承諾遵守上述約定,沒有於衛紅簽字的付款按貪汙公款處理。

在證監會的關注下,上市公司緊急召回了采購活牛的相關人員,補充了原始的材料證據,實控人李福成則在公開承諾書中表示,之後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規範參與上市公司運作。

基於此,程靜在 5 月 9 日對年報和季報補充簽署了書麵確認意見,上市公司在 5 月 11 日晚,連同此前的報警回單、程靜留下的聲明,才一並予以公告。

反轉隨之而來,5 月 17 日晚,福成股份收到河北證監局下發的《告知書》,分別對實控人李福成、財務總監程靜、上市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良(李福成之孫)以及董事會秘書鄧重輝,采取了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簡單來說,李福成 60 個月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 " 董監高 ",程靜 36 個月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 " 董監高 ",總經理李良和董秘鄧重輝則被出具了警示函。

但在 5 月 19 日的最新公告中,李良和鄧重輝得到了上市公司的續聘,原為福成集團財務總經理的於衛紅,曾在鬧劇中作為李福成指定的資金審批人,成了上市公司新一屆董事會成員,至於新上任的財務總監甄蘭蘭,此前是福成集團的財務經理。

這樣的結果可能遠遠超出程靜的預料。

至於 " 失聯 " 的說法,程靜表示自己並沒有失聯,隻是提交聲明並告知董秘後就不想聯係公司了。報警回單顯示,公司同事報警後半小時,程靜與公司方麵重新取得了聯係。

涉事的上市公司福成股份,成立於 1998 年,並於 2004 年登陸 A 股市場,目前涵蓋畜牧業、餐飲業、殯葬業幾大業務板塊。2021 年收入 12.69 億元,淨利潤 1.5 億元,經曆過 2020 年的業績下滑後,2021 年同比均有所增長。

上市公司實控人李福成已經 75 歲,在上市公司之外還經營著燕郊的不少房地產項目,曾經說過 " 隻要有北漂,我就一直蓋房子 " 的豪言壯語。

2013 年以前,福成股份還隻涉及單純的畜牧業,但隨著李福成房地產業務風生水起,福成股份也開始擴大業務板塊—— 2013 年並購重組後新增了餐飲業務,2015 年開始涉足殯葬業務,在三河做起了與墓位、骨灰格相關的生意。

2016 年,李福成家族以 67 億元財富位列河北胡潤富豪榜第 9 位,被稱為 " 燕郊首富 ",而福成股份也成為了 A 股的 " 殯葬第一股 "。

公告顯示,2006 年開始程靜就擔任福成股份的財務部經理,2011 年開始擔任財務總監,且一當就是 11 年。從公司披露的薪酬來看,程靜的年薪從 2011 年的 7.2 萬元漲到了 2021 年的 33 萬元,同期上市公司董秘的平均年薪,則從 9.6 萬元漲至 78 萬元。

此次問題爆發前,李福成大多經營著自己的房地產業務,從高管變動來看,2014 年李福成之子李高生,接替了父親的董事長之位,李福成的孫子李良,則從 2019 年開始擔任公司董事,2021 年接替了父親,成為福成股份新任董事長。

祖孫三輩人,挨個把福成股份的董事長之位坐了一遍。

或許是燕郊地產行情不好,或許是重新燃起對於養牛的熱情,2021 年,李福成將目光轉回了上市公司,開始積極操辦起了活牛的買賣,而這項業務事實上曾在上市公司存在過,隻是 2017 至 2019 年連續虧損,毛利率分別為 -7.58%、-68.66% 和 -47.88%,最終在 2019 年下半年被剝離出上市公司。

(燕郊,福成上上城 5 期、6 期)

從披露信息來看," 重操舊業 " 的李福成能為公司帶來多少業績增量暫且不說,但經過對采購人員、審批人員的一番設置,以及對內部控製的一番指揮,財務流程確實出現了不規範、不獨立的情況。

始於活牛采購業務的鬧劇,雖然最終以財務總監補充簽字告終,但由此暴露出上市公司內部控製失效的問題,真的得到解決了嗎?

福成股份公告顯示,2021 年采購活牛累計支出超過 1.6 億元,而福成股份 2021 年末存貨餘額為 6.62 億元,這意味著票據不明朗的這部分存貨資產,占存貨比重至少達到了 24.17%,並不是一個小數。

與此同時,年內 7746 隻活牛的采購業務,均由福成股份大股東福成集團臨時借調的采購人員進行,這類業務通常是通過一些 " 中間商 ",向大量農戶、個體進行采購,其中不管是交易方式還是開具發票等環節,不可控因素都比較大。

2021 年,經福成集團審批的付款金額總計 4.09 億元,占當年 "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 總額的 40%,而這些資金的審批,本該由上市公司業務部門、財務總監、總經理等人完成。

從紫鑫藥業、獐子島這類案例來看,生物資產本身就是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上相對高風險的資產項目。尤其在初始入賬環節,留存的原始憑證很可能是與農戶、個體戶的交易記錄、書麵協議以及通過中間商集中開具的發票。

如果沒有更為嚴格的內控體係對業務流程進行把控,那麽報表數據的真實性就很難保證。

對於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建立內部控製體係需要的是一個逐步完善且不斷加固的過程,審計人員不僅需要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也需要對內部控製發表審計意見,足以見其重要性。

而內部控製一旦失效,風險就不僅局限於存貨、在建工程這樣的個別會計科目,可能隨著不規範的審批流程,蔓延至上市公司更大範圍的 " 毛細血管 ",侵蝕投資者對報表的信任。

從整件事情的結果來看,程靜是公司內部相關涉事人員中,受影響最大的一個。

公開信息顯示,實控人李福成,因為曾經控製他人賬戶買賣福成股份股票的違法行為,在 2021 年 7 月 8 日剛從證監會領了一份 " 處罰決定書 ",並被處以 8 萬元罰款;2022 年 1 月又因為受賄罪、虛開發票罪、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被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3 年,緩刑 5 年,事實上正處於 " 服刑期 " 當中,本身也會受到諸多限製。

這樣看來,5 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對李福成而言影響並不明顯。

(福成開發小區裏的 " 福成趕牛 " 雕像)

至於總經理李良和董秘鄧重輝,在收到警示函後,福成股份於 5 月 19 日晚公告稱,公司已經對二人進行了續聘,另外也請來了新的財務總監。

相比之下,程靜被處罰 36 個月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對職業生涯的影響顯然更加明顯。

那麽,作為一家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在麵臨同樣問題的時候,究竟采取什麽樣的做法才是最正確的?

北京觀韜中茂(廈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煒向市界表示,依據《證券法》(2019)第八十二條第一款:" 發行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證券發行文件和定期報告簽署書麵確認意見。" 第八十二條第四款:"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證券發行文件和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或者有異議的,應當在書麵確認意見中發表意見並陳述理由,發行人應當披露。發行人不予披露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直接申請披露。"

簡單來說,較為妥當的做法應當是,財務總監在年度報告的書麵確認意見中發表意見並陳述理由,發行人對此應當披露,發行人若不予披露的,財務總監可以直接申請披露。否則貿然拒簽,其自身也會受到相應處罰。

從河北證監局對媒體的表態來看,也是基於上述判斷對程靜作出了 36 個月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負責福成股份審計業務的永拓會計師事務所,對前者 2021 年年報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且針對其 2021 年內部控製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不認為內控存在問題。

相比較來看,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和審計機構的角色其實有一定的重合性:二者都從上市公司領取報酬,但也都需要對公告的財務準確性負責。區別在於,財務總監屬於企業內部管理人員,會計師事務所屬於獨立第三方機構,後者應該在揭示風險方麵起到更為積極的作用。

在資本麵前,很多職業都遭受著金錢的誘惑和挑戰,如何在守住職業道德底線的同時,保護自身權益,成了一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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