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老年人房產被“設套”騙走!“套路貸”盯上“以房養老”

來源: 巨豐投顧 2019-10-11 18:54:1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278 bytes)

【新聞背景】

針對老年人特別注重養生而風險防範能力又弱的特點,一些涉嫌“套路貸”的詐騙分子專門打起了老年人的主意。北京一對80多歲的退休夫妻張光興、劉曙光,上當受騙後,連唯一住房都被騙子設套兒騙走、賣掉。雖然近期,北京法院的法官和法警依法強製執行,將房子歸還給了老人,但老人簽署下的一些和借款相關的合同,目前仍在相關審理中。據相關數據顯示,僅在北京,近年來幾個係列案件中,被抵押、變賣的房產超過2000套。包括今年3月立案的中安民生案800餘套,今年5月立案的理房網案約450套、融房網案約200套,以及新元公司的200套等。



老有所養,老有所依!但是現在有很多套路貸專門針對老年人,它們往往看中老年人的剛性需求——健康和養生。老年人健康品、養生品領域中,充斥著大大小小的騙局和套路,隻不過當下又加上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騙取老人的房子。

本次案例主角名為北京新元盛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因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目前已經被封停,法人被逮捕。



這家公司騙老年人有一個套路:先吸引老年人聽講座,聽講座完了之後就鼓動老人購買大量的保健品,關鍵是還能獲取到高額利息回報。

根據合同顯示,張光興老人投資300萬元購買該公司保健品800公斤,一年後公司以溢價24%全額回購,總共是372萬元,也就是說投入300萬一年之後能有72萬元收益。同時每月1日,公司會向老人的賬戶支付回款6萬,一年共支付72萬。合同還約定每月1日公司還負責替老人支付貸款所產生的利息9萬元。

聽著好像是天上掉餡餅,不過說實話,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當看到如此具有誘惑力的高息攬存時,不用多講,就是兩個字:騙局!



在上麵的例子當中,張光興老人拿出80萬元血汗錢,不夠300萬。這時,新元盛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王淑芳忽悠稱,拿不出300萬沒關係,可以把房子抵押貸款。然後王淑芳聯係所謂的貸款公司與老人簽訂了貸款合同。過了幾個月,放貸公司又主動提出,可以再貸款100萬。

對於老年人來說,前兩個月確實拿到了所謂的投資回報,覺得是個靠譜的生意,但實際上都是假的。當盤子到了一定大的程度時,資金鏈就會斷裂,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上述合同顯示,張光興老人總計借款400萬,貸款公司均是王淑芳聯係的,並且相隔四個月的兩份經公證的債權文書上,債權人雖然是兩個不同人,但是為這兩份借款合同擔保的卻是同一個人——楊世軍。

而且在貸款過程中,有一個很關鍵的機構使得老人放鬆了警惕,即公證處。在簽所謂房屋抵押貸款、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時,是王淑芳以及楊世軍拉著張光興,三方到公證處進行簽署。

對於很多老人來說,公證處這三個字代表正義,但事實上公證處充滿了貓膩,不是說公證處都不可信,而是說公證處裏麵真的有蛀蟲。

比如,上述案件在警方介入之後,方正公證處包括楊宏舟在內的八位公證員,因涉嫌一係列“套路貸”“以房養老”騙局已被朝陽警方正式批捕,而給張光興老人做公證的公證員正是已經被抓起來的楊宏舟。所以說這樣一套黑產業鏈環環相扣,公證處也是騙局中的一環。



【新聞背景】

“套路貸”社會危害性極大,已成為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秩序和司法權威公正的重大隱患風險。尤其是有些老年人受“以房養老”套路貸欺詐,喪失了餘生最後的倚仗……正如《人民日報》評論所說,“套路貸”不是貸,而是犯罪。如果僅僅局限於民事案件範疇,以民事裁判的標準去認識和評價“套路貸”,司法權將無所作為,甚至可能成為替犯罪背書的工具。在此背景下,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等文件,提出對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應酌情從重處罰。



當老人簽署借款合同之後,就已經陷入了三方騙局中,第三方是小貸公司代理人楊世軍。因為當時簽署兩份借款合同,“以房子抵押借款”合同裏都明確寫明了,委托人正是楊世軍,楊世軍有權處理相關追款、催款等一係列事宜。

然而楊世軍,表麵上兩份合同的出借人都不是他,但是這幾份借款合同的出借人地址都是一樣的。並且楊世軍後來以老人無力償還400萬房屋抵押貸款為由,將老人房產私自以200萬低價賣給了他人。但法院取證發現接盤人實際上並沒有實際出資,此人在法庭上也承認,隻是出借了個身份幫助楊世軍完成書麵購房合同。



據了解,豐台區法院進行判決時,選取了非常合法的切入點,為張光興老人爭回了自己合法房屋持有權益,也就是所謂購房合同實際上是無效的,是虛假合同。

此後,楊世軍狡辯稱其本人就是出借人,實打實出了400萬。張姓老人拿著房子去海南投資房地產,轉手又去買理財,出現利益時往前湊,出現風險時候就往回縮,那誰來償還損失?

客觀地講,張光興老人在整個事件中是受到了自己內心一點點貪念影響,如果不貪圖高額的、明顯不正常的回報,張光興是不會陷入套路貸陷阱。但是反過來看,案例之中漏洞太多。



第一,老人壓根沒見到這筆錢。經過公安部門的偵查,最後的結果是這筆錢打到賬戶上之後,老人根本沒看到,就立即又轉給了新元盛業公司。第二,老人在最早簽訂合同時購買的800公斤保健品,老人也沒見到。

也就是說,整個騙局非常符合騙子的套路,所有東西都在紙麵上,紙麵上天花亂墜,實際上既見不到錢也見不到貨。

最後,根據公安部門的偵察發現,新元盛業生物科技公司完全是一家龐氏騙局中的皮包公司,所謂貸款合作方,僅僅隻是小貸公司、P2P公司,以及一些灰色職業出貸人,他們通過民間私下收受的方式來進行資金出借,並通過各種惡劣方式催貸,通過構架虛假合同方式巧取豪奪,騙取老人們一輩子積攢的血汗錢、房產。



上述案例中,僅僅提醒老年人不要過於貪心,要遏製貪念是不夠的,這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出台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約束。幸運的是,在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以及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等文件,提出對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要酌情從重處罰。

2017年8月,司法部曾經出台了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其中要求不得為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不得出強製執行書;在涉及賣房委托公證時,不得一次性的把抵押賣房解押全部寫上,最後不得公證代收房款等等。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這實際上是大同世界的完美的理想。但在當今社會,諸多騙子、諸多黑惡勢力將自己的魔爪不斷地伸向老年朋友們。值得慶幸的是,在最近一年以來清除黑惡勢力的嚴打過程中,這些黑惡勢力遭遇前所未有的滅頂之災。期待著這種嚴打和震懾不是脈衝式的,不是短期的,而是一個長期過程,長期高壓才能把違法之徒、不法之徒繩之以法,還人們朗朗晴空。

最後提醒老年朋友,不動產是老年人最後的生活依靠和保障,所有讓你把不動產都拿出來抵押的,千萬不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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