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了,三十章是分水嶺,我寫的小說沒有太長的故事,目前連四十萬字的小說也沒有,佩服動輒一百多萬字的作者,神膜拜

這個故事確實有點複雜,也不是普通的脫北,有好幾夥人吧,各自帶著各自的利益。

三十章之後,就是我之前對你說的第一人稱了,我說過這部小說是我首次采用兩種人稱合並的方式。始終有點擔心會讓人感覺有點突兀,畢竟會從第三人稱突然變成了第一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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