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查了一下,現在沒有了,謝謝。
在美囯任何暴力言行,針對個人或團體的都是犯罪行為。更別說持槍抗警,推翻美國政府,那是比犯罪更嚴重的恐怖分子言論。
而且錯誤的解釋憲法,更是說明了發言人有嚴重的違法犯罪意識。
憲法賦予民眾擁槍的權力,是用於自衛,不是上街推翻政府的。敢拿槍對著警察,大概率當場擊斃。
這種言論非常危險,對他人有誤導嫌疑。如果文學城寬容這種散布暴力的犯罪言論,有可能有麻煩。散布暴力,是比罵Z字更嚴重的問題。
文學城是華人交流的平台,謝謝網管辛苦,維持文學城的良好風氣。
?希望網管保留此貼,每個人都要知法 懂法 守法。
老街口瓜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6-16 16:55:00 美國憲法賦予民眾有拿起武器推翻暴政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