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了之” 的到最後可能會害了你。
以“人身安全/健康”為由協商解除合同 (難度是比較高的)雖然很難,但可以嚐試以女兒的健康狀況作為協商的籌碼。
收集證據: 收集女兒休學的正式文件、醫生或心理醫生的診斷書,證明她是因為室友的行為而遭受嚴重精神或身體困擾,不得不搬離。
正式協商: 以書麵形式向管理公司提出,由於室友的欺淩行為已構成一個無法居住的環境或實質性的騷擾,因此要求解除租約,並附上醫療證明。
注意: 這種理由在法律上通常需要證明室友的行為達到了騷擾或非法驅逐的程度,且房東對此知情但未采取行動。但這可以作為與管理公司協商的強有力道德和事實依據。
關於拖欠房租的風險: 如果直接拒付房租,即使您有充分的道德理由,法律上的風險仍然存在:
信用記錄受損: 管理公司可能會向信用報告機構報告逾期或未付的債務。
可能被起訴: 房東/管理公司可能會起訴所有簽名人追討租金損失。
總結而言,我的建議是:
1. 繼續付款(如果能承受),以避免法律和信譽風險。
2. 立即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確認合同的連帶責任以及您是否有任何解約的法律依據。
3. 同時,積極配合管理公司,尋找合格的新室友,這是最快結束合同義務的方法。
最後作為一個也有女兒在大學讀書的父親,衷心祝願你女兒能從這個事情的陰影裏麵走出來,克服難關,度過心理障礙,恢複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