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說的並不是主要原因,Pasadena這樣的地方,2百萬房子的買家並不在意多花幾個錢買火災險。人的記憶是有限的,在這樣的城市裏過個幾年沒火災,人就又回去住了。
主要原因是在市場,在景氣的市場,builder會借Hard money loan自己做,隻要出個10萬就能撬動這樣的項目,不需要額外投資人。
為什麽會輪到新人?1 Builder不借hard money loan了,因為怕這個市場賣不出去的話,12%的利息扛不動;2 當地的投資人同樣理由,不願意把60萬在裏麵等上3年或更多,寧願拿著現金等更好的項目,比如同樣的地由於付不出利息被銀行收走50萬我可以用30萬收進來,等著市場恢複正常買賣再造起來。3 沒有人造房子,GC要接生意,這種方案下,GC能夠有事做還不虧錢。
是不是合適做?可以,但是要小心與GC之間的條件與合作關係(怎樣保證花了錢能建起來,建好後如果賺錢怎麽分,如果賣不出去又怎麽辦,合理但也要保護自己,人不在當地誰來監督預算和時間)。當真的賣不出去的話需要有足夠資金撐住到能賺錢的時候,資金來源可以是租金,可以是後續準備金。在當前有風險的形勢下,也是對新人的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