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很久之前買的,loan 早就付完了,相關材料都扔了。
去年改成了出租房,現在報稅。 自己做功課,cost basis 是當年的房價+一些closing cost+improvement.
當年的房價知道,但是closing cost 沒有了,問銀行要一時半會兒也拿不到。
請問下麵兩個option 哪個好?
1)就按當年的房價,不加closing cost 了 - 房子當時便宜,closing cost費用應該也不是很多。
2)大概估一個closing cost 加到cost basis, 然後折舊就按這個算。
今年報稅了之後,如果拿到了準確的closing cost
3) file 一個amend
4)明年報稅時更正一下 - 有地方直接更正嗎?還是必須amend?
5)不管他了,等將來賣房時再更正。
哪種做法簡單呢?或者符合要求呢?
謝謝各位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