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各位地主蛇年吉祥,萬事如意!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求支招。
去年底,有一對租了4年的好租客買房要搬走,他們租約今年6月份到期。
租客不想押金因為毀約被扣,向我們推薦了他們的女兒和未婚夫來接這份沒有完成的租約,而我們因為不想在最壞的時候招租也同意了這個建議。唯一的條件是,如果他們符合要求那可以,但是如果他們不符合要求那必須在6月份合同結束的時候搬出去,租客同意。我12月初發給租客申請和信用報告的鏈接,一直都沒有給我回複,一月份他們也按時交了租,我就沒有過問申請的事情,以為他們又有啥事情耽誤了。直到前天租客沒有交房租,打電話詢問,租客說他聯係女兒和未婚夫交房租,而租客已經搬走,租客的女兒和女婿住了進來。
我查看了他們的申請和信用報告,有幾個flag
1:男方的工作是牙醫診所的dental Hygienest 但是隻有1099表沒有paysubs提供了銀行的明細,他解釋說他在同一個診所的不同地點工作沒有paystubs,女方是pizza店的server我要求三個月的paystubs,隻給我發了三個月手機的銀行的收入截屏(後來發了最近一個星期的paystubs給我們)
2:查看了信用報告,信用報告上顯示了多個地址,我一看頭就大了,這通常意味著這人或多或少在租房方麵有問題。
還沒有去確認他們的工作和租房史,但是已經感覺不好。
想請問各位地主我該怎麽處理這個事情,我不太想要他們,但是他們已經搬進來了,而且名字沒有在租房和同裏。
謝謝
另外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觀察到的三大信用局的一些心得
Experian的信息更新最及時,而且最詳細,zillow的申請用的就是Experian來查信用。Transunion的信息更新得最慢最不詳細,所以用smartmove做背景調查最好結合Experian的信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