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plex一邊的房客說side yard沒有燈, 摔了一跤。雖然code沒有要求沒有門的地方裝燈,讓PM問了說裝兩個燈七百,不是很貴,但是他們原來是要在抱怨的房客那邊,兩個角落裝。我說幹嘛這樣,side yard中間裝一個燈就好了,每個單位裝一個。還給他們畫了個示意圖。說這樣做。他們說可以。
昨天收到email,PM給電工的work order居然叫他們房子前後各一個,說可以照到一部分side yard。我說這不是我approve的。那個辦事的就道歉,又說這個電工可以在抱怨的房客那邊加一個,要再收375塊。
這個遠程的房子,什麽修理都貴,現在又出這個妖蛾子,他們做錯事,還要我再掏錢。但是我一時又不想翻臉。怎麽處理好呢?找他們老板問問他要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