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的管理合同,要看什麽是違約,他們不按時給你轉租金,算不算違約。如果算違約,那麽你要給管理公司寫一封通知,說按照管理合同,他們兩個月不給你租金,是違約,breach of contract 你要找律師處理;然後再說,因為他們違約,你也要停止管理合同,anticipatory repudiation,讓房客把房租直接給你。這才是有邏輯的做法。這些話英語裏麵還是要有術語的。
這封信要馬上發,可以用電郵,這樣給他們一個機會改正,比如11/27日以前把欠的租金都給你。
第二,11/27截至日期之後,你要給房客另一個通知,說房客的租約裏麵某某付給管理公司的條款停止執行,請房客直接把租金交給你。
看看房客的租約,是不是有要求他們付房租給管理公司。看看租約裏麵說有什麽情況房客可以直接給你租約,大概是沒有的。所以房客願意給誰,這個很難說,如果房客說根據租約我就給管理公司,你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