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加州Pomona有一個本來就是兩單位的房子,地大1萬多尺,今年在後院加蓋了兩個580尺的ADU(其中一個是車庫改建擴大),所以這四個單位都沒有車庫,房租$2000一個月.
上周final inspection了,下周應該就可以拿到certificate of occupancy. 昨天去打掃衛生的時候,隔壁鄰居有一對堂兄妹(在美國出生的墨西哥人)來問要各租一間(都是一家三口,之前也聯係過我們說要租在父母旁邊),昨晚我把申請表給了他們倆,看起來收入都不錯(還沒有run credit,沒有background check),一對差不多一個月收入$8000,另外一對一個月收入差不多$2萬(女的收入$4000一個月,男的收入是自己的公司(電工),無從考證,但是男的在2019年filed bankruptcy )
請問你們這後者可以租嗎?他們很怕租不到我這兩個unit,有提到說可以交三個月的房租當定金,請問這樣是OK的嗎?現在是不是隻能收兩個月房租當定金?
另外我的ADU被多家保險公司拒保,請問有推薦的保險公司嗎?
另外,如果我這兩間不放在Zillow上麵出租,我可以在哪個網站run credit and background check 呢?
感謝感謝